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结算的内容和编制方法与施工图预算基本相同。只是结合施工中设计变更、材料价差等实际变动情况,在原施工图预算基础上作部分增减调整。
      1. 工程量差的调整
    工程量的量差是指原施工图预算所列分项工程量,与实际完成的分项工程量不符而发生的差异。
这是编制竣工结算的主要部分。这部分量差主要由以下原因造成:
   (1)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
    工程开工后,由于某种原因,设计单位要求改变某些施工方法,经与建设单位协商后,填写设计变更通知单,作为结算增减工程量的依据。
   (2)施工企业提出的设计变更
    此种情况比较多见,由于施工方面的原因,如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某种材料缺货需改用其它材料代替等,要求设计单位进行的设计变更。经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同意后,填写设计变更洽商记录,作为结算增减工程量的依据。
   (3)建设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
    工程开工后,建设单位根据自身的意向和资金筹措到位的情况,增减某些具体工程项目或改变某些施工方法。经与设计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协商后,填写设计变更洽商记录,作为结算增减工程量的依据。
   (4)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工程师提出的设计变更
   此种情况是因为发现有设计错误或不足之处,经设计单位同意提出设计变更。
  (5)施工中遇到某种特殊情况引起的设计变更
   在施工中,由于遇到一些原设计无法预计的情况,如基础开挖后遇到古墓、枯井、孤石、流砂、阴河等,需要进行处理。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共同研究,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填写设计变更洽商记录,作为结算增减工程量的依据。
    计算分部分项工程增减工程量的直接费,通常采用本地区规定的表格进行。也可按下表形式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