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源与事故

  事故的发生是两类危险源共同作用的结果。第一类是发生的前提(事故的主体),决定事故的严重程度。第二类是发生的条件(事故出现的难易程度)决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大小。

  安全技术交底的主要内容:①本工程项目的施工作业的特点和危险点;②针对危险点的具体预防措施;③应注意的安全事项;④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⑤事故后的避难和急救措施。

  安全检查的类型:日常(企业每年1-4次;部门每月至少1次;班组每周、每班次);专业(特种作业、特种设备、特殊场所);季节;节假日;不定期(工程和设备开工和停工前,检修中,工程或设备竣工以及试运转)

  安全检查主要内容:查思想;查管理是否有效;查隐患查是否符合安全、文明生产要求;查整改查过去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查事故处理。安全检查的重点:查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职业伤害事故的分类:

  ①起重伤害:指从事各种作业时发生的机械伤害事故,不包括上下驾驶室坠落伤害和触电、检修时机件失灵伤害

  ②火药爆炸:指火药在生产、运输、储存过程中发生的爆炸事故

  ③瓦斯爆炸:指可燃气体、瓦斯、煤粉与空气混合,接触火源是引起的化学性爆炸事故

  ④锅炉爆炸:指锅炉由于内部压力过高而引起的物理性爆炸

  ⑤容器爆炸:容器内部压力过高而引起的物理爆炸,容器内部可燃性气体泄漏遇火源的化学爆炸
职业伤害事故按严重程度分类:

  ①死亡事故:一次事故中死亡 职工1~2人的事故

  ②重大伤亡事故:一次事故中死亡 3 人以上(含 3 人)的事故。

  ③特大伤亡事故:一次死亡 10 人以上(含 10 人)的事故

  ④急性性中毒事故:

  安全事故的处理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不清楚、责任者和员工未受教育、责任者没处理、没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

  工伤认定(见书上135页)

  ·认定7 种 其中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工作原因。(非机动车不算)

  ·视同3种:48小时之内死亡;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公共利益活动受伤;因战、因公负伤。

  ·不得认定3 种:因犯罪或违反治安条理伤亡的;醉酒导致死亡的;自残或自杀的。

  职业病的处理:患有职业病的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其职业病待遇应由原单位负责或两个单位协商处理。

  职工到新单位后,新发现的职业病不论与现工作有无关系,其职业病待遇由新单位负责。

  施工现场噪声限制:在人口稠密区强噪声施工,必须严格控制作业时间(22-6停止强噪声作业)。必需夜间施工时尽量降噪措施,特别注意不得超过国家标准的限值。(白天最高 85 分贝,夜间最高 55 分贝)尤其严禁夜间打桩作业。

  固体废物的处理:物理:压实浓缩、破碎、分选、脱水干燥等

  化学:氧化还原、中和、化学浸出等;

  生物:好、厌氧处理等;

  热处理:焚烧(不是燃烧)、热解、焙烧、烧结等

  固化:水泥、沥青固化法等;

  回收利用:资源化、减量化处理。

  处置:填埋(不等于深埋)、贮留池贮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