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分析了人为水土流失的主要原因,对永善县水土保持工作的概况进行了介绍,并论述了预防监督在水土保持工作中的重要性,以期促进当地的水土保持工作顺利开展。 
关键词 预防监督;水土保持;原因;重要性 
  水土资源作为国民经济的发展基础,人们对自然界水土资源有着特殊的依赖性,为了发展国民经济,推动社会进步,改善人类生产生活条件,人们必须依赖于水土资源并视之为基本的物质基础,在土地上大量投入,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改造大自然。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人们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水土资源的有限性和特殊性。人口在增加,经济要发展,有限的水土资源负担越来越重;但由于人们在长期的生产活动中,预防保护意识谈薄,“掠夺”式的经营造成了大量难以恢复的水土流失,局部地域因土壤侵蚀加剧诱发灾害,危及人类的生存;导致当今世界的土壤侵蚀、生态破坏及资源沽竭,对人类构成严重的威胁[1-4]。 
  永善县总面积2 789 km2,治理初期水土流失面积达1 336.67 km2,占幅员面积的47.93%;经调查,轻度流失面积406.61 km2,占幅员面积的14.58%,中度流失面积464.295 km2,占幅员面积的16.65%,强度流失面积329.342 km2,占幅员面积的11.81%,极强度流失面积136.423 km2,占幅员面积的4.89%,平均侵蚀模数为每年4 897 t/km2,年均侵蚀模数达654.57万t。 
  就形成土壤侵蚀的主要原因来看,永善县地处云贵高源北缘与四川盆地的过度地带,山脉属横断山脉凉山山系五莲峰分支,由于受喜马拉雅山运动影响十分强烈,山峰纵横交错,叠峰绵旦,南高北低,加上金沙江水系的大小河流、沟溪的侵蚀切割,形成峰、谷、沟相间又相连的中山深切割地形,相对海拔高差2 859 m,河谷多为“V”形峡谷;由于山高坡陡,地质结构复杂,雨热同季,暴雨频急等自然因素为土壤侵蚀的发生发展促成了潜在条件。 
  但人类活动的影响构成了诱发水土流失的主导因素。人类在生产活动中不合理的开发利用水土资源是加速、加重水土流失的根本原因。永善县是一个以山地为主的山区县,经济基础很薄弱,交通闭塞,文化落后,社会经济既有山区民族经济的特点,又呈现多层次不平等性,历史上遗留下来的一些落后生产方式和传统观念至今时有相传。 
  1 人为水土流失的主要原因 
  1.1 人口增长过快 
  人口的过快增长与资源的有限性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据统计,1952年永善县人口是16.602 7万人,至1982年增至36.373 3万人,比解放初期增加1.19倍,由于在较长时间内对人口增长过快的问题未能得到根本控制,广大农村为了减轻人口对粮食需求带来的压力,大面积毁林、毁草、开荒种粮,高寒山区轮耕、生荒种植比较普遍,致使林草资源大量被破坏,水土流失不断加剧。 
  1.2 陡坡开荒,掠夺式经营 
  全县范围内大部分地区的耕地坡度较大,耕作中土壤有机质流失后,肥料短缺,群众为提高地力而在疏林草地开荒和铲草烧灰肥地,导致了土壤侵蚀,特别是陡坡地区,在耕作中为便于施工而实行顺坡开墒种植,加快了表土的流失。 
  1.3 乱伐森林,破坏植被 
  历史上永善县林草丰茂、古木参天,县志有“行数里不见天日,傍晚野兽入城”之记载。解放前永善县有森林10.87万hm2,覆盖率为38.56%,解放初期有8.33万hm2,覆盖率为30%,由于政策失误、管理不善、权属不清等种种原因,几经变故,到1988年森林面积只有1.93万hm2,覆盖率只有7%,加上灌木林地覆盖率14.65%,合计也只有21.6%。长期以来由于缺柴短薪,群众为了烧炊,对林木乱砍滥伐,致使森林变疏林,疏林变灌木,灌木变草地,加速了水土的流失。 
  1.4 不合理的资源开发利用和经济建设忽视水土保持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永善县的经济有了很大的发展,城乡建设和农村乡镇企业亦随着发展,近年来建筑占地在超限度增加,跟随而来的是开山采石、开矿、挖砂、取土,点多而分散,在前些年无经常性机构和人员开展预防监督工作的情况下,生产建设项目未实施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制度,开发利用资源的直接者,未对破坏场地予以复植和保护,致使全县的水土流失日趋严重。 
  2 永善县的水土保持工作概况 
  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关怀与支持下,永善县1990年被列为长江上游首批笫2期重点治理县,为了改变永善县的水土流失局面,该县各级党委、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抓住机遇,及时组织人员做好前期治理规划工作,并组织带领广大群众在所规划的流域内结合开发利用水土资源,开展对坡耕地,小型水利、高稳产农田和经济林、防护林体系等综合治理,经过治理区干群20余年的苦干实干,截至目前为止,永善县共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74 549.14 hm2。现三大效益已日益明显,治理区水土流失开始得到了有效控制。为了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水土保持的认识,20余年来采取宣传车、广播、电视、标语、宣传牌、墙刊、图片、大小会议,加强宣传周活动和印发《水土保持法规汇编》等不同形式的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向广大群众宣传水土流失的危害与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使水土流失防治工作不再停留在行政命令上。广大群众攺变了过去那种“要我干”的被动服从而成为“我要干”的主动要求,各重点治理流域本着治理环境与开发利用相结合,发展与保护同步的原则,在积极投入综合治理的同时,认真搞好水土资源的预防保护工作。 
  为全面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和开展预防监督工作提供经验,1993年永善县被列为全国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执法试点县,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支持下,结合永善县实际制定并报请县政府审议批发了《永善县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暂行)规定》,积极开展水土保持预防监督体系和法规制度建设,建成了县、乡、村预防监督网络。在认真对人为水土流失和预防监督对象进行全面普查的基础上,完成了该县保护区、监督区和治理区3个区的规划,并由县政府以布告的形式公布到乡村,正确地处理发展经济与资源保护之间的关系。并按照有关规章制度查处了违章案件,在资源开发和基本建设项目中补办了水保方案,逐步落实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制度,到目前为止已审批大小水土保持方案125个,通过监督执法工作的不断完善,使永善县的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其本步入了法治化的轨道,增强了全社会共同防治水土流失的自觉性,有效地制止了人为引起的水土流失现象,真正把水土保持工作纳入依法保护和治理环境的轨道,促进和保护治理成果。
