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综合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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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条形基础中有独立基础时,土方工程量应分别计算。桩间条形基础的沟槽长度,按柱基础(含垫层)之间的设计净长度计算。
2、定额1-2-1~7子目中的装土,系指人工边挖土、边装土筐(人工运土)或人力车(人力车运土)。人工或人力车运土,运土另套1-2-43~50子目。机械(机动翻斗车等)运土,装土另套装车相应子目。人工挖土子目中的装土用工,均不扣除。定额1-1-11~14、1-1-18~19、1-3-14~17、1-3-44子目中的装土(渣),系指挖掘机边挖土(渣)、边装车。装土(渣),不能另套装车子目。
3、拖拉机和自卸汽车运输土石方,定额部分子目中虽未限定运距上限,但仅适用于2km以内的土石方运输。运距超过2km时,全部运距执行当地有关部门相应规定。
4、填土子目中,均已包括碎土,但不包括筛土。若设计要求筛土,夯填土、填土碾压、回填碾压子目,每定额单位增加筛土用工1.73工日。松填土子目,每定额单位增加筛土用工1.38工日。回填灰土子目,已包括筛土用工。回填灰土就地取土时,应扣除灰土配合比中的粘土。
5、带地下室、半地下室的建筑物的场地平整,应按地下室、半地下室的结构外边线,每边各加2m计算工程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