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赣州市城市防洪工程建设情况

 

  赣州市位于江西省南部,赣江起点,章、贡两江交汇地带,被誉为“千里赣江第一城”,是一座具有2200多年历史的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既是赣南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也是沟通赣、粤、闽、湘4省的南方重镇。赣州城区地处赣江起点、万安水库末端、章贡两江汇合地带,城区三面临水。受章、贡两江洪水与万安水库回水双重影响,赣州市洪涝灾害频繁,防洪任务繁重,是江西省和长江流域的防洪重点城市。据记载,新中国成立前赣州市平均每6.9年就发生一次特大洪灾。频繁的洪涝灾害严重威胁着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也制约着城市的发展。因此,赣州人民自古以来就一直与洪涝灾害进行着不懈的斗争。

  近几年,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对赣州市城市防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赣州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在认真总结多年来防汛抗洪工作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按照“以防为主”的防汛方针,把加强城市防洪工程建设,提高城区防洪能力提到重要议事日程,并于1993年开始了城市防洪工程建设。在1993年至1995年间按50年一遇防洪标准对河套区八境台至涌金门段0.65km古城墙进行了防洪加固,并新建了北门、涌金门、建春门3座防洪闸和水叉口排涝站。随着赣州市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为满足城市发展需要,赣州市于1997年开始按“统一规划设计,分期、分区、分步实施”的原则,以“招商引资”“以地换堤”的方式,多方筹集资金,高标准、高起点、高质量、大规模进行城市防洪工程建设。’98大洪水之后,在中央的大力支持下,全市加大了资金投入和建设步伐。至今,赣州市河套区滨江防洪堤和古城墙防洪加固工程及水南新区一期防洪工程已全部完成,累计建成城防堤11.84km,加高加固古城墙2.25km,累计完成投资3.56亿元。已建成的防洪工程,既是赣州市经济和社会的安全屏障,又是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发挥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与生态环境效益,受到了各级领导的赞许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二、赣州市城市防洪工程建设的启示

1.科学规划,充分做好建设前的城市防洪规划工作

  城市防洪工程建设的主要目标就是提高城市防洪标准,确保城市防洪安全。但由于城市防洪工程建于城区,与城市发展关系非常密切,必然涉及城市建设的方方面面,要考虑城市化建设与发展的具体要求和一些难以避免的限制因素。因此,要搞好城市防洪首先要进行科学规划,精心设计,认真系统地做好规划论证和工程设计等前期工作。为此,赣州市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千方百计地挤出资金做好城区防洪规划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赣州市于1995年便开始对城市防洪工程建设进行系统规划设计,并于1997年编制完成了《赣州市城市防洪规划报告》,省防指办公室于1997年4月组织专家评审通过。接着又于1999年10月编制了《赣州市城市防洪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2000年2月由省水利厅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并于同年4月以赣水防字〔2000〕11号文进行了批复。这些前期工作的完成为赣州市城市防洪工程的建设提供了可靠的技术依据和技术保证,有利于选择重点分期分阶段实施,从而避免了无规划无设计或边施工边设计造成的工程考虑不周的情况,杜绝了工程建设资金浪费现象的发生,确保了赣州城市防洪工程建设科学、规范、有序地进行。

2.功能融合,综合考虑城市建设需要

  由于城市防洪工程特殊的自然和区位条件,决定了其与城市市政工程、城市交通、土地利用、工商企业以及休闲娱乐设施的关联度很大。为此,赣州市的城市防洪工程建设充分考虑到城市防洪与城市各具体功能的结合,防洪工程的布局和工程形式充分融合了城市防洪、城市交通、城市绿化美化、河道景观等诸多功能需要。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较好地坚持了“四个结合”的原则,即坚持防洪与城市道路相结合,与文物保护相结合,与城市开发建设相结合,与美化绿化环境相结合,使防洪、交通、文物保护、城市建设与环境美化等多功能融为一体,充分发挥工程的综合效益。例如:滨江防洪堤从赣州大桥至西河大桥7.5km均采用路堤结合的方式进行建设,既改善了城市交通状况,扩张和延伸了交通网络,又沿江边建成了一个长7.5km、绿化面积近18万m2的带状公园,美化了城市环境。由于防洪标准的提高,交通状况的改善,环境的美化绿化,使昔日无人问津的临江一带变成了人们休闲的好去处和房地产投资的新热点,促进了城市开发建设。又如赣州古城墙始建于宋代,是国家一级保护文物,在实施古城墙防洪加固工程中,既达到了防洪目的,又重现了赣州古城墙的原有风貌,保持宋代城墙的特色和文化气息,促进了旅游事业的发展。由于赣州市城市防洪工程的建设充分考虑了城市各项具体功能要求,既有利于城市防洪安全,又有利于城市的建设发展和人居环境的改善,因此得到了全市各部门、各单位和社会各阶层的大力支持与配合,有力促进了城市防洪工程的顺利实施。

