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水土保持关系着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对水土流失的研究在国内外受到广泛的关注。在研究的核心内容上国内外的研究者已基本达成一致,但由于世界各国在环境资源等许多方面存在很大差异,因此在研究的具体内容、措施体系、思维方面及手段等方面,各国各有其特色。

  关键词:水土保持;小流域;水资源

  自从1991年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以来,我国水土保持工作取得了不小的成绩,但是在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过程中还是存在一些问题,如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不准确、水土流失预测不科学、防治模式单一、弃渣场位置不优化以及弃渣场堆渣量计算不科学等问题。这些问题主要存在于方案设计的过程中,而许多地方还存在重方案审批轻监督实施的问题。作者通过查阅文献得知关于弃渣场设计的研究不少,但是大多研究的是弃渣场选址,位置优化,防护设计等内容,而对弃方处置的合理化研究较少。新法提出了“水土保持工作实行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科学管理、注重效益的方针”,更加强调水土流失的预防工作。

  1水土流失的危害

  水土流失过程当中,土壤中的氮磷钾等营养元素会随着水体流走,留下砂质较多而肥力较弱的土壤,造成土质的严重下降。这样的土壤致使新生植被生长困难,造成水土的进一步流失,形成恶性循环。水土流失过程当中,土壤中的养分及泥沙被水带入河流当中。养分的增加会使得水富营养化,超过了水体的自净能力就会使得水体恶化,特别是一些湖泊水体。同时,水中的泥沙在河流中迁移的过程当中会逐渐沉淀下来,形成河底的淤积,随着时间的推移,会使得河床增高。天长日久之后,容易造成河流改道或者河岸冲刷冲垮,甚至一场大的降水就会造成洪涝灾害。水土流失还能形成地质灾害,去年舟曲县的特大泥石流灾害再次给我敲响了警钟!水土流失会造成当地植被减少和土层脊薄的恶性循环。一些地质结构疏松的山体在水土流失的破坏下,一旦遇到强降水,就特别容易发生滑坡泥石流等重大自然灾害,给附近的群众带来难以估量的损失。森林是气候的调节器,能够涵养水源,保持水土。水土流失严重的地区,森林覆盖率会随着水土流失逐步降低,当森林等植被覆盖率降低到一定值的时候,就会影响到当地的气候。造成降水量的忽高忽低,形成洪涝和干旱灾害。

  2水土流失现状及成因

  2.1水土流失现状。 目前来说,全国各地的水土流失总体状况十分严峻。西部地区植被逐年减少,水土流失年年加重,荒漠化日益突出。东部地区工农业发达,但是植被破坏严重,水体人为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遭到严重破坏,水土流失现象日益突出。南部地区近年来毁林严重,水土流失在其强降雨量的情况下更为突出。北部地区放牧过度,森林开发超前,加之近年来这一带气候日益恶劣,水土流失现象亦是不容忽视。

  2.2水土流失的原因。  对于水土保持的宣传力度不够,对于水土保持的重要性和迫切性,不仅社会认识不足,一些政府领导也是认识不够。同时对水土保持简单地理解为水土保护,而忽视了对土地生产力的提高。受经济利益的驱使,很多地方乱砍滥伐、过度耕牧、过度采煤采矿,造成了植被的严重破坏。植被的超过其自身恢复能力的过度开发,致使植被覆盖率逐渐降低,而裸露土壤增大。降水到来的时候,少了植被含蓄水源和固定土壤的作用,土壤就会随着水流的冲刷而走。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在此过程中房地产开发、工业园区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也在不断加快,而于此相关的水土保持监管不到位,水土保持方案缺乏,保护和恢复水土保持功能的措施不足,导致新的水土流失产生。水土保持的法律法规,在我国尚不够完善,很多地方法规甚至在这方面有着很大的空白和缺陷。监管部门不被重视,权利狭小。检查和监管得不到上级的足够的支持,也缺少同级下级的足够配合,监管工作开展有着很大的困难。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水土保持工作盲点多,不彻底,不到位的现象。甚至有些地区因为经济效益的缘故而漠视水土保持工作。

  3水土保持工作的策略分析

  3.1加强宣传。水土保持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使这项工作能够切实落实是政府的职责所在。而社会又是水土保持工作的主体,离开了社会这个主体,水土保持工作就无法进行。针对目前情况,水土保持工作的宣传力度必须要加大,让政府和社会均认识到水土流失的危害性与保持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只有上下一心,齐心协力,才能够将水土保持这项利国利民功在千秋的工作做好。

  3.2单元综合治理。以小流域为单元,进行统筹规划,实行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是广大人民群众经过几十年的实践总结出来的治理水土流失的成功经验。长江中上游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就是采取了工程措施、生物措施、农业耕作措施相结合的方法。比如,山体坡度较大的地区要禁止山坡耕种,退耕还林。水体要及时清淤,减少附近及上游的污染排放,以免破坏水体造成水体周围的生态系统的破坏。森林要加大监管有节制开发利用,间伐与补植相结合。

  3.3规范城市开发行为。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水土流失问题日趋严重,水土保持主管部门应加强城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对开发建设项目实行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制度并对水土保持设施实行“三同时”制度。对损坏水土保持设施的单位或个人,应按规定收缴设施补偿费,对于违法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严肃处理。

  3.4完善法律制度。 对于水土保持工作,必须要有强制性的法律措施作为依靠和保障,同时完备的监管机构也是水保工作的保证。这方面,政府部门要给监管部门相应的权利,监管部门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同时,要充分发挥群众的力量,调动其积极性,让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监督工作当中,以减少政府监管所存在的盲点。

  参考文献

  [1]刘士凯,夏长江等. 浅谈水土流失危害及治理措施[J]. 农业与技术,2011,(01). 

  [2]胡克志. 试论陕西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指标体系[J]. 水土保持通报,20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