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商须持有全国工业产品(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安装、维保单位须持有该行业国家规定必备的资质资格。(如果投标方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都应符合本招标文件对投标方资格的要求,同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注明主办单位。)【*】
2、投标商须有在浙江省为用户提供设备和服务的经历,且在金华地区或义乌市设有维修服务点。
3、设备档次要求:欧美日等发达国家的、国际知名品牌的、合资或独资的产品。
执行标准:1、设备的制造标准、安装标准及技术规范要求必须符合我国GB7588-2003标准,或买方认可的有关国际标准。
2、设备的电气装置应符合IEC标准,仪器仪表必须符合ISO系列标准,或买方认可的有关国际标准。
3、设备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维修)应遵守国务院373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