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验检测实验室仪器设备检定、校准:
1.基本要求
(1)用于试验检测的计量仪器设备、标准物质均应溯源至国家计量标准。
(2)新购置的设备必须在到货(安装调试完毕)后及时首检,使用至一个检定/校准周期后应立即再次检定或校准。
(3)有国家(部门)计量检定规程的,按期(一般为一年)由法定(授权)计量单位检定。
(4)无国家(部门)计量检定规程的,依据自校规程自行校准或委托计量机构校准。
(5)所有计量仪器设备应在检定、校准(含自校)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合格或超周期的仪器设备禁止使用。
2.委托检定、校准
(1)中心试验室、监理处试验室委托省级计量测试机构进行。
(2)施工标段试验室委托工程所在地、市一级计量测试机构进行。
(3)中心试验室统一组织和安排相应的检定(校准)工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