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锌矿矿区(整合)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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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v发布时间:2020-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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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占地总面积16.04hm2,其中工程永久占地4.66hm2,包含采矿区、工业场地和生活区等;临时占地11.38hm2,包含道路工程区、弃渣场等。
本项目为矿山整合新建建设生产类项目,设计水平年为项目投产后一年,即2012年。矿山服务年限约为9年,其中基建1年,正常生产7年,减产、扫尾1年。矿山植被恢复期以1年计,因此方案服务年限为10年。本方案设计编制深度与主体工程相一致,为可行性研究阶段。
1.4 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及面积
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135.55hm2。项目建设区16.04hm2,其中采矿区、工业场地和生活区等永久占地4.66hm2,道路工程区、弃渣场等临时占地11.38hm2。直接影响区面积为119.51hm2。
1.5 水土流失预测结果
(1)根据工程设计和施工工艺,工程建设开挖扰动地表面积16.04hm2,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16.04hm2。
(2)项目工程土石方挖方总量35.13万m3,填方总量6.96万m3,调运方量8.22万m3,弃方总量24.53万m3。
矿山在今后生产过程中,在生产服务年限内采矿区总产生渣量约27.34万m3,除部分利用于本项目修建道路、修建拦渣坝、修建排水沟及封闭矿洞1.83万m3外,另外,附近村民使用了3.64万m3,地下开采在基建期和生产期内产生的弃石、弃土堆存于采场矿洞就近的弃渣场内,需堆存的弃渣量21.87万m3;工业场地和生活区开挖排水沟等产生的弃渣0.25万m3,将堆置在就近的弃渣场内;道路工程区开挖的土石方,经利用后,余方1.44万m3,将堆置在就近的弃渣场内;弃渣场自身在建设工程中,产生的弃渣0.97万m3,也将堆置在弃渣场内。因此,项目区8个弃渣场累计将堆置弃渣24.53万m3。
(3)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总量为8367t,其中施工准备期水土流失量为35t,施工期水土流失量为3349t,生产运行期水土流失量为4334t,自然恢复期水土流失量为648t,分别占水土流失总量的0.422%、40.022%、51.802%、7.75%。原地貌水土流失量354t,工程新增水土流失量8013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