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从近年深圳城市河道治理出发,分析深圳河道治理面临的困难和挑战,探索深圳的治水思路、工程手段及运维监管措施,涉及城市防洪、清淤疏浚、截污补水、生态改造、水污染治理、立法监管等方面,为国内其他城市生态河流的建设提供参考。   

关键词:河道治理; 生态河道; 深圳治水   

1 深圳河道概况   

深圳市区主要河流有深圳河、大沙河、布吉河、福田河、新洲河、深圳水库排洪河等,河道大多呈现山区河流特征,具有流域面积小、流程短、比降陡等特点;河道大多自北向南, 上游体现为山区河道特征, 中游体现为平原城市河网特征, 下游河道体现为潮汐河道特征;河道属雨源性河流, 雨水分布极不均匀, 汛期洪水暴涨暴落, 旱季河道里几乎没有来水。   
深圳河道治理大体可分为两个阶段,分别是20 世纪90 年代的水安全治理阶段和2005年以后的生态整治阶段。第一阶段核心是解决城市的防洪排涝问题,通过河道裁弯取直、浆砌石或混凝土护坡、河底和岸坡硬化等工程手段, 提高河道过洪能力 [1, 2]。第二阶段核心解决河道生态问题,河道治理综合考虑河道防洪、河道水环境、人文景观等方面因素,由单一的防洪治理转变为生态河道综合治理。   
目前深圳水库排洪河、福田河、新洲河的综合治理工作已经基本完成,布吉河治理还在进行中。   

2 河道治理面临的困难和挑战   

2.1河道防洪标准偏低,无法满足城市防洪要求   
根据1995年水利部主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防洪标准》(GB50201-94)规定,特别重要城市的防洪标准应大于200年一遇。深圳经济发达、人口密集,一旦发生内涝,经济损失严重,社会影响大,因此防洪标准要求较高,属于特别重要城市。但深圳的河道防洪标准不容乐观,市区河道除大沙河是按200年一遇标准设计外,其余河道大多为50年一遇。受河道淤积、堤围破损等因素影响,河道防洪标准实际不到50年一遇,与深圳特区城市200年一遇的标准要求相差甚远。   
2.2 治水理念滞后,与城市发展不协调   
早期河道治理侧重考虑防洪排涝要求,河道硬底化、“三面光”现象极为普遍,甚至部分河道变成了暗渠或箱涵。河道硬底化改变了河道的自然特性, 使河道植被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基础; 河道裁弯取直使河道水流加速, 不利于各种生物栖息; 河底和岸坡硬化切断了水土营养交换。以上因素导致河道生境的恶化,生态链断裂,生态网格结构破碎,生物多样性消失[3] 。采用浆砌石或混凝土护坡,功能单一,缺少可供市民休闲娱乐的亲水平台和文化景观,与周边的城市环境极不协调。   
2.3截污不完善,河道水质恶化   
深圳市区内排水系统是按雨、污分流制规划和建设的,但由于污水收集及处理系统不完善,城中村合流制的存在以及分流制管网大量错接乱排,导致大量污水排入河道。尤其雨季,污水及垃圾大量进入河道,加之执法监管力度不足,建筑泥浆水、工业废水偷排时有发生, 对深圳河道水环境造成的危害极大, 河流污染严重,水体发黑发臭。据深圳市2004年环境公报显示, 截至2004年全市没有一条干净河流, 除部分河流上游个别断面外, 其余河流断面水质均为劣Ⅴ类,水质达标率为零,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NH3-N、挥发酚等6个指标。   

