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河道治理工作的有效性将对于当地的生态环境建设的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产生直接的影响。水土保持是河道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未做好对应的水土保持工作,不仅不利于河道治理的有效开展,同时也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巨大破坏。因此,应对水土保持工作给与充分的重视,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提升施工现场区域内绿色植物的覆盖率,合理处置河道治理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从而有效降低河道治理工作对于当地生态环境所造成的巨大负担。

关键词:河道治理;水土保持;治理对策

1.河道治理工作导致水土流失的主要因素

在河道治理施工的过程中,施工人员搭建的各类临时性设施、存放施工材料的库房、工程区道路以及堆土场等因素都会对该区域的地形地貌和土体情况产生影响,一些施工废料的随意丢弃堆积还会影响到当地植被的正常生产,破坏自然环境,从而导致该地土壤的储水能力下降,最终导致水土流失现象的发生;另外由于河道治理的建设一般呈线性布置,并且施工作业面广,所以为了确保充足的作业区域,常常会对施工场地附近的树木、绿化等进行腾地清障,用来建设施工场地和搭建生活设施,所以经过一系列的腾地清障行为,不仅会降低该区域内的植被覆盖率,同时也会引发水土流失问题。此外,在实际的治理过程中,各类施工机械的使用和对土地的挖掘会对原有植被产生破坏,导致该区域内土体抗冲刷能力下降,当出现强降水或地表径流流量增加时便会产生严重的水土流失问题。

2.水土保持的防治措施

2.1护坡形式

在河道治理应选用合适的护坡形式固土,在保证工程结构安全的前提下,河道走向应按现状结合规划布置,在尽可能的保护原有水系、地貌以及地表植被的前提下减少对于水资源与土地资源的消耗。可选用如三维水土保护毯护坡、海绵土生态护坡、绿化混凝土等生态护岸,在保证边坡稳定、工程安全的同时,又防止了水土流失的发生。此类护岸强度及抗水流冲刷侵蚀能力强,孔隙率高、透水性能好,为植物生长提供额外的加筋,有利于植被生长,能在土壤、植被之间形成相对简单的小型生态体系,从而为各类边坡形式的选择提供有效的水土保护,对美化环境的效果显著,能营造“面清、岸洁、水净、流畅、有绿”的水环境。

2.2绿化措施

尽量控制和减少地表及植被的破坏面积,工程施工中能够避免破坏就不破坏,把水土流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在设计方案时,应考虑在岸坡浅水区域种植挺水植物,减缓河道流速对岸坡的冲刷,降低水位变动区域的侵蚀,同时还能柔化遮挡硬质护岸;在岸坡至现状岸顶高程之间,结合各种护岸结构种植地被植物,利用植物起到固土作用,缓和岸坡被雨水冲刷后的坍塌及河道淤积;在陆域范围种植乔木、灌木,此类植物根系发达,深入土壤内部,预防水体流失效果显著。三者植物种类搭配即能美化环境,提升景观效果,满足水土保持防止目标。

2.3施工方法及工艺

在制定河道治理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时,应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中的相关要求采用相应的环保措施,并在实际施工过程中认真执行。根据当地气候、水文条件,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如河道护岸、疏挖工作尽量避开汛期;利用河道两侧的空地作为临时排泥场做到清水排放,防止水土流失。当河道治理工作结束后,应对及时对施工区域内的土地进行平整和修复工作。

2.4水土保持监测

在河道治理期间,还应聘请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对治理区域内的水土保持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并根据检测结果调整水土流失的防治措施。及时、准确掌握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状况和防治效果,提出水土保持改进措施,减少或避免河道治理工作所导致的水土流失;发现并排除各类可能引发严重水土流失的隐患,并提出具有可行性的防止出现水土流失的建议;提供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各类依据和公众监督的相关信息,促进河道治理区域内生态环境的有效保护。

2.5工程区道路

在规划工程区域的道路时,应以优先利用原有道路为原则,在敷设临时性道路时,应采用泥结碎石路面。也可以结合利用河道两侧的拟建防汛通道以及先期实施防汛通道基层。在进行土方作业前和过程中应对作业区和路面进行洒水,防止路面扬尘;同时还应在道路两侧设置临时性的排水沟,当道路使用结束后应对排水后进行回填和平整处理。在建设道路时,应尽可能的减少开挖面,避免出现大量的开挖作业。为防止道路两侧出现水土流失问题,可在两侧边坡上种植植被,不仅可以起到固定土体的作用,还可以大幅提升边坡的稳定性。合理设置截水沟,防止河道未整治完成前的大量雨水冲刷。

2.6施工及施工生活区

首先,在大风天气时要对临时堆存的建筑材料,尤其是水泥、沙石料和土料等松散堆积物采取牢固的覆盖措施,并及时洒水,防止尘土飞扬;其次,对于施工作业区域和生活区的废水进行集中处理,可根据水质情况进行二次利用不能随便排放;此外,对于河道治理过程中所产生的施工垃圾与生活垃圾应进行分类,并及时清运到制定区域,以便于后期的集中处理;最后,当河道治理工作全部结束后,应拆除地表的临时设施、建筑物及已硬化的地面,并对占地区域内的土地进行综合整治,尽量恢复其原土地利用类型。

2.7堆土场

弃土做好处理和利用,尽量减少堆放,考虑土方的综合利用,开挖土方尽量用于填筑,较少借方和弃渣;弃土应设专门场地堆放,不能露天放置,需用密目网覆盖遮挡。在堆放临时性弃土或固体废弃物时,应优先原则较为平整的区域,并尽量缩短堆放时间。还应该在场地设置围挡,防治水土流失。主要措施有如下三点:首先是在大风天气时要对堆土场采取遮盖、洒水等措施;其次是在堆土场坡脚处采取临时的拦挡和截排水措施;最后是在主体工程对堆土场实施绿化美化措施前,先对堆土场进行种草防护。

3.建立健全监督执法体系

为确保各项水土保持措施能够被真正落实,应建立健全严格的监督执法体系。对现行的法律、法规、标准以及技术规范等进行优化与补充,使得水土保持监督制度能够真正落实。同时要依法监督、严格监管,以确保水土保持工作与河道治理工作的有效推进。为使得监督执法工作能够具有有序性、规范性与严肃性,切实提升监督执法的效果,应对监督人员与执法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与考核,从而避免因监督执法人员自身素养问题而产生的不良影响。同时还应对农村荒山、荒沟、荒丘以及荒滩等未利用的土地的开发过程进行严格的监督与管理,避免在开发过程中出现水土流失问题,最大程度降低开发活动对于生态环境的破坏作用。对于易产生泥石流和山体滑坡地区,以及生态敏感(脆弱)等区域应采用相应的防治措施,禁止在上述区域内进行任何形式的开发行为,从根源上遏制人类活动所导致的水土流失问题。通过监督执法体系的建立为水土保持工作提供必要的法律支持,以确保水土保持工作与河道治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结束语

综上所述,鉴于河道治理工作在生态环境保护以及当地经济可持续发展中所发挥的巨大作用,应对其治理过程中的各项工作给予充分的重视。特别作为河道治理中重要组成部分的水土保持工作,应充分认识到其重要性,以避免出现水土流失现象,从而严重破坏当地的生态环境。因此,在河道治理工作中应结合治理区域的实际情况,采用具有针对性的水土保持措施,尽量降低甚至避免河道治理工作对于生态环境所产生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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