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清扫保洁项目招标文件 63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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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授权方式:资料共享
  • v发布时间:2014-07-03 09:27:11
  • 资料类型:RAR
  • 资料大小:48 KB
  • 资料分类:工程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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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解压密码:civilcn.com
1、投标人资质要求: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中含清扫保洁服务或相关内容的,具有环卫经营性服务企业资质所需的基本条件,经过主管部门批准的具有道路清扫保洁许可的,有自己固定的办公场所,依法登记,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企业法人。
2、根据建城字第238号令中规定“凡从事城市和公共场所经营性清扫、保洁和进城车辆冲洗等经营性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向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资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从事经营性服务”,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到霍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申请办理经营性许可,获得许可的方可参加本次投标(如在霍邱县以外已取得经营性许可的需到霍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审查备案合格后方可参加本次投标)。
3、由于清扫保洁工作的特殊性,凡霍邱县外来投标企业参与本次投标的必须在霍邱注册分公司,且在霍邱县城区有办公地点,开标时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和办公地点证明材料(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