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安全生产

1.基本要求 
⑴.全体人员要遵守总公司文明施工的若干规定,降低施工中产生的噪声,加强运输造成扬尘和滴漏的管理,做到场地平整,道路畅通,排水畅通,无大面积积水。 
⑵.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安全带。 
⑶.2m以上高空作业时,无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必须系好安全带,并不得随意往下乱抛工具、材料等物件。 
⑷.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安全接地和防护装置,方能开动使用。 
⑸.凡是电动和机械设备,都应贯彻定人定机负责制,未经有关部门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启动使用,操作人员必须有操作证方可上岗。 
⑹.桩机、吊机所行驶的道路要平整,倾斜度应小于1%,并要求地面承载力大于110Kpa,否则须经铺石碾压加固处理后方可施工。 
⑺.桩架等施工机械与现场输电线路之间的距离,应满足下表所示的安全距离; 输电线路电压(KV)    <1    1-20    35-110    154    220 允许同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m)    1.5    2.0    4.0    5.0    6.0 ⑻.全体工作人员必须十分小心火烛,不得在床上吸烟,不得在禁明火区动明火,确保施工现场和宿舍的安全。 
⑼.全体工作人员要提高警惕,做好防盗工作。 
⑽.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卫生制度,严格控制“四害”孳生,不随地大小便,不乱倒垃圾。 
2.桩机安装或拆卸作业时的要求 
⑴.桩机的安装或拆卸作业,应有专人负责,统一指挥。 
⑵.部件堆放时要用楞木垫起,抬运时要同时放下,以免压痛手脚。
⑶.吊卸物件时,围绳不能太紧或太松,防止同把杆或龙门底座相撞。
⑷.安装桩架接点螺栓时,对准螺栓孔要用“尖头板”,不可用手指探摸,避免轧伤。操作时应将“尖头板”插进中间孔,先装上、下两孔的螺栓,然后取出“尖头板”,再装中间的螺栓。 
⑸.安装作业时,高空操作须有一人为主,负责高空作业指挥,地面指挥同高空作业密切联系,并听从高空指挥的讯号,司机要听从地面指挥的讯号。
⑹.桩架底盘及第一节塔架安装完,应将司机操作座位上的第一节塔架脚手棚板盖好,防止高空作业时物件坠落,避免砸伤司机。 
⑺.桩架安装完毕,要把所有螺栓拧紧。棚板用元钉钉牢,连成一片,不得走动。
⑻.工具与材料等不准存放在高空架子及脚手板上,登高使用的小型工具,须随身携带,并放在工具袋内,使用时,要注意防止失手跌落伤人,撬棒、板手等工具要用绳子保险好,严防掉落。
3.桩机施工作业时的要求 
⑴.在吊装、套“送桩”、跑架子时,桩架一定要保险好。 
⑵.严禁升桩架与拔“送桩”及跑架子同时进行。
⑶.吊桩作业时,龙门前(即下风)严禁站人。
⑷.使用撬棒工具校正桩身时,必须步调一致,统一指挥,防止撬棒等回弹伤人。
⑸.吊桩“千斤”中发现有10丝以上已拉断时,应及时调换,不得继续使用,“卸甲”须保持结构完整方可继续使用。 
⑹.桩架安装完毕,要先试沉桩,以检查各个部件工作是否正常。 
⑺.插桩时,指挥要注意桩头的下沉情况,1号与2号钢丝绳要同时松,防止桩帽与桩脱离。 
⑻.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穿软底鞋登高操作,并在登高前将鞋底淤泥铲刮干净。
⑼.施工时,要注意清除粘贴在桩身上的砂浆块或混凝土块,并清除桩帽和送桩杆内嵌夹的混凝土块,以防沉桩时坠落伤人。
⑽.桩帽大小应同桩截面尺寸配套,不允许以大规格桩帽镶以铁板改为小规格桩帽,以防沉桩作业时,焊缝开裂,导致铁板突然坠落伤人。 
⑾.指挥联络信号必须清楚而且统一,并力求联络视线不受阻碍,避免失误造成施工混乱。 
⑿.6级以上大风,必须停止沉桩作业。
⒀.夜间施工时,要配备足够的照明。
4.运桩作业时的要求: 
⑴.运桩道路应平直、少弯曲,坡度应在1%内。 
⑵.用吊车吊桩时,要注意在吊杆的旋转范围内,无人也无障碍物,起吊作业时,应平稳进行,放置桩身时,应低速轻放。 ⑶.吊机起吊受荷后,避免吊臂升降。 5.施工现场安全用电技术措施: 
⑴.施工现场不得架设裸导线,严格乱拉乱接,不准直接绑扎在金属支架上。
⑵.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保护。
⑶.所有的临时和移动电器必须设置有效的漏电保护开关。
⑷.电力线路和设备的选型必须按国家标准限定安全载流量。 
⑸.在十分潮湿的场所或金属构架等导电性能良好的作业场所,宜使用安全电压(12伏)。 
⑹.现场应有醒目的电气安全标志,无有效安全技术措施的电气设备不得使用。
⑺.配电箱内开关、熔断器、插座等设备齐全完好,配线及设备排列整齐,压接牢固,操作面无带电体外露,电箱外壳设接地保护,每个回路设漏电开关,动力和照明分开控制,并单独设置单相三眼不等距安全插座,上设漏电开关。
⑻.施工现场的分电箱必须架空设置,其底部距地高度不少于0.5m。 
⑼.电焊机的外壳应完好,其一、二次侧的接线柱应有防护罩保护,其一次侧电源应有橡套电缆线,长度不得超过5m;并配置漏电保护开关。 
⑽.现场照明一律采用软质橡皮护套线并有漏电开关保护,移动式碘钨灯的金属支架应有可靠的接地(接零)和漏电开关保护,灯具距地不低于2.5m。 
6.工地防火: 
⑴.施工现场建立安全防火班子,安全动火制度。
⑵.对进场的职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 
⑶.现场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易爆区、生活区,按规定保持防火距离。 
⑷.现场设消防灭火器具,按规定对重点部位,主要部位备齐灭火器具的数量,并经常维修保养,对消防器具有专人管理。 
⑸.现场火警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立即组织救护措施。
 
(二)    文明施工 
1.施工人员遵守工地环境卫生制度及文明施工制度。 
2.施工人员穿着整齐、戴牌上岗,尊重监理和甲方人员,遵守“七不”规范。
3.对施工区域和危险区域,必须设立警示标志,并采取警戒措施。
4.施工中积极采取措施,降低施工中产生的噪声。
5.实施挂牌施工,施工铭牌应标明: 
⑴.工程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开竣工日期和监督电话; 
⑵.工地管理人员名单牌; 
⑶.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管线保护无重大事故计数牌,表牌设置在工地大门醒目处。 
6.规划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做到材料堆放整齐、场地平整、道路畅通、排水畅通、无大面积积水。
7.严格执行:“门前三保”制度,工地内污水不得外溢,建筑垃圾应集中堆放及时清运;建材及垃圾在清理过程中,应有防止滴漏或飞扬的措施。 
8.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各项卫生制度,包括工地保洁,操作落手清,场容卫生检查等保持工地环境整洁。 
9.设置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生活区与施工区进行隔离,并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建立定期清扫制度,保持卫生整洁,生活垃圾存放在专门容器内并及时清运。 
10.工地食堂应严格执行上海市职工食堂管理规定,其位置应远离厕所、垃圾等污染环境。食堂保持整卫生,炊事员上岗应持有有效健康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