  3 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在水土保持工作中的重要性 
  多年来永善县的水土预防监督工作虽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从该县水土保持工作所走过的历程可以得到以下启示。 
  3.1 预防监督是搞好水土保持工作的前提 
  要搞好水土保持工作,首先要切实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的方针,宁可少投入治理也要加强预防监督工作,变被动治理为主动预防,反之,待形成水土保持后再被动治理,必然阻碍当地经济的发展,危及人类的生存。水土保持包括预防和治理两大部分,二者缺一不可,只重视其中一方面,就不是完整的水土保持。国家以几十年来的水土保持工作经验和教训,总结并颁布了《水土保持法》,与国务院1982年颁布的《水土保持工作条例》相比,最大的不同就是在于水土保持工作方针由“防治并重”转变为“预防产主”。这是历史性的根本转变,这就充分体现了预防监督在水土保持工作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因此,在水土保持工作中必须加大法制宣传和法治建设力度,紧紧围绕“防”字做文章,把全面贯彻实施水土保持法摆在首位,积极开展预防监督工作,坚持“三个面向”和“四个结合”,抓好“三权”,依法保护水土资源。 
  3.2 预防监督是提高全民水土保持意识和法律意识的一个重要手段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水土保持事业开始走上了法治化的轨道,国家将水土保持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从中可以看出《水土保持法》有一个明显区别于其他法律的特征,即其重点不在于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而在于资源的保护,并针对生产和建设活动中可能产生破坏水土资源的行为作出了要求生产建设者必须采取水土保持措施的规范性规定,这也决定了水土保持工作的重点是预防监督执法。水土保持法颁布以来,各级都把宣传贯彻水土保持法作为监督执法的工作重点,利用不同形式、通过各种渠道开展了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活动,使全社会的水土保持意识有了很大提高,只要我们坚持不懈地做好深入细致的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监督执法体系建设,并积极开展好监督执法工作,以预防为主的水土保持方针一定能在全面得到贯彻落实。 
  3.3 预防监督是综合防治措施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永善县大部分地区,由于降雨充沛,雨热同季,光热资源丰富,可以利用植物生长较快的优势,对轻度水土流失区实行预防保护性治理,以减少治理投入,将有限的资金用于扩大治理区域。 
  3.4 预防监督是巩固和搞好水土保持工作的唯一途径 
  水土流失防治过程中不抓好预防监督工作,水土流失将治不胜治,只有真正把水土保持工作纳入依法保护和依法治理的轨道,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水保意识,以预防监督促进和巩固水土保持治理成果,才能从根本上扭转破坏大于治理的恶性局面。 
  4 结语 
  建国以来,水土保持工作的发展经历了认识—实践—再认识—再实践的过程,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水土保持工作出现了一个崭新的、具有时代特点的治理阶段。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水土保持工作也在改革中发展,把小流域既当成治理水土流失的基本单元,又当成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经济单元,从理论和实践上把治理与开发融为一体,把治理水土流失与治穷治富融为一体,把防治并重的方针转为预防为主,这是水土保持工作在观念上和基本思想上的大转变,也是水土保持工作改革上的重要成果。为了加快水土流失治理步伐,《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后,国务院相继发布了《关于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和《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将水土保持工作作为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实行地方人民政府的防治目标责任制,这充分说明在深化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在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也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水土保持工作的高度重视。随着水土保持法规的不断完善和全民水保意识的提高,必须更进一步地抓好预防监督工作,使预防为主的方针得到切实的贯彻落实,真正起到保护治理成果和防止人为水土流失的作用。 
  5 参考文献 
  [1] 刘艳,蔡德所.广西西部地区石漠化现状及治理对策[J].中国水土保持,2012(3):43-45. 
  [2] 丁玉芬,邓志刚.浅谈水土保持监督执法[J].山东水利,2008(12):52. 
  [3] 张玉荣,华丛丛,周红.浅议水土保持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和机遇[J].山东水利,2009(10):55-56. 
  [4] 赵凌云,杨文武.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新时期水土保持工作的几点探讨[J].中国水土保持科学,2008(S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