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09规则的修订依据
1、.08规范2、省政府令133号3、陕建(2004)369号文4、陕建发(2005)102号文。
二、变化
1、条文设置变化(都有所增加)
2、使用范围方面的变化扩大了,由招投标报价变为从招投标开始到工程竣工结算全过程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3、09规范在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编制与审核的变化。
2004工程量清单编制由中级造价员或工程师完成并盖章
2009只要有资质包括初级都可以编制,但核对必须由中级以上核对盖章。把以往对工程造价文件的审查,审核修订为核对,突出了市场主体之间的平等地位。
4、计价原则方面的变化
04:政府制定规则,业主提供清单,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
09: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加强市场监督
5、计价模式的变化
04:清单计价模式分为最高限价模式,投标报价模式
09:统一的计价模式
6、09承担风险范围规定方面的风险
04:甲方量风险,乙方价风险
09:发包人承担量不准不全及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变化风险,承包人承担合同约定的风险内容,幅度内自主报价的风险。
遵循以下原则
1、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承担所有风险,无限风险,也不得变相约定由乙方承担所有风险
2、              约定内的风险由乙方承担,以外由发包人承担
3、              省级以上规定强制性价格调整风险,由发包人承担
4、              乙方自主控制的管理费,利润等风险由承包人承担甲方若不正确乙方可以投诉,不能完全承诺。
投标人应完全承担的风险是技术风险和管理风险,如管理费和利润,应有限度承担的是市场风险,如材料施工机械使用费等风险,完全不承担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变化的风险。风险幅度±5%到±10%为最适.主要材料的风险幅度应在发承包合同中具体进行协商约定.   注:合同中约定执行国家政策由甲方承担
7、作用方面的变化
04:作用计价的依据
09:编制招标最高限价、投标报价。计算工程量。支持工程款、调整合同价款工程索赔、办理竣工结算等计价活动全过程的依据,与实际不实时可以调整。
8、术语的变化
1、工程量清单计价:原对建设工程进行计价的活动,现改为由市场竞争形成工程造价的计价模式和方法
2、综合单价:04并考虑风险;09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3、预留金现定义为暂列金额
04:甲方为可能发生的变更而预留的款额
09:甲方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暂列金额乙方不得改,改了就废标。
4、              总承包服务费:04:分包和材料采购的费用
09:增加了服务及竣工资料的汇总
5、              工程分包和材料购置费(现定义为:暂估价)
04:甲方将按有关规定准予分包的工作、制定分包人活材料供应商供应材料而预留的款额
09:甲方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设备
注:1、可以预见肯定发生2、范围3、列出暂估价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