Ⅳ级三等堤防工程初步设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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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规划工作的主要任务为:
1、根据《防洪标准》,依据现行的《堤防工程设计规范》,本次规划防洪标准为二十年一遇,除涝标准达到5年一遇,进行综合治理。一是对河槽加宽加深,二是对境内段堤防进行全线培堤,加高加固现有堤防,三是维修现有工程设施。
2、为促进本市流域经济社会的发展,维护河流健康,加强对的管理,既要强化相应的建设管理机构,又要多方筹措资金用于河道的养护。
2.3工程规模
通过重点地区中小河流的近期治理,使的防洪能力得到增强、流域所涉及的主要乡镇,基本设施,基本农田等防洪保护对象的防洪标准有较大提高。
本次河道治理范围为:上游自桩号38+335开始,下游至(桩号0-400),河道治理总长38.74km。
本次治理的工程内容主要包括:本次治理的工程内容主要包括:(1)38.74km长河道疏浚、扩挖工程(桩号0-400~38+335)及40.00km堤防加固工程(桩号16+780~36+780两侧);(2)涵闸维修加固,新建7座涵闸,拆除重建1座(草河闸);(3)维修桥梁4座。
根据流域防洪保护区的重要性及未来发展预测,依据<防洪标准>等规范要求,并参考其上一级河道的防洪标准,确定的规化治理标准为20年一遇,排涝标准达到5年一遇。
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94)、《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和《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98)等有关规范的规定,河道治理工程属三等工程,堤防级别为Ⅳ级,主要建筑物按Ⅲ级建筑物设计,次要建筑物按Ⅳ级建筑物设计,临时建筑物按Ⅴ级建筑物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