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建工程中导致预算超支主要原因解析 

1、我国现行的房建工程预算管理大多是处于阶段性的管理模式,缺乏建设项目全过程综合管理的意识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缺乏统一的造价管理目标和相互沟通,工程监理单位往往只局限于房地产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与进度管理,很少介入投资决策分析。设计单位在设计阶段虽做了房建工程概算甚至细化到预算,但由于缺少对设计方案造价指标的控制约束,导致设计保守、投资偏高。在施工招投标阶段,标底和标价估价不准,使得工程在实施阶段。或者由于资金短缺,或者成本管理不严,导致投资管理失控。
 
房地产建设工程不能按期完成,贷款利息不断增加,原本紧缺的资金在恶性循环里运行,给甲方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2、 我国现行的房建工程预算确定方法多为静态、滞后的方法,其确定往往是以定额为依据
 
定额单价又以几年前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的统计为基础。
 
虽然各地造价管理部门也通过定期发布一些调整系数或补差来达到与当前的房建工程造价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和运用,还不能及时提供造价管理人员所需的信息,难以实行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实物法预算编制。因此,这种静态、滞后的价格取定方法,无法满足日益变化的市场经济要求。不同水平的承包商依据同一定额编制不同工程的价格,无法区别承包单位在不同地点、不同工程上的价格差异。
 
3.预算管理人员素质较差,不能适应造价管理工作的需要
 
我国现有的房建工程造价顾问或咨询公司,其主要业务大多是依靠定额进行房建工程预、结算的审核。其人员往往只具有从事概预算工作的资格。因此在推行预算管理工作中,暴露出来的一个最大问题就是不适应现代造价管理的要求。
 
主要表现为:
 
*专业技术素质差,不能独立果断的处理复杂的工程技术经济问题,投资预控能力差,大量的工作仍停留在事后处理阶段。
 
*不能组织协调工程项目各主体间的关系。
 
*缺乏经济和法律知识,处理索赔能力差,尤其是缺乏对国际工程管理中的fidic合同条件的理解。
 
4.设计管理制度不够完善,限额设计未得到全面推行
 
经过统计,分析得出的结论是:设计阶段影响房建工程造价的可能性为30%至75%,施工阶段影响房建工程造价的可能性为5%至25%。在现行的管理体制下,设计工作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和监督,建设单位没有采取应有的措施促使设计单位去精心设计和限额设计。大量的房建工程项目没有推行设计招标,没有去优选设计方案。
 
不少设计单位管理体制不完善,片面追求设计的工作量和经济效益,缺乏精品意识。于是有的结构设计过于保守,以至出现肥梁、胖柱、厚板。有的平面布置不合理,结构系数过大;有的漏项、错位等问题大量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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