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工程造价的控制不仅仅在于施工阶段和设计阶段,对于施工的招投标阶段的控制也是非常必要,招标投标阶段的造价控制应在图纸、现场勘察、招标文件的编制、评标等工作程序上进行控制,在满足工程质量和工期要求条件下降低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 
【关键词】招标投标阶段;工程造价;控制 
  招投标阶段的控制,既是设计阶段概、预算控制实现的目的,又是核实工程投资规模,控制施工阶段工程造价的依据。如何在招投标阶段有效控制投资,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是目前需要解决的问题。重点论述施工招投标阶段对工程造价的影响、作用、任务、存在的问题,应采取的措施等,阐述招投标阶段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意义。 
  一、招投标阶段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及使用 
  1、建筑市场的供需状况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建筑市场的供需状况对工程经济的影响程度取决于市场竞争的激烈程度。当建筑市场处于完全竞争时,其对工程造价的影响非常敏感,建筑市场任何微小的变化都会反映在工程造价的改变上,当建筑市场处于不完全竞争时,其影响程度相对减小。 
  2、建设项目的特点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工程项目的特点与工程造价有密切关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1) 建设规模的大小。建设规模大,施工阶段各项费用的摊销成本就会减少。许多费用并不与工程量呈线性变化。投标人会根据建设规模大小调整一些工程费用标准,实行不同的报价策略。即建设规模大,适当报低价;反之,则会适当报高价。 
  2) 建设项目的技术要求。如项目建设要求采用新结构、新工艺、新施工方法等的时候,工程造价可能会提高。一方面,新结构、新工艺、新施工方法对于业主来说还不能准确掌握市场的价格信息,容易形成垄断价格;另一方面,新技术、新施工方法的运用存在一定的风险,需要付出一定的代价,故承包商在报价时会考虑风险因素; 
  3) 建设环境是指项目建设资金到位情况,建设地点、当地气候条件等影响施工成本的外部因素。如工程款不能及时支付,工地行车干扰大,当地气候条件恶劣等因素会增加承包商施工难度,影响工期,故对工程造价有一定的影响。 
  3、投标人的报价决策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投标人对建筑产品的定价与投标决策有密切关系。投标人通常根据建筑市场竞争激烈程度,竞争对手实力状况,结合本单位施工能力和技术水平,作出最后的报价金额。大致包括以下几种方法:(1)获得最大利润为目标;(2)保本或微利为策略;(3)以最大限度低报价为策略;(4)采用超常规报价方法。 
  二、招投标阶段对工程造价管理的任务 
  招投标阶段工程造价管理的任务主要有以下3个方面:(1)在批准的概、预算限额以内,在满足工程质量和工期要求条件下,确定出合理的标底阶段。(2)根据工程的性质和特点,制定出评标办法。(3)制定与工程造价有关的合同条款。三者之间相互联系,综合考虑,以达到相对最优效果。 
  1、标底价格的合理确定 
  标底反映的是业主的工程预期价格,并不是越低越好,应遵循价值规律。对于特殊的质量要求(超过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应考虑适当的费用。就我国目前的工程造价计价方法而言,均是以完成合格产品所花费用。如提高路基压实度标准,则需花费更多的机械设备费用,即加大施工成本。 
  2、评标办法 
  评标指标一般有:投标报价、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工期、业绩、财务能力、资金等。合理的评标方法有综合评分法和合理低报价法。综合评分法是将评标指标进行量化打分,并将各个指标分别赋予不同的权重。不同的权重将会产生不同的中标单位。合理低报价法,是在其他指标能够满足条件的情况下以最低的合理报价为中标条件。采用这种方法,业主的目的在于降低工程造价。在一些技术难度不大、质量标准不高的工程,常采用合理的低报价法。 
  3、合同条款 
  合同条款中有关工程造价的内容包括: 
  1)合同类型。按计价方式不同,合同类型有总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等形式,应根据招标工程的具体情况确定合同类型,作好工程造价控制工作; 
  2)工程款的支付方式。工程款的支付包括:预付款的支付与扣回方式,进度款的支付,质保金的数量与支付方式等工程款的结算。工程款的支付不仅是对承包商完成建筑产品价值的补偿,同时也是对承包商进行管理和控制工程造价的手段; 
  3)合同价的调整。工程变更是工程建设中无法避免的,应本着合理定价和有效控制的基本原则来进行变更工程价款的造价管理。因此,在合同条款中,对合同价调整的范围,调整的方法必须予以明确。 
  三、招投标阶段控制工程造价存在的问题 
  1、垫资和拖欠工程款现象时有发生 
  由于建设资金不到位,特别是一些地方政府筹资项目,采用承包商在一定期限内垫资方式或业主拖欠工程款,减轻业主的资金压力。短期内虽然保证了工程项目按时开工,正常进行实施,但由于资金具有时间价值,支付时间不同,动态的工程造价不同。对承包商财务能力要求很高,势必对工程质量和工期产生影响,甚至产生合同纠纷,故从长远考虑,此种方法是不可取的。 
  2、存在较多地运用不平衡报价现象 
  不平衡报价使得投标总报价不能客观地反映投标人的竞争力,出现单价偏高或偏低的现象,并因单价不合理而增大变更工程的设计难度。所以在招投标中对不平衡报价应进行评价和分析,并进行限制,以保证合同价格具有较好地公平性和可操作性,降低由此给业主带来的不利风险。 
  四、招投标阶段控制工程造价应采取的措施 
  1、加强执法监督,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 
  由于招标投标主体缺乏应有的自律能力,因此执法机关应加强执法监督,保护公平竞争,选择技术能力强、管理水平高的承包商进行建筑施工,推动建筑科学技术的发展。 
  2、业主和承包商要加强工程造价管理,提高工程经济管理人员的地位 
  合理的工程造价是工程项目顺利实施的经济基础。加强造价管理,使工程经济管理人员参与施工管理,对动态的工程造价进行分析比较,积极掌握反馈造价信息,能动地影响施工,把费用与技术统一起来,达到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目的。 
  3、加强招投标阶段工程造价资料的收集与应用 
  招投标结束后,许多单位只注重招投标结果,不注重标底报价资料的积累,工程造价资料管理混乱,甚至很多资料丢失。由于招投标工作具有时间紧、任务重的特点,在短期内不易完全掌握工程造价的有效确定方法,故工程造价资料的收集与应用对于提高工程经济管理人员业务能力,积累经验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其作用表现在: 
  1)工程造价资料的对比分析应用。标底是业主基于建筑市场状况、项目特点等因素的考虑而愿意支付的市场价格,而概、预算是基于设计图纸和市场价格信息计算的,反映社会平均先进水平的工程造价,两者是共性与个性的关系,通过对比分析可以看出两者的差异,另一方面,通过与已建类似工程的技术经济指标进行对比分析,对拟建工程差别较大的技术经济指标,进行全面分析,找出原因,提出修改意见; 
  2)回归分析法的应用。回归分析法是根据一条拟合的直线或曲线反映工程造价中诸多要素的数量变化关系。在一些小型项目中可快速预测工程造价或成本。如类似工程中,建筑面积与工程造价的关系,建筑面积与钢材、水泥等的消耗量的关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