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消防系统组成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3)消防直通电话系统;
二.消防自动报警系统
本工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保护对象为一级,采用集中区域报警系统。
根据规范要求:
在电梯前室、内走廊、商业网点及物业用房等相应部位设烟感报警探测器, 消火栓按钮,手动报警按钮,消防广播,并在消防电梯机房及消防设备间等处设消防直通电话,具体位置见平面图。
三.消防联动系统
集中报警设备安装在消防控制中心,控制方式分为自动控制和手动控制两种。通过联动控制台,可实现手动启动消防泵的功能,以及切断一般照明及动力电源的监视和控制。消火栓按钮可直接控制消防泵的启动并同时把报警信息反馈到消防控制中心,控制中心通过模块接收消防泵的工作或故障状态反馈信号,确保火灾发生时消防设备能可靠动作。
1.非消防电源切换:非消防电源电开关采用带分励脱扣器的自动开关,通过消防联动控制模块输出指令迫使其开关掉闸断电。也可通过现场手动控制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