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依据

1、《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B06-2007)( 简称“编制办法”)。

2、《公路工程概算、预算定额》(JTG/T B06-01 、02-2007)。

3、《公路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JTG/T B06-03-2007 )。

二、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

1、根据“ ** 补充规定”,本工程位于** 省泸州市古蔺县,人工工资单价按古蔺地区记取42.81 元/工日。

2、材料单价采用** 省市场造价信息价,信息价为已运至工地价。

3、机械台班单价依据《公路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及“ ** 补充规定”,计算机械台班单价。

三、直接工程费的计算和定额使用

1、定额使用:根据工程项目和施工方案使用了相对应的概算定额,概算定额中没有的尽量选用了相近的预算定额。

2、定额的调整:在使用定额时,用辅助定额调整了运距、厚度、宽度等。钢筋工程根据设计调整了Ⅰ、Ⅱ级钢筋各自的比重。

3、公路交工前养护费是按全线平均养护2 个月计算。

四、其他工程费及间接费综合费率

1、按编制办法划分,泸洲市无冬季和准冬季气温区,故本工程不列冬季施工增加费和职工取暖补贴。

2、本工程为改建工程,经现场调查后,按规定行车干扰工程施工增加费。

3、本工程地处泸洲市为Ⅱ雨量区、雨季期为3 个月,按规定计列季施工增加费。

4、工地转移费按50km计列。

5、主副食品运费补贴:粮食、燃料、蔬菜、水由横江镇购买,其平均运距为5km。

6、间接费中的规费以人工费之和基数,费率按** 省规定计列。

五、工程建设其它费用

1、公路养护设备及工具、器具购置费不计列。

2、办公和生活用家具购置费按“编制办法”的有关规定计取。

3、建设项目管理费等费率均按“编制办法”的有关规定计取。

4、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勘察设计费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2002 年)的有关规定计费。

5、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投资[1999]1340 号文的规定, 工程造

价增涨预留费不再计列。

6、本工程K0+000~K18+175.108 建安工程费为41450638 元,工程

总造价4768122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