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国际上比较通行的惯例,是比较科学和先进的一种计价模式,是使市场形成建筑产品价格的一种有效途径,是我国工程造价计价方法改革的一项具体措施,更是我国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必然要求。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概念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按照招标要求、图纸要求及规定将拟建招标的全项目和内容,依据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现行预算或综合定额子目分项计划出拟建招投标工程的分部分项实物工程量,按工程部位性质分项以及按某一构件列在清单上作为招标的组成部分,供招投标、投标单位逐项填写单价。
  通常工程量清单是有编制能力的招投标单位(业主)直接提出或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提出,随招标一起发到投标单位。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常用方法及其特点 根据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现阶段我国常用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有两种:(1)是采用国际上普遍沿用的全费综合单价计价,既分项工程的单价中包含了完成该分项工程所需的直接费、间接费,有关文件规定的调价、材料价差、利润和税金、风险准备金等全部费用,将综合单价与相应的工程量相乘再相加后即得该工程的总造价;(2)是我国目前普通使用的工料单价法,即先用工程量清单上给定的分部分项的工程量,套用预案定额或综合预算定额基价,从而确定工程项目的直接费,再以此为基础计算工程的间接费,有关文件规定的调价、材料价差、利润和税金等,最后将这同部分费用相加后既得该工程的总造价。
  采用第一种方法投标报价时,该报价是投标单位根据自身的人员素质,施工机械和机具的配置、施工技术水平、企业管理水平等编制的能够真实地反映企业投标工程的个别成本,有利于投标单位编制本企业的内部定额,合理确定工程造价,降低工程成本,提出有竞争力的报价。
  第二种方法采用的是国家行业或地方政府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统一预算定额或综合定额,这就把人工、机械及材料的消耗量统一到了同一个水平,按照这种方法计算出的工程造价反映的是社会平均成本,而非企业的个别成本,因此不利于各投标单位之间形成真正的竞争,降低工程造价。
  目前,我国推行的是全费用综合单价计价模式(即第一种方法),这样既可以在招标投标和工程施工管理过程中充分发挥工程量清单的作用,又可以与国际惯例接轨,达到降低工程造价,提高工程质量,缩短工期的目的。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主要优点 (1)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是实际控制量,指导价、竞争价的一种行之有效的途径;(2)投标单位采用全费综合单价法时,可以根据自身的管理水平、施工技术水平,在不低于本企业内部成本价的基础上自主报价,这样的报价真实地反映出投标单位的个别成本和建筑产品的价格,有利于形成建筑市场的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机制,同时也有利于促使投标单位不断提高其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3)有利于节省时间,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劳动;(4)可以减少投标单位的报价风险和防止投标单位高估冒算;(5)有利于与国际惯例接轨;(6)按照工程量清单签订的计量估价合同有利于工程实施过程中结算。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主耍工作程序及注意事项 (1)做好招标投标前期准备工作。业主或咨询单位编制工程量清单;(2)工程量清单由招标单位编制完成后,作为招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随招标文件发给各投标单位随投标单位接到招标文件后,首先根据图纸对工程量清单进行复核,如果没有太太的出入,即可对分部分项工程量进行报价,如果发现工程量误差较大,投标单位不能随意改动工程量,而应该致函或直接找招标单位澄清;(3)确定投标报价;(4)通过单价分析对工程量清单中每一项分项单价确定后,投标单位对招标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每一次均需要填报单价和合价,最后将各项合价汇总即为工程总造价;(5)在评标定价时,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常常与合理低价中价的原则相结合,为了中标,投标单位之间有可能会发生恶性竞争的行为,这时应禁止将工程直接费,即工程成本作为竞争费用,应将低于成本价的投标报价作为废标处理。从而保证招标投标单位双方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是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改革中的新生物,只有不断地得到完善和规范,提高社会经济效益,保证工程质量,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及参加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才能真正的形成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环境和建筑市场的新秩序,真正地建立起完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以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工程量计价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