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用硅酸盐水泥
取样前应先核对水泥的来源、品种、等级、批次、数量及厂家的质保资料。取样数量、取样方法及样品储存按表1-3-9要求进行。
2.建筑钢筋
钢筋按批进行检查和验收,每批由同牌号、同厂家、同一炉罐号、同规格钢筋组成,60t(或以下)按一个批次,对超过一个批次(60t)的部分,每增加40t(或不足40t的余数),增加一个拉伸试样和一个弯曲试验试样。每批进场的钢筋均需要取样进行试验,检验项目、取样方法按表1—3-10要求进行。
3.沥青
(1)准备工作
①进行沥青性质常规检验的取样数量为:黏稠或固体沥青不少于1.5kg;液体沥青不少于1L;沥青乳液不少于4L。
②检查取样和盛样器是否干净、干燥,盖子是否配合严密。使用过的取样器或金属桶等盛样容器必须洗净、干燥后才可使用。对供质量仲裁用的沥青试样,应采用未使用过的新容器存放,且由供需双方人员共同取样,取样后双方在密封上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