3 河道治理基本方略   

近年深圳以“安全、资源、环境、景观”四位一体建设理念为指导,把河道整治与城市安全、城市景观、水资源利用以及市民“幸福指数”提高紧密联系在一起,实现河道防洪排涝、水质改善和生态修复,使防洪、生态、景观、文化、经济五者有机结合,相得益彰。   
3.1 改变治水思路,优化河道治理方案   
深圳治水之路并不顺畅,但通过不断探索、尝试和优化,提出了许多开创性的治水理念:   
一是保证城市防洪的安全性。生态治理的基础前提是防洪安全,利用治污的契机,提高河道防洪能力,提升防洪标准到100年一遇,重点河段达到200年一遇。   
二是保持河道的自然性。尽量保持河流走向的自然状态,因地制宜,建造公园、湖泊和湿地,营造出接近自然的河流形态。  
三是恢复河道的生态性。建设生态堤岸、河床,为生物群落、鸟类、两栖动物提供生存环境,实现河道生态系统可持续发展,构筑河道生态走廊。   
四是实现人水和谐。利用复式断面建设景观休闲平台,营造亲水的滨河活动空间,满足人们在水边休闲、娱乐和健身等方面的活动要求。   
五打造城市文化长廊。在打造城市滨水空间的同时,构筑城市河道文化景观,挖掘河流所在区域的文化底蕴。   
3.2 清淤疏浚,提升河道排洪能力和河道水环境质量   
受市政污水排放、水土流失、垃圾入河等方面影响,新洲河、福田河、水库排洪河、大沙河等河道淤积严重,多年积累的黑臭底泥,一方面影响河道防洪安全,另一方面底泥缺氧发酵,影响河道水质,导致河道水质发黑发臭。因此,要提升河道的过洪能力和河道水环境质量,底泥清理是关键环节。清除水体中的污染底泥, 可为河流生态系统修复创造条件,同时增强河道行洪能力。   
3.3截污清源,污水处理并再利用   
随着深圳近年截污工作的进展,大量污水得以回归到污水系统,然而部分河道沿线采取的是点截污方法,由于截污受各种条件所限, 难以达到100%的截污率,截污后仍然有相当部分污水在水量大时直接排入河道,河道污染负荷仍然很大。尽管防止污水入河的根本措施还是雨污分流,但雨污分流是一个长期的工程,短期难以实现。因此,河道的生态改造短期最为有效的办法是在河道两岸铺设截流管, 将两岸难以分流的少量污水及初期雨水全部截流进入管网[4],减少其对河道水质的污染。   
截流的污水通过污水管网输送到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重新补充到河道,解决河道生态补水问题。福田河、新洲河、大沙河等河道还建有生物飘带、自然水循环等水质改善装置,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补水进入河道前,先通过河道水质改善设施进行进一步处理,提升补水质量。   
3.4 加强监管,提升河道管理水平   
(1)政府出台相关法律法规   
深圳2007年、2011年分别出台了新的《深圳市排水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河道管理条例》,通过立法加强排水管理和河道管理,进一步规范排水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以及排水户的排水行为,加强对污水、雨水排放的控制,减轻水污染现象,保障防洪防潮安全,保护水体环境,发挥河道环境、生态和社会效益。   
(2)主管部门加强河道执法监管   
河道主管部门成立河道水政执法队伍,联合其他部门共同执法。一方面加强河道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并制止违法偷排污水、泥浆、垃圾等污染河道水环境的行为,确保河道水环境安全;二是加强在建工程管理,对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在建工程,检查其是否经过审批,是否严格按照审批的方案施工,以保证行洪通畅;三是严查水土保持违法行为,检查河道范围内建设工程是否按规定申报水土保持方案,是否按照批准的方案施工,是否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中受到毁坏的表土层和植被进行恢复等,防止出现水土流失现象。   
(3)运行维护单位提升河道管养水平   
作为深圳市区河道日常维护管理单位,深圳市防洪设施管理处制定了生态河道管养细则,规范河道日常保洁、绿化、巡查、执法和防洪调度等方面的标准。此外,还制定了河道运行维护考核细则,通过日巡查、月检查和季度考评相结合,对承担河道日常维护工作的第三方公司进行监管,并将考评的业绩与支付挂钩,大大提升了管养单位的管养质量和管理效率。   

4 结语   

城市河道治理是跨部门、跨学科的综合治理工程,涉及水务部门、环保部门、城管部门、规划部门、国土部门等政府职能部门,融合水利、环境、生物、生态、城市规划、园林景观等学科。深圳通过创新治水思路,融合多学科,实施清淤疏浚、截污补水、景观绿化、生态改造及水质改善等一系列措施,构造市民休闲空间,恢复河流生态,打造城市河道生态景观廊道。   
目前,综合整治后的水库排洪河、福田河、新洲河等河道的水质达到地表Ⅴ类,河道水环境大为改善,河道鱼虾等生物逐渐增多,基本实现了岸绿、水清、景美,满足市民近水、亲水、赏水的需求,为促进深圳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参考文献:   
[1] 刘 沅, 刘灼华, 邓 平. 浅论深圳市河道治理规划设计中的几个问题[ J ] . 人民珠江, 1997, ( 4) : 37- 39.   
[2] 刘志龙, 闫甜甜. 浅谈深圳市城市河流生态修复[ J] . 中国农村水利水电, 2008, ( 6) : 91- 93.   
[3] 汤金伟. 对深圳市河道综合整治若干问题的探讨[J] . 人民珠江,2007, ( 3) : 8- 10.   
[4] 朱闻博, 胡仁贵, 洪 忠. 深圳市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的典型案例― 新洲河生态景观改造[ J] . 中国农村水利水电, 2006, ( 9 ) :28- 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