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清单(Bill Of Quantity BOQ)是在19世纪30年代产生的,西方国家把计算工程量、提供工程量清单专业化为业主估价师的职责,所有的投标都要以为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基础,从而使得最后的投标结果具有可比性。 

工程量清单报价是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中,由招标人按国家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提供工程数量,由投标人自主报价,并按照经评审低价中标的工程造价计价模式。  
工程量清单报价的指导原则是: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社会全面监督。  工程量清单计价实行的是一种由招标单位出具建设项目的工程量清单,投标企业对照招标企业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根据企业的管理组织水平的技术能力,充分考虑市场和风险因素,根据投标竞争策略进行自主报价。投标企业在报价过程中,必须通过对单位工程成本、利润进行分析、统筹考虑、精心选择施工方案,并根据企业定额合理确定人工、材料、机械等要在经济上的投入与配置,优化组合,合理控制现场费用的施工技术措施费用,确定投标价。这就要求投标企业改变过去依赖国家发布的定额状况,提高企业的施工组织管理水平,改善施工技术条件,注重市场信息的搜集和自身信息集累,根据自身条件编制出自己的企业定额。  
改变过去依赖国家发布的定额状况,提高企业的施工组织管理水平,改善施工技术条件,注重市场信息的搜集和自身信息集累,根据自身条件编制出自己的企业定额。  
工程量清单编制方法:  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和投标报价要求。工程量清单体现了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完成的工程项目及相应工程数量,全面反映了投标报价要求,是投标人进行报价的依据,工程量清单应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工程量清单应反映拟建工程的全部工程内容,并为实现这些工程内容而进行的其他工作。借鉴外国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做法,结合我国当前实际情况,我国的工程量清单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