3.拓宽思路,依托市场筹资

  城市防洪工程是一项投资巨大的社会公益性项目,且起点高,要求严,单纯依靠地方财政拨款和上级支持,很难满足工程建设需要。因此,筹集工程建设资金是启动防洪工程建设的关键,也是搞好城市防洪工程建设的根本保障。赣州市城市防洪体系分河套区(老城区)、水南区(新城区)、水东区、吉埠区4大独立防护区域,防洪岸线总长48.12km,排涝站23座,工程总需投资10.72亿元(其中防洪堤投资7.33亿元、道路投资2.96亿元、绿化投资0.42亿元)。这是一项投资巨大的社会公益性工程,如按照以往的做法,完全靠政府财政投资将难于实施。因为赣南是贫困老区,市本级财政非常困难,基本是“吃饭”财政,根本不可能拿出多少钱来投入防洪工程建设,而且赣州不靠大江大河,中央财政给予的资金支持也很少。为此,市里打破了“有多少钱、办多少事”的常规,解放思想,以改革的思路,以城市经营理念,依托市场,依据防洪建成后会提升土地价值的市场要素,采取“以地抵资”“招商引资”的方式从市场上多方筹资,基本上解决了防洪工程建设资金不足问题,累计完成的投资3.56亿元投资额中(其中防洪堤投资3.08亿元),采取“以地抵资”“以地换堤”的方式招商引资1.18亿元,“以地贷款”方式从商业银行贷款0.6亿元,从防洪堤建成后的土地升值收益中筹集1.2亿元,争取中央支持0.58亿元(国债)。现在,全市又在积极进行河套区滨江四期(西河大桥至西津门段1.49km)防洪工程、水南章江新区二期(赣州大桥至水口段1.5km)防洪工程和水东区贡江东岸一期(贡江铁路至东河大桥段1.7km)防洪工程建设准备工作,工程投资达1.5亿元,建设资金采取“以地抵资”“招商引资”方式筹措,3个项目的招商引资投资合同已全部签订。

4.规范管理,保证质量

  质量是城市防洪工程的生命。为了防止并杜绝“豆腐渣”工程,市水利局做到:

  一是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管理严格坚持“四制”,把项目法人责任制乃至终身负责制放在突出的位置,实行了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主管部门监督的质量管理体制。

  二是全过程加强质量宣传教育,提高质量意识。

  三是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督察,对发生的质量及时严肃处理,不留隐患。严格的质量管理,保证了赣州市城市防洪工程建设质量,保障了城区防洪安全。

5.依法依规,耐心细致地做好征地拆迁工作

  城市防洪工程一旦立项实施,面临的最大、最棘手的问题就是征地拆迁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说,征迁工作进度如何,往往决定防洪工程建设进度和效果。由于历史原因,赣州城镇临河、濒江一带民居和工厂企业很多,造成城市防洪工程建设所涉及的征地拆迁工作量很大,问题也很多,遇到的矛盾也很集中,处理不好,往往会触发集体性的群众上访事件,既不利于社会稳定,又使工程建设难于实施。由于城市防洪工程建设涉及到与洪水竞赛问题,施工期季节性要求很强,工程一旦开工,工期就必须有可靠保证。为此,赣州市政府高度重视城市防洪工程的征迁工作,加强领导和协调,并依法依规做好如下几项工作:

  一是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合适的拆迁安置和补偿办法,合理妥善做好拆迁安置工作。

  二是耐心细致地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注意化解矛盾。三是保障拆迁补偿费用及时到位,禁止挪用、挤占老百姓的征地、拆迁补偿费用。四是从事城市拆迁的单位全部有资质。

6.建管结合,重视工程建成后的管理

  现代化的城市防洪工程建设,一定要在工程建设之初就考虑到工程建成后的管理工作,绝不能再走以往“重建轻管”的老路。由于县(市)城镇以往都基本上是不设防城市,基本没有什么城市防洪设施,也没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因此,在城市防洪工程建设立项后就要按建管结合的原则尽快组建城市防洪工程管理机构。该机构在工程建设时可为项目法人单位,承担建设管理职责,工程建成后则为防洪工程管理维护单位,确保工程建成后得到应有的管理和维护,保障工程效益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