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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厂运行质量控制管理规程 26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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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0-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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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料分类:设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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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厂运行质量控制管理规程 26P
机泵运行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前应检查吸水井和清水池水位是否符合要求,水泵机组及电机、进出水管道、闸门、多功能阀、联轴器(靠背轮)等一切正常,变频器、高压柜等电气设备完好无损,电源电压在正常范围以内。
2.对停止运转七天以上的水泵,在启动前应检查联轴器转动是否灵活,并开启泵顶排气阀排气。机泵停运时间较长(一个月以上),开机前应对电机进行绝缘测试,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3.按要求开启机泵后,应对机电、水泵及电气设备、各种仪表等进行全面的运行状况检查,均属正常时,做好开泵记录,并向调度汇报。
4.在运行中,泵进口处有效气蚀余量(吸程)应大于水泵规定的必要气蚀余量,或进水水位不应低于规定的最低水位。
5.在泵出水阀关闭的情况下,不允许长期运行,以免泵内水温超过75℃产生汽蚀破坏泵体零部件。
6.对于使用盘根密封的水泵,填料室应有水滴出,宜为30-60滴∕分钟,使用机械密封的不应有水漏出。
7.轴承温升(高出环境的温度)不应超过35℃,滚珠或滚柱轴承内极限温度不得超过75℃,滑动轴承瓦温度不得超过70℃。
软件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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