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计目的
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做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落实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08]49号),按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责任书所明确的要求,切实发挥水利审计部门的职能作用,通过组织开展大中型和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审计和审计调查,切实做好接受国家审计和上级审计、检查的迎审备审工作,促进完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内部控制,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加强行业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建设进度、质量和安全。
二、审计内容
1、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的内部控制情况,重点关注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建立并得到有效执行;
2、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关注政府、主管部门、建设单位责任人是否明确;
3、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前期工作开展情况,重点关注初步设计复核及审批是否规范,有无重大设计变更及其履行程序是否规范;
4、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重点关注中央补助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的到位金额,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制度,资金使用管理是否存在挤占、挪用、套取、滞留现象,是否存在大额现金支付现象;
5、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建设管理情况,重点关注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及合同管理制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6、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竣工验收情况,重点关注竣工验收制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7、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管理单位组织开展行业监督管理检查工作的情况;
8、对国家审计、上级审计等审计意见、决定、建议的落实情况及检查结果的运用情况。
三、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规划》、《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管理办法》、《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管理办法》、《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管理办法》、《水利经济合同审计签证和备案暂行办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审计办法》、《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暂行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
四、实施范围及组织方式
实施范围为:《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规划》中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
此次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审计和审计调查工作由水利部审计室负责协调,指导、监督和评估。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负责对所辖范围内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审计工作进行组织、指导、检查和汇总报告。
五、时间安排
1、安排部署。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组织进行审计动员和部署,指导开展审前调查,制定审计方案,明确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安排,并于2008年-2010年每年年底前将审计工作开展情况报部审计室。
2、组织实施。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根据实际情况,按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确定审计周期和审计覆盖面,细化工作目标和任务,组织开展审计和审计调查,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抽查,抽查率不低于20%。
3、总结汇报。审计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及时将审计工作报告报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于2008年-2010年每年年底前将审计工作汇总报告及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审计和审计调查表(见附表)报水利部审计室。
六、工作成果
审计工作汇总报告是反映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审计和审计调查总体情况的工作成果,内容主要包括: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基本情况,存在问题,产生问题的原因,主要经验及做法,整改意见和建议,对国家审计、上级审计等审计意见、决定、建议的落实情况及检查结果的运用情况及其他有关情况。
七、评估考核
为保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审计和审计调查的质量,部审计室将根据上报审计工作汇总报告的情况,组织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审计和审计调查实施情况进行评估考核,并对部分重点地区或单位进行抽查考核。
八、工作要求
1、充分重视此次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审计和审计调查工作。各单位主管审计工作的领导是开展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工作的责任人,要认真部署,统筹安排,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2、做好审计与财务、稽查、监察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工作,形成监督合力,保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审计和审计调查工作有效开展。
3、对审计和审计调查发现问题要做到取证可靠、定性准确、实事求是、如实反映,并充分听取被审计单位的意见;对需要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对把握不准的政策性问题,应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
4、对审计和审计调查过程中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以及审计发现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和重大经济犯罪线索,要通过审计简报等形式及时向上级部门报送重要审计信息。
5、对审计查出的违规问题要切实纠正,对审计发现的违纪问题要严肃处理,对有关审计建议和意见要认真研究,整改落实。
6、根据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制订各自具体实施方案,报水利部审计室备案。对在开展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审计和审计调查中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部审计室将适时组织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