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本文分析了不同招标方式下的工程招投标交易成本和制度成本,不仅具有理论价值,而且扩展了工程招投标成本的内涵,对工程招投标实践也能起到一定的指导作用。 
关键词: 工程招投标成本 交易成本 制度成本 
   
  1.引言 
  工程招投标是通过市场竞争与交易,形成工程合同的过程。由于招标方式与工程招投标行为过程及工程合同的形成与执行都有着十分密切的内在联系,选择不同的招标方式必然会对工程招投标的操作流程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工程招投标成本。 
  2.工程招投标成本的定义与构成 
  工程招投标成本是指为使建设工程交易活动能顺利实施,工程招投标双方,以及包括政府相关管理机构在内的参与工程招投标的社会有关各方所付出的财力、精力、人力、资源、时间等一切有形和无形成本的总和。它具体包括:招标人和投标人双方为完成工程交易行为所支付的交易成本;除招标人和投标人外,包括其他参与招投标社会各方在内,为使招投标各环节健康规范运行所支付的制度成本。 
  工程招投标的交易成本是工程招投标双方为达成交易目的,从招标、发标、投标、评标、确定中标人直至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整个流程中所需直接支付的费用。主要包括招投标信息成本、招投标文件编制成本、招投标交易综合服务费、招标人的招标组织费用、投标人的投标过程费用以及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机会成本和利息损失等组成内容。 
  工程招投标制度成本是招投标行为主体双方以及其他相关参与方由于共同遵守相应的制度和规则,为此所必须付出的制度运行成本。主要包括法律成本、监督成本、寻租成本、信用成本和时间成本等组成内容。 
  3.公开招标与邀请招标各自的优缺点分析 
  3.1公开招标的优缺点 
  3.1.1公开招标的优点 
  3.1.1.1在公开招标方式下,投标人竞争激烈,一般以对招标人较有利的价格确定中标价,这样有利于降低和控制工程造价。 
  3.1.1.2可以保证所有合格的投标人都有参加工程投标的机会,扩大招标人的选择范围。 
  3.1.1.3保证招标工作根据预先指定的程序和标准公开客观地进行,从而降低了在工程招标中作弊腐败的可能性。 
  3.1.1.4可以引进较为先进的设备、技术和工程管理经验,特别对于国际工程尤其如此。 
  3.1.2公开招标的缺点 
  3.1.2.1公开招标历时较长,必须经过一整套周密且比较复杂的程序,从招标公告发布、资格预审、评标定标、授予中标直到签署合同,时间少则两三个月,长则半年甚至更长。 
  3.1.2.2不设置资格预审程序而直接发布招标公告的公开招标,招标人事先很难掌握有效的潜在投标人数量。若投标人过少,竞争不够充分,可能致使招标人无法选择到满意的承包商,更坏的情形是,投标响应人数不足以满足法律要求而造成工程流标,不得不重头再次履行招标程序,将直接影响工程计划进度;若投标人过多,势必会加大整个工程的投标成本以及招标人为组织招标所投入的人力、财力、精力,造成不经济。 
  3.2邀请招标的优缺点 
  3.2.1邀请招标的优点 
  3.2.1.1邀请招标时间相对较短,操作相对简便。 
  3.2.1.2正常情况下,招标人邀请的都是对其技术、实力、信誉等比较了解和认可的企业,且投标人对工程的针对性强,无论今后哪家中标,都能较好地履行合同并保证工程质量。 
  3.2.1.3投标人的实力基本处于同一竞争水平线上,且投标人数量相对较少,中标率提升,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总费用以及招标人的招标费用都能得到较好控制,不至于造成过度浪费。 
  3.2.2邀请招标的缺点 
  3.2.2.1一些招标人会以邀请招标为借口来规避公开招标,甚至围标、串标、先定后招、排斥潜在投标人等违法违规现象,为寻租行为的产生创造了更好条件。 
  3.2.2.2不利于营造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和行业整体水平的提高,对多数投标人而言不公平。 
  4.不同招标方式下工程招投标成本比较 
  4.1交易成本的比较 
  公开招标的投标人数相对邀请招标较多,那么招标人用于组织招标(如资格预审,评标)的费用会大大提高。 
  公开招标极有可能会出现招标人对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并不了解甚至完全不了解的情形,但为了对最终的工程负责,招标人往往会对投标人基本情况、履约能力、技术水平、诚信度进行调查了解,必要时还会对特定投标人进行考察,这都是招标人付出的信息成本;公开招标的竞争相对激烈,投标人若想在第一时间掌握有效工程招标信息,就不得不订购纸质媒体或注册成为网站会员并按期缴纳会费,这是投标人的信息成本。 
  公开招标时竞争激烈,投标文件编制的好坏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投标人能否从投标竞争中胜出,正因为如此,相当数量的投标人为了赢得业主和评委良好的第一印象,还在一些与投标内容无实质性关系之处做文章,如对投标文件打印装帧越发精美豪华,彩色激光打印、高品质打印纸、绸缎锦盒包装等,有些投标文件甚至可以称为艺术品,这些无疑增加了投标文件的编制成本。 
  七部委30号令第六十二条规定:“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其他形式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当提交;拒绝提交的,视为放弃中标项目。”在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生效期间,即使不考虑这笔资金的机会成本,也意味着投标人和中标人要放弃这段时间这笔保证金的资金时间价值,若投标人同时参加多个工程的投标或同时执行多个工程合同,放在保证金上的资金会对投标人的现金周转造成不小的压力。当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失效后,招标人会退还保证金,但通常情况下,招标人并不会退还因占用保证金而产生的利息。公开招标中标率显然比邀请招标低,所以履约保证金的机会成本和利息损失机率还是较大的,这些放弃掉的机会成本和利息损失,可以被视为投标人付出的一部分交易成本。 
  综上所述,公开招标显然要比邀请招标多花费的交易成本多。 
  4.2制度成本的比较 
  既然是邀请招标,招标人与投标人或者曾经有过较良好的既往合作经历,或者彼此之间比较信任。无论投标人参与投标直至日后履行合同的诚意和能力,还是招标人实施招标直至日后承诺兑现的诚意,对方都比较有把握,故信用成本要低于公开招标。在时间成本上,通过上面不同招标方式优缺点分析,很明显,邀请招标也要低于公开招标。无论是《招标投标法》还是7部委30号令,我国的法律法规体系对建设工程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条件及审批都作出了比较严格的规定和限制。同时,对邀请招标投入的行政监管力度也更大,因此,相比公开招标,邀请招标付出的法律成本和监督成本更高。由于公开招标的公开性、公平性、竞争性较邀请招标都更高,相对而言,寻租的机会要比邀请招标少,相应可能发生的寻租成本会远远低于邀请招标,而预防寻租和腐败,也正是限制邀请招标的根本原因。总体而言,邀请招标支付的制度成本要高于公开招标。 
  5.结语 
  从邀请招标到公开招标,工程招投标的制度成本随着这一进程逐渐变小,而交易成本则随之逐渐增大。所以,今后努力的方向就是寻求最低的工程招投标总成本。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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