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基础设施建设规模的加大,建筑业日渐繁荣,建筑市场的竞争更加激烈,使原有的工程承发包模式的弊端日益凸现,因此在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实践中还存在不少问题,需要我们认真去思考和探索,以促进我国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建筑工程;招投标 
  建设工程任务的迅猛增长必然给建设工程领域带来新的挑战与机遇。其中,招投标工作的治理是保证工程质量及节约资金的重要环节,由此可见,加强招投标管理至关重要。 
  1 招标投标的基本特征 
  招标投标是一种因招标人的要约,引发投标者的承诺,经过招标人的择优选定,最终形成协议和合同关系的平等主体之间的经济活动过程。 
  招标投标具有下述基本特征: 
  1.1 平等性。招标投标的平等性,应从商品经济的本质属性来分析,商品经济的基本法则是等价交换。招标投标是独立法人之间的经济活动,按照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和规范的程序进行,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受到法律的保护和监督。 
  1.2 竞争性。招投标的核心是竞争,按规定每一次招标必须有三家以上投标,这就形成了投标者之间的竞争,他们以各自的实力、信誉、服务、报价等优势,战胜其他的投标者。此外,在招标人与投标者之间也展开了竞争,招标人可以在投标者中间“择优选择”,有选择就有竞争。 
  1.3 开放性。正规的招投标活动,必须在公开发行的报刊杂志上刊登招标公告,打破行业、部门、地区、甚至国别的界限,打破所有制的封锁、干扰和垄断,在最大限度的范围内让所有符合条件的投标者前来投标,进行自由的竞争。 
  2 完善招投标工作应注意的问题 
  2.1 招投标前的基本准备 
  2.1.1 人才。由于投标工作的内容,决定了从事投标工作的人员需要四种基本人才:编制投标预算书的人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人才、编制投标文件其他资料的人才、投标报价分析决策人才。由于投标工作具有其特殊性、预知性、精确性、针对性、科学性、技术性、经验性、时效性、保密性、严格性等,决定了从事投标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知识素质、业务素质、身体素质以及奉献精神、高尚的职业道德。 
  2.1.2 装备。硬件方面:据目前的建筑市场环境和要求,必要的硬件投入有:各种工具书、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装订成套设备、办公室,由于投标工作流动性比较大,经常要与招标单位沟通、购买文件、参加标前会议、现场踏勘、开标会议、递交文件等,最好有一辆投标专用车。软件方面:相应的应用软件就要配置,如土建专业、安装专业、市政专业、公路专业、水利专业等预算工程量清单软件,Office办公系列软件,制图软件AutoCAD、CAXA电子图板,数据库管理软件,投标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软件,投标平面布置图软件,投标网络图软件等。更为重要是,要有一定的经营活动资金。 
  2.2 标底的合理确定 
  标底是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的一项重要决定要素,它是由招标单位自行编制或委托具有编制标底资格和能力的中介机构编制,并按规定报经审定的招标工程的预期价格,是招标者对招标工程所需费用的自我测算和控制。标底的合理确定需要招标单位和投标单位双方共同明确,首先招标单位应该将单位对标底的要求做出明确地规定,将其评标重点向招标单位明确;而投标单位必须在控制合理造价的基础上进行标底说明,以标底来作为工程建设的财务尺度。总之,标底确定后,接着就进入招标、开标和评标程序工作了,所以标底的合理确定一定要考虑到后期的施工质量、工期、信誉和经济利益等多方面问题,力求通过更为准确的标底确定核算方式来决定投标标底。 
  2.3 完善评标方法 
  首先,转变观念。通过招标投标选定中标单位时,不仅要重视价格方面的优选,也要重视技术方面的优选,价格合理性的一个重要参考依据就是投标单位的技术措施,技术标是投标单位竞争性的突出表现,价格与技术结合起来可以反映投标企业的综合实力。其次,价格评审是评标过程不可缺少的环节,如果能在单价和合价评审时考虑单价组成的评审,全面考察投标企业完成分项工程乃至整个工程项目的成本、管理费、利润等情况,一方面可以为确定投标企业报价是否低于成本价提供参数,另一方面单价组成的合理与否是后续工作中调整单价减少扯皮的依据,也是减少建设单位在施工中由于量变、价变所造成的不必要支出的依据之一。第三,招标代理机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及相关机构可根据工程结构类型、层数、地段、时间、消耗量、价格等指标编制工程项目的成本价系统指标,在编制招标文件时给出明确的成本价或成本消耗量底线指标,作为评标的依据。 
  2.4 招标投标要实现多种形式 
  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应该允许有不同的实现形式,既可以进入有形建筑市场,也可以由建设单位自行组织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多种形式可以并存,互相竞争。随着《招标投标法》的实施,有形建筑市场就失去了通过强制入场招标投标的功能,加强对招标投标管理,重点在于保证应当招标的项目必须招标,应当公开招标的项日必须公开招标,确保招标投标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时,要规范有形建筑市场的操作,要按市场发育规律制定有形建筑的组织规划,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标准,创造各类企业自由进出的便利条件。 
  2.5 建立信用档案 
  将市场主体的业绩、不良行为等全部记录在案,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实行工程建设领域“黑名单”制,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和工程建设对列入“黑名单”的,有关职能部门将根据不同情况作出处理,或取消其投标资格或扣除一定的信誉分或限制其一定时期或永久性不得进入本地区或本行业建筑市场或吊销其资质证书等等。要求各投标单位事前要通过招标办与检察院共同组织的诚信审查,严肃查处围标和陪标行为。为防止围标、陪标行为,除设计和设备招标外,对投标报价严重偏离有效投标单位报价算术平均值15%以上的,不得参与基准价计算;要重点审查报价偏高投标单位的投标书,如属恶意围标、串标投标行为,按废标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信用评价的结果更直接地作用于投标单位的投标行为中,使得整个建设工程行业招、投标环节良性有序发展。与此同时,对于信用违规的行为一经发现应记入信用档案,并作为投标的重要考核依据,行为后果严重的投标人或企业将难以在工程建设市场立足。 
  2.6 加强对评标专家的管理 
  2.6.1 建立评审专家“准入、退出、考核”动态管理机制。建立评审专家管理制度和监督制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用纪律约束人、处理人的良好机制。严格执行评标回避制度,严肃评标纪律,对不遵守评标纪律,业务水平不高、责任心不强、时常出错的评审专家,进行批评、现场纠正,对存在违法违规的评审专家及时清除评审专家库。 
  2.6.2 建立评审专家责任追究机制。本质上说是提高评审专家评标水平的外在约束力。具体责任追究方式有:一是警示谈话。评审专家如有两次不称职的,由监督管理部门对其进行警示谈话。二是通报批评。经调查发现专家个人存在的评审不认真或无故不参加评标等倾向性或苗头性问题时,及时进行通报。三是取消评审专家资格。对不能履行评审专家义务,不能胜任评标工作并经考核不合格的、评议不称职的评审专家,取消其评审专家资格。四是实行公开曝光制度。对违纪违法的评审专家可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上发布,以示儆尤。 
  总之,必须对建筑招投标工作其有深刻的认识,以增强招投标方法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公开性,健全完善公平、公开、公正的竞争择优机制,真正建立一个高效、权威的统一招投标平台。 
  参考文献 
  [1]田隽.加强招投标管理,降低项目单位成本[J].经营与管理,2010(2) 
  [2]缪佳梅,罗斌.企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探析[J].商业经济.201l(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