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竣工验收的含义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是指由发包人、承包人和项目验收委员会,以项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和设计文件,以及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手续,在项目建成并试生产合格后(工业生产性项目),对工程项目的总体进行检验和认证、综合评价和鉴定的活动。按照我国建设程序的规定,竣工验收是建设工程的最后阶段,是全面检验建设项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工程质量检验标准的重要环节,审查投资使用是否合理的重要环节,是投资成果转入生产或使用的标志。只有经过竣工验收,建设项目才能实现由承包人管理向发包人管理的过度,它标志着建设投资成果投入生产或使用,对促进建设项目及时投产或交付使用、发挥投资效果、总结建设经验有着重要的作用。

工业生产项目,须经试生产(投料试车)合格,形成生产能力,能正常生产出产品后,才能进行验收。非工业生产项目,应能正常使用,才能进行验收。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按被验收的对象划分,可以分为:单位工程验收、单项工程验收及工程整体验收(称为“动用验收”)。通常所说的建设项目竣工,指的是“动用验收”,是指发包人在建设项目按批准的设计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后,向使用单位交工的过程。其验收程序是:整个建设项目按设计要求全部建成,经过第一阶段的交工验收,符合设计要求,并具备竣工图、竣工结算、竣工决算等必要的文件资料后,由建设项目主管部门或发包人,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的规定,及时向负责验收的单位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按现行验收组织规定,接受由银行、物资、环保、劳动、统计、消防及其他有关部门组成的验收委员会或验收组的验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验收委员会或验收组负责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听取有关单位的工作报告,审阅工程技术档案资料,并实地查验建筑工程和设备安装情况,对工程设计、施工和设备质量等方面提出全面的评价。

(二)竣工验收的作用

(1)全国考核建设成果,检查设计、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要求,确保建设项目按设计要求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正常使用。

(2)通过竣工验收办理固定资产使用手续,可以总结工程建设经验,为提高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管理水平提供重要依据。

(3)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项目施工实施阶段的最后一个程序,是建设成果转入生产使用的标志,是审查投资使用是否合理的重要环节。

(4)建设项目建成投产交付使用后,能否取得良好的宏观效益,需要经过国家权威管理部门按照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组织验收确认。通过建设项目验收,国家可以全面考核项目的建设成果,检验建设项目决策、设计、设备制造和管理水平,以及总结建设经验。因此,竣工验收时建设项目转入投产使用的必要环节。

(三)竣工验收的条件

国务院2000年1月发布的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并满足使用要求。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实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发包人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6)有承包人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7)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等有关部门的历次抽查中,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8)工程项目前期审批手续齐全,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和公共设施,已按批准的设计文件要求建成。

(9)国外引进项目或设备应按合同要求完成负荷调试考核,并达到规定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10)建设项目基本符合竣工验收标准,但有部分零星工程和少数尾工未按设计规范的内容全部建成,而且不影响正常生产和使用,也应组织竣工验收。对剩余工程应按设计留足投资。

近几年,国家在竣工验收方面对建筑节能有了新的要求。国务院颁布的《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规定: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应当对民用建筑是否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查验;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不得出具竣工验收合格报告。《民用建筑节能信息公示办法》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和进行节能改造的民用建筑在获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30天内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期间,在施工现场要公示建筑节能信息《公共建筑室内温度控制管理办法》规定:建筑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或实施改造的单位应采购具有产品合格证和计量检定证书的温度监测和控制设施,并进行调试。改造完成后应进行竣工验收。《建筑节能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50411-2007中规定建筑节能工程为单位建筑工程的一个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应在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进行。

(四)竣工验收的依据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主要依据包括:

(1)国家、省、直辖市、自治区和国务院有关部委建设主管部门颁布的法律、法规,现行的施工技术验收标准及技术规范、质量标准等有关规定。

(2)审批部门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实施方案、施工图纸和设备技术说明书。

(3)施工图设计文件及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4)工程承包合同文件。

(5)技术设备说明书。

(6)建筑安装工程统计规定及主管部门关于工程竣工规定。

(7)从国外引进的新技术和成套设备的项目,以及中外合资建设项目,要按照签订的合同和进口国提供的设计文件等资料进行验收。

(8)利用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机构贷款的建设项目,应按世界银行规定,按时编制《项目完成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