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材料费中的采购及保管费:是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建筑工程材料的采购及保管费费率为2.5%。
根据采购与保管分工或方式的不同,采购及保管费一般按下列比例分配:
①建设单位采购、付款、供应至施工现场、并自行保管,施工单位随用随领,采购及保管费全部归建设单位。
②建设单位采购、付款,供应至施工现场,交由施工单位保管,建设单位计取采取及保管费的40%,施工单位计取60%。
③施工单位采购、付款、供应至施工现场、并自行保管,采购及保管费全部归施工单位。
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建筑工程价目表》材料价格取定表中的材料单价,以包括采购及保管费。
建设单位采购或施工单位经建设单位认价后自行采购,其付款价一般(双方未另行约定时)均为材料供应至施工现场的落地价(应含卸车费用),未包括材料的采购及保管费。
2、材料费中的检验试验费:是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
一般鉴定、检查,是指按相应规范所规定的材料品种、材料规格、取样数量,取样方法和检测项目等内容,所进行的鉴定、检查。
水泥、石灰、各种砌筑砖和砌块(均含空心)、成品预制混凝土构件、钢筋(含钢筋网和钢绞线)、钢结构用钢材、焊条以及结构连接用的高强度螺栓、焊接球和螺栓球、各种防水卷材等材料,按规范规定的内容所进行的鉴定、检查,属于一般鉴定、检查。
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砌筑砂浆抗压试块、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混凝土抗压试块、抗渗试块和抗折试块、现场预制混凝土构件、钢筋连接等施工单位自制或自行加工材料,按规范规定的内容所进行的鉴定、检查,也属于一般鉴定、检查。
一般鉴定、检查所涉及的上述建筑工程材料(砂、碎石、水除外)的检验试验费,按占材料费的3‰计算。
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建筑工程价目表》材料价格取定表中的相应材料单价,已包括检验试验费。
建设单位采购或施工单位经建设单位认价后自行采购,其付款价一般(双方为另行约定时)均为材料供应至施工现场的落地价,未包括材料的检验试验费。
规范规定之外要求增加鉴定、检查的费用,建设单位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属于一般鉴定、检查范围的材料,除外)要求进行在检验的费用;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用;对构件进行破坏性试验费及其他特殊要求的检验试验费用等,不包括在检验试验费内。
3、施工现场场地的大小,因工程规模、工程地点、周边情况等因素的不同而各不相同,一般情况下,场地周边围挡范围内的区域,为施工现场。
若确因场地狭窄,按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在施工现场之外存放材料、或必须在施工现场采用立体架构形式存放材料时,其由场外到场内的运输费用、或立体架构所发生的搭设费用,按实另计。
4、关于施工现场的基础条件:
①一平:建设单位应将施工现场场地(包括建筑物占地和施工用地)平整至设计外地坪,提供给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现场场地不能达到设计室外地坪标高时,施工单位依据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按建筑消耗量定额及相应规定,另行单独计算费用。
②三通:建设单位应将自来水水源、强电电源、道路(非指硬化道路),提供至距单体(含小区中的单体)或构筑物工程中心50m半径范围内,并设水、电计量表。建设单位不能按上述要求提供时,施工单位依据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按建筑、安装消耗量定额及其相应规定,另行单独计算费用。
5、工业建筑中的钢结构工程,檐口高度超过21m时,企业管理费费率、利润率乘系数1.1;其他结构工程,檐口高度超过21m时,企业管理费费率、利润率乘以系数1.15。
6、公用建筑中有空间跨度的展览馆、影剧院(非钢结构),跨度超过24m的Ⅰ类工程,企业管理费费率、利润率乘以系数1.15;跨度超过18m的Ⅱ类工程,企业管理费费率、利润率乘以系数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