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洪灾害防治规划文件
  • 资料等级:
  • 授权方式:资料共享
  • v发布时间:2013-08-10
  • 资料类型:RAR
  • 资料大小:8.22 MB
  • 资料分类:设计报告
  • 运行环境:WinXp,Win2003,WinVista,Win ;
  • 解压密码:civilcn.com
1.2山洪灾害定义
山洪具有突发性、水量集中、破坏力大等特点,危害很大,山洪及其诱发的泥石流、滑坡,常造成人员伤亡,毁坏房屋、田地、道路和桥梁等,甚至可能导致水坝、山塘溃决,对国民经济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危害。
根据温副总理批示精神,本次规划所述山洪灾害是指由于降雨在山丘区引发的洪水灾害及由山洪诱发的泥石流、滑坡等对国民经济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灾害。
具体说明如下:
(1)本规划所指的山洪是山丘区小流域由降雨引起的突发性、暴涨暴落的地表径流。山丘区小流域的流域面积原则上小于200km2,对于山洪灾害特别严重的流域,面积可适当放宽。山丘区小流域因流域面积和河道的调蓄能力小,坡降较陡,洪水持续时间短(历时几小时到十几小时,很少能达到1天),但涨幅大,洪峰高,洪水过程线呈多峰尖瘦峰型。
(2)泥石流的形成,必须同时具备有丰富的松散固体物质、短时间内有大量水的来源和有一定坡度的利于集水集物的沟状地形三个基本条件。本次规划涉及的泥石流为由降雨引起的山洪诱发的泥石流。
(3)本次规划涉及的滑坡为由降雨引起的山洪诱发的滑坡,坡体的前缘高程低于历史最高洪水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