——对工程总承包模式案例的分析与思考 

    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基本建设领域的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一方面它是拉动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另一方面它要消耗大量的能源资源,继续发展受到制约。基本建设领域转变发展方式,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直接关系到国民经济实现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基本建设领域发展方式的转变,一则是建设模式转变,即基本建设要在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的基础上,体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要求;再则就是基本建设领域的市场模式转变。 

    目前,我国基本建设领域有两种市场模式,一种是传统的沿于计划经济条件下的模式,即建设单位分别对应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多个企业;一种是从1987年推行鲁布革经验开始引入的、国际上比较普遍采用的总承包模式,即建设单位在工程实施阶段只对应一个设计施工总承包企业。20年来,这种市场模式在我国石化、电力、冶金、水利以及铁道、交通工程项目建设中普遍推行,成功案例比比皆是。这一模式在资源节约、质量安全、节省投资、缩短工期等方面显示了明显优势,取得了显着成效。同时,这种模式在房屋建设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的推行尽管缓慢,但也开始出现可喜变化。一些地区积极探索试行工程总承包模式,并取得了初步成效,值得在全国推广。近日,我们通过总结一些实际工程案例,对推行工程建设总承包这一工程组织实施方式进行了思考,形成了几点意见。 

    一、总承包模式案例分析 

    (一)冶金工程:涟钢2200立方米高炉项目,由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总承包形式承担,工程合同额8.44亿元,结算8.25亿元,创造了全国同类高炉占地最少、投资最省、工期最短、达产最快的新记录,技术装备水平处于国内同类型高炉的先进水平。 

    (二)电力工程:酒钢热电厂技改项目(125MW机组),由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以总承包形式承担,合同总额约6.4亿元。该工程给建设单位带来了最直接、最明显的收益,使工程投资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建设的进度大大提高,与同期类似的工程相比,估算节省投资高达1.5亿元(约22%%)。 

    (三)水运工程:武钢工程港1号、2号码头改造工程,由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以工程总承包交钥匙的方式进行建设,在没有追加投资的情况下,缩短工期近1/3,创造了我国建港史上的一个奇迹。 

    (四)铁道工程:达成铁路西段工程,由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工程以总承包形式承接其中204公里路段建设,每公里造价为1156万元。在同期建设的同类型铁道工程中造价较低。在此基础上,总承包单位又有效地节约了建设成本,工期缩短了3个月。 

    (五)电子工程:恒诺微电子(嘉兴)有限公司工程,由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采取总承包模式总承包,工程总投资1.29亿元,节省投资8.5%,工期缩短一个月。 

    (六)公共建筑:北京市门头沟体育馆,由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通过总承包形式承接。该项目初期计划投资为7000万元,实际工程完成投资为5208万元,节省投资25.6%,定额工期为790天,实际完成仅用468天,缩短工期40%。 

    (七)公共建筑:牡丹江市体育场,由中建总公司采取总承包模式承接。该项目预算为1.1亿元,实际工程完成投资0.9亿元,节省投资18%%.该工程计划工期27个月,提前5个月完成,缩短工期18%. 

    (八)住宅建筑:北京市华堂花园住宅小区,由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通过总承包形式承接,一期工程合同额仅为1.2亿元。在投资得到控制的同时,质量优良,各标段工期也均比计划工期有所提前。设计施工总承包将该住宅项目的建安成本有效地控制在约1800元/平方米。 

    (九)地铁工程:深圳地铁一期工程罗湖站及口岸和车站综合交通枢纽土建围护结构工程采用了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缩短工期6个月,节约工程投资近2000万元。深圳市深入总结分析了罗湖综合交通枢纽建设经验,在地铁3号线土建工程、常规设备安装工程建设中,全面采用总承包模式,据建设单位估计,相比传统的承包模式,预计可节约10%%~15%投资(即肯定不用追加预算投资),仅此一项相当于节省投资11亿元~17亿元,建设周期可缩短30%左右。同时,深圳市政府专门设立建筑工务署,承担政府投资的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建筑工程的管理,并计划全面与工程总承包模式进行对接,将会大大提高深圳工程建设的投资效益和建设管理水平。 

    二、对总承包模式的思考 

    以上9例实行设计施工总承包方式项目中,5例为工业、铁道、交通项目,4例为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归纳其经验可以看出,设计施工总承包方式能够实现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的深度合理交叉,让技术、人力、资本、资源环境等因素高效组合,克服了各市场主体分阶段、分部位、发散型管理的弊端,大大提高了工程建设的整体效益和技术水平,在优化设计、降低成本、缩短工期方面,效益显着,一般可节省投资约10%~15%,缩短工期约10%~30%。在建设单位得以实现控制投资、降低成本、缩短工期目标的同时,总承包单位既可以得到较高的回报又可大大提高技术水平,实现双赢。 

