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结算的角度看2013新清单

 
 
  
  广联达 陈涛
 
 
  
  2013清单规范已于2013年7月1日正式发布。2013清单核心变化是从招投标扩展到实施阶段全面深入应用,计价规范16章中,第7至15章从合同价款约定、价款调整、合同价款期中支付、竣工结算支付和工程计价资料与档案共9章39小节详尽规定,使得清单在施工过程中得以全面深入应用,造价精细化管理迫在眉睫!
  
  新清单规范解读详细数据:
  
  1、 术语的变化:
  
  2013规范中新增29条术语,其中10条和转变结算思想有关。工程结算、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进度款、预付款、工程变更、工程量偏差、提前竣工费、误期赔偿费、签约合同价;
  
  2、 2013清单规范的变化:
  
  1)计价规范更重视过程管理,尤其是工程价款管理,工程实施阶段的规定细化并完善,使清单的应用从招投标阶段全面深入到施工过程中,形成清单完整应用。
  
  2)计量规范项目细化,清单章节重新划分,清单项目细化,仅建筑装饰专业相比08清单增加162条;
  
  3)表格变化,完善了招投标、过程支付及结算相关报表。
  
  3、 2013规范的特点:确立了工程计价标准体系的形成,扩大了计价计算范围的适用范围,深化了工程造价运行机制的改革,强化了工程计价计量的强制性规定,注重了与施工合同的衔接,明确了工程计价风险分担的范围,完善了招标控制价的制度,规范了不同合同形式的计量和价款支付,统一了合同价款调整的分类内容,确立了施工全过程计价控制和工程计算的原则,提供了合同价款争议解决的办法,增加了工程造价鉴定的专门规定,细化了措施项目计价的规定,增强了规范的操作性,保持了规范的先进行;
  
  4、 突出实施阶段:2013清单丰富了08版清单计价规范的内容,突出了施工过程管理,尤其是工程价款管理,使清单的应用从招投标阶段全面深入到施工过程中,形成清单完整应用。
  
  5、 2013清单出台的意义:1、解决工程项目中实际存在的问题;2、符合工程价款精细化管理的要求;3、增强了与合同的契合度,需要造价管理与合同管理相统一,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上同期发布了201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6、 2013清单对竣工结算的两大改变:1)强化对施工过程中双方确认资料的效力;2)增加最终结清的概念,提高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一致性,条文解释“最终结清”:11.6.1缺陷责任期终止后,承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提交最终结清支付申请。发包人对最终结清支付申请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修正和提供补充资料。承包人修正后,应再次向发包人提交修正后的最终结清支付申请。
  
  7、 可操作性增强:2013清单规范本次秉着可操作性的原则,尽量避免条文点到为止,十分重视条文有无可操作性。例如招标控制价的投诉问题,“08规范”仅规定可以投诉,但没有操作方面的规定,“13规范”在总结各地做法的基础上,对投诉时限、投诉内容、受理时间、复查结论等作了较为详尽的规定。
  
  2013新清单中心思想是从事后算总账到事前算细账的转变,弱化了竣工结算,强化了期中结算,对甲乙双方能否实时做好期中支付及造价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