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Architectural Design )是指建筑物在建造之前,设计者按照建设任务,把施工过程和使用过程中所存在的或可能发生的问题,事先作好通盘的设想,拟定好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方案,用图纸和文件表达出来。作为备料、施工组织工作和各工种在制作、建造工作中互相配合协作的共同依据。便于整个工程得以在预定的投资限额范围内,按照周密考虑的预定方案,统一步调,顺利进行 。并使建成的建筑物充分满足使用者和社会所期望的各种要求。
编辑本段发展史


在古代,建筑技术和社会分工比较单纯,建筑设计和建筑施工并没有很明确的界限,施工的组织者和指挥者往往也就是设计者。在欧洲,由于以石料作为建筑物的主要材料,这两种工作通常由石匠的首脑承担;在中国,由于建筑以木结构为主,这两种工作通常由木匠的首脑承担。他们根据建筑物的主人的要求,按照师徒相传的成湿疹的治疗方法www.027skin.com/shizhen/规,加上自己一定的创造性,营造建筑并积累了建筑文化。
在近代,建筑设计和建筑施工分离开来,各自成为专门学科。这在西方是从文艺复兴时期开始萌芽,到产业革命时期才逐渐成熟;在中国则是清代后期在外来的影响下逐步形成的。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建筑所包含的内容、所要解决的问题越来越复杂,涉及的相关学科越来越多,材料上、技术上的变化越来越迅速,单纯依靠师徒相传、经验积累的方式,已不能适应这种客观现实;加上建筑物往往要在很短时期内竣工使用,难以由匠师一身二任,客观上需要更为细致的社会分工,这就促使建筑设计逐渐形成专业,成为一门独立的分支学科。
编辑本段科学范畴


广义的建筑设计是指设计一个建筑物或建筑群所要做的全部工作。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在建筑上利用各种科学技术的成果越来越广泛深入,设计工作常涉及建筑学、结构学以及给水、排水,供暖、空气调节、电气、燃气、消防、防火、自动化控制管理、建筑声学、建筑光学、建筑热工学、工程估算,园林绿化等方面的知识,需要各种科学技术人员的密切协作。
但通常所说的建筑设计,是指“建筑学”范围内的工作。它所要解决的问题,包括建筑物内部各种使用功能和使用空间的合理安排,建筑物与周围环境、与各种外部条件的协调配合,内部和外表的艺术效果,各个细部的构造方式,建筑与结构、建筑与各种设备等相关技术的综合协调,以及如何以更少的材料、更少的劳动力、更少的投资、更少的时间来实现上述各种要求。其最终目的是使建筑物做到适用、经济、坚固、美观。
以建筑学作为专业,擅长建筑设计的专家称为建筑师。狭义的建筑师则是专指通过国家考试后的专业人员,称为注册建筑师。建筑师除了精通建筑学专业,做好本专业工作之外,还要善于综合各种有关专业提出的要求,正确地解决设计与各个技术工种之间的矛盾。
编辑本段工作核心


建筑师在进行建筑设计时面临的矛盾有:内容和形式之间的矛盾;需要和可能之间的矛盾;投资者、使用者、施工制作、城市规划等方面和设计之间,以及它们彼此之间由于对建筑物考虑角度不同而产生的矛盾;建筑物单体和群体之间、内部和外部之间的矛盾各个技术工种之间在技术要求上的矛盾;建筑的适用、经济、坚固、美观这几个基本要素本身之间的矛盾;建筑物内部各种不同使用功能之间的矛盾;建筑物局部和整体、这一局部和那一局部之间的矛盾等这些矛盾构成非常错综复杂的局面。而且每个工程中各种矛盾的构成又各有其特殊性。
所以说,建筑设计工作的核心,就是要寻找解决上述各种矛盾的最佳方案。通过长期的实践,建筑设计者创造、积累了一整套科学的方法和手段,可以用图纸、建筑模型或其他手段将设计意图确切地表达出来,才能充分暴露隐藏的矛盾,从而发现问题,同有关专业技术人员交换意见,使矛盾得到解决。此外,为了寻求最佳的设计方案,还需要提出多种方案进行比较。方案比较,是建筑设计中常用的方法。从整体到每一个细节,对待每一个问题,设计者一般都要设想好几个解决方案,进行一连串的反复推敲和比较。即或问题得到初步解决,也还要不断设想有无更好的解决方式,使设计方案臻于完善。
总之。建筑设计是一种需要有预见性的工作,要预见到拟建建筑物存在的和可能发生的各种问题。这种预见,往往是随着设计过程的进展而逐步清晰、逐步深化的。
为了使建筑设计顺利进行,少走弯路,少出差错,取得良好的成果,在众多矛盾和问题中,先考虑什么,后考虑什么,大体上要有个程序。根据长期实践得出的经验,设计工作的着重点、常是从宏观到微观,从整体到局部、从大处到细节、从功能体型到具体构造、步步深入的。
为此,设计工作的全过程分为几个工作阶段:搜集资料、初步方案、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和详图等,循序进行,这就是基本的设计程序。它因工程的难易而有增减。
设计者在动手设计之前,首先要了解并掌握各种有关的外部条件和客观情况:自然条件,包括地形、气候、地质、自然环境等;城市规划对建筑物的要求,包括用地范围的建筑红线、建筑物高度和密度的控制等,城市的人为环境,包括交通、供水、排水、供电、供燃气、通信等各种条件和情况;使用者对拟建建筑物的要求,特别是对建筑物所应具备的各项使用内容的要求;对工程经济估算依据和所能提供的资金、材料施工技术和装备等;以及可能影响工程的其他客观因素,这个阶段,通常称为搜集资料阶段。
在搜集资料阶段,设计者也常协助建设者做一些应由咨询单位做的工作,诸如确定计划任务书,进行一些可行性研究,提出地形测量和工程勘察的要求,以及落实某些建设条件等。
一般规定


1、装配整体式建筑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各类建筑设计标准规范的要求及相关防火、防水、节能、隔声、抗震及安全防范等标准规范的要求,满足适用、经济、美观的设计原则。同时因符合建筑工业化及绿色建筑的要求。
2、装配整体式建筑设计应做到基本单元、连接构造、构件、配件及设备管线的标准化与系列化,采用少规格、多组合的原则,组合多样化的建筑形式。
3、装配整体式建筑设计所选用的各类预制构配件的规格与类型、室内装修系统与设备管线系统等,应符合建造标准和建造功能的需求,并适应建筑主要功能空间的灵活可变性。
4、对有抗震设计要求的装配整体式建筑,其建筑的体型、平面布置及构造应符合抗震设计的原则。
5、装配整体式建筑宜采用土建与装修、设备一体化设计。同时将室内装修与设备安装的施工组织计划于主体结构施工计划有效结合,做到同步设计、同步施工,以缩短施工周期。
6、装配整体式建筑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完整,预制构件的加工图纸应全面准确反映预制构件的规格、类型、加工尺寸、连接形式、预埋设备管线种类与定位尺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