    (一)普遍推行总承包模式的可行性。首先,传统的工程承包模式从微观经济学的基本原理来看,是属于花别人的钱办别人的事,其效果必然是客观上既不讲节约也不讲效益,有悖于市场经济的规律,制度设计上仍沿革于计划经济条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缺乏优化设计、降低成本、缩短工期的根本动因。总承包模式从微观经济学的基本原理来看,是属于花自己的钱办自己的事,一旦总承包中标,通过一次性与总包企业定价,总包企业可单独或与业主共享优化设计、降低成本、缩短工期所带来的效益,使得总包企业有动因既讲节约又讲效率。以上工程实例无不说明这一点。其次,富有工程管理经验的总承包商必然会比建设单位更容易在管理上实现对成本和工期的控制。再其次,总承包商能够利用其优势在初步设计时,就开始组织前期工作,并为施工图设计所需条件做好准备,根据工艺特性和建设时限,可率先开展周期较长部分的施工图设计,在技术上保证对工期和成本的控制,这恰恰是建设以及多个分部分阶段参建单位的管理难以做到的。为此,有关部门和行业组织对工程总承包的方式方法进行了较多的研究,在房屋建筑工程中广泛开展总承包的呼声也日渐高涨,的确到了市场模式根本转变的时候。 

    (二)普遍推行总承包模式的必要性。首先,仅从成本节约一项看,据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专家测算,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的房屋建筑工程,一般均可比同类型工程节省投资10%~15%,工期和质量也能得到有效控制。按照2007年全国5万多亿元基本建设投资额估算,如果能够有20%的工程项目采用总承包模式建设,则全国每年至少可以节约1000亿元~1500亿元的建设投资,这是非常可观的数字。其次,工程总承包有利于加快大型企业向工程公司方向发展,鼓励企业在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自主知识产权研发等方面投入更多的力量,有利于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水平,在工程管理上与国际通行的模式接轨,推动企业做强做大,提升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的竞争力,这一点也十分重要。据中建总公司的领导反映,我国的房屋建筑企业之所以难以“走出去”,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我们的市场模式与国际不接轨,国内无法练兵,有些企业往往是仓促应对国外市场模式,确实有不少失败教训。再其次,在政府投资工程中引入总承包模式,建设单位从项目管理转为对工程建设的监督和管理,切断了涉及自身利益的链条,也可以有效避免权责不清产生的腐败问题,这一点更为重要,也许这是在工程建设领域从体制上反腐倡廉的关键之一,是治本之策。由此可见,普遍推行总承包模式,对推动基本建设领域又好又快地发展,保证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和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也具有很强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三)制约总承包模式发展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总承包模式在房屋建筑工程,特别是公共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中推行缓慢,究其原因,除了政策和技术方面等方法论层面外,主要矛盾还在于认识论层面,核心就是要不要推进的问题,矛盾的主要方面是地方政府投资管理方式不能适应总承包模式的推行。工业项目投资方式的改革已非常普遍,之所以能够推广,关键在于其投资管理是企业行为,企业在商言商,追求效益,如石化、电力、钢铁等行业,必然要求优化设计、降低成本、缩短工期。铁道、交通项目之所以能够开展总承包模式,在于其政府投资主体单一,认识论的问题聚焦相对容易,即只要铁道、交通项目的最高决策领导意识到开展总承包模式的重要性,矛盾就能迎刃而解。相对于工业、铁道、交通项目,房屋建筑工程,特别是公共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其事权、财权均在地方政府,由于投资主体复杂,利益交织,对总承包模式的推行,往往相互观望,思维也容易发散,主动推动的客观动因始终不强。当然,也不排除一些建设单位的个别人或个别团体从自身利益考虑,往往排斥这一模式,其惯用思维就是从方法论层面找总承包模式在推进过程中的缺陷或不足,而不是从认识论层面来主动提高认识。可以看出,如何引导和推动各地迈出政府投资项目总承包模式的第一步,将是建设主管部门要突出解决的问题。 

    三、几点建议 

    (一)在我国现有工程建设体制基础上推动市场模式转变,要特别注重认识论层面的统一思想,不解决这一根本性问题,就枉论市场模式的改革。为此,我们建议在现有试点示范的基础上,抓紧对推行工程总承包对基本建设领域市场模式转变的影响,包括必要性、可行性、经济性等,进行研究分析,提出一个综合性报告,促使各方面统一认识,特别是有针对性地引导和推动地方政府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进而为形成推进工程总承包模式的指导性意见做准备。 

    (二)在认识论层面统一思想后,再就方法论层面进行研究,尽快制定推进工程总承包模式具有指导性的政策文件,提出从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政策措施、科技进步等四个层面全面改革和推进的具体意见,明晰推进工程总承包方式的政策思路。 

    (三)鉴于深圳市长期以来积极支持推动工程总承包,专门设有建筑工务署,推行工程总承包的经验较为丰富,政府监管条件具备,建议将深圳市作为推行工程总承包模式的试点示范城市,试行推进工程总承包模式的有关政策,以点带面,待取得经验后,在全国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