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法实用技术讲座”前言
    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平面整体表示方法(简称“平法”),是对我国混凝土结构施工图的设计表示方法的重大改革,被国家科委建设部列为国家级推广的重点科技成果。
    “平法”的实质,是把结构设计师的创造性劳动与重复性劳动区分开来。一方面,把结构设计中的重复性部分,做成标准化的节点构造;另一方面,把结构设计中的创造性部分,使用标准化的设计表示法——“平法”来进行设计。从而,达到简化设计的目的。
    这样一来,结构设计是简单了,图纸也大大减少了,设计的速度快了,改革的目的达到了。但是,给施工带来了麻烦:图纸看不懂!许多人这样说。
    “以前的图纸设计得太细,以至任何人都能看懂,没有资质的人也能施工,从而造成许多质量问题。现在只有经过专业训练的人才能看懂图纸、才会施工,从而促进质量的提高——这就是‘平法’的贡献”,“平法”的设计者这样说。
    然而,设计简单了,但施工麻烦了,预算的工作量更大了,这些矛盾如何解决呢?不少人对我提出这样的问题。我说,我们的“平法”钢筋软件就是解决这个问题的。不过,在推广“平法”的过程中,出现了不少问题,例如:不少搞设计的同志运用“平法”的时候不标准、不规范;许多预算人员和施工人员技术素质不高,对“平法”理解得不全面、不正确。这些问题不解决,光有一个“平法”钢筋软件也是不能解决问题的。
    任何一项重大科学技术的推广,必然要伴随一个广泛的群众性的技术普及运动。以前的结构图纸很详细,大家都能看得懂。现在使用了“平法”设计,有很多人看不懂。将来经过技术普及和提高,大家又都能看得懂了。这个“看得懂——看不懂——又看得懂”的过程,就是一个螺旋式的上升过程,就是全民族科技水平提高的过程。我们举办“平法”培训、编写“平法”教材,就是想为促进这个转化而做出一点微薄的贡献。
    在省工程造价协会和各地市协会的支持下,我们举行了多期的“平法”(以03G101-1为中心)的培训工作。但是,这仅仅是一个开端,继03G101-1图集之后,国家又发布了03G101-2(楼梯)、03G101-3(筏形基础)、03G101-4(楼板)等图集,而且,我们对“平法”技术的认识也在不断地提高,因此,在全国范围内有进一步深入学习研究“平法”技术的必要,这就是我们举办这个“平法实用技术讲座”的目的。讲座采用问答方式进行,内容有一定的连贯性。
    在学习推广“平法”的过程中,我们在网上或其他场合与“平法”创始人陈青来教授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讨论,还有和广大工程技术人员的交流,当然更重要的是要通过自己的钻研和理解。由于个人水平有限,如有认识不到或错误的地方,请大家批评指正。
                                                                                                编者陈达飞
                                                                                                      2005年7月于太原
 
 
1、我们现在有举办平法实用技术培训班的教材,一共两本:一本是《平法实用技术讲座》,另一本是《平法梁图上作业法》(讲解如何从梁的集中标注和原位标注计算出梁的各种钢筋的方法。)如有需要者可电话联系:0351-7221963 或 0351-7229950
    2、将来是准备出书的。待正式出版之后再通知大家。


 
 
问:在实际工程中,经常看到框架梁的悬挑端要进行众多内容的原位标注,这里面有哪些道理?在梁的悬挑端上要进行哪些原位标注?
 
答: 框架梁的“悬挑端”与一般的“跨”不同,也可以说它是特殊的“跨”,因为“悬挑端”的力学特征和工程做法与框架梁内部各跨截然不同。所以,在设计图纸时,要保证在“悬挑端”有足够信息的原位标注。在使用我们的“平法钢筋自动计算软件”时,也要在“悬挑端”做好原位标注。
    需要注意的具体事项如下:
    1、在悬挑端的“上部跨中”的位置进行上部纵筋的原位标注。因为悬挑端的上部纵筋是“全跨贯通”的,所以原位标注在“上部跨中”是应该的。
    2、在悬挑端进行下部钢筋的原位标注。悬挑端的下部钢筋为受压钢筋,它只需要较小的配筋就可以了,不同于框架梁第一跨的下部纵筋(受拉钢筋)。换句话说,框架梁第一跨的下部纵筋不伸到悬挑端内,而伸到端部框架柱外侧然后拐15d的直钩。
    3、在悬挑端进行箍筋的原位标注。悬挑端的箍筋不同于框架梁集中标注的箍筋。因为框架梁集中标注的箍筋一般都有“加密区和非加密区”的设置,例如:采用φ8@100/200(2) 这种格式。而悬挑端的箍筋一般没有“加密区和非加密区”的区别,只有一种间距,例如:采用φ8@200(2) 这种格式。
    4、在悬挑端进行梁截面尺寸的原位标注。悬挑端一般为“变截面”构造,例如,梁根截面高度为700,而梁端截面高度为500,设梁宽300,则其截面尺寸的原位标注为:300*700/500。在软件操作中,则把它标注在原位标注的“截面尺寸”一栏中。
 
问:陈教授,我有个问题
多肢箍时,外箍是包住梁主筋,内箍包住几跟钢筋呢?比如梁主筋为5根,我的内箍应该怎么箍法?
谢谢回答~
      答:我的观点是:
1、梁的主筋(不论是上部纵筋还是下部纵筋),都应该在梁宽范围内(具体说是应该在外箍宽度的范围内)均匀分布。
2、采用“大箍套小箍”方式的梁内箍的每个垂直肢(不论是双肢箍还是单肢箍的垂直肢),都应该在梁宽范围内对称分布。
3、根据上述原则,当“梁主筋为5根”时,梁内箍应该箍住第2、4两根梁主筋。
     再问:谢谢您,还想问的是,如果梁上下钢筋根数不一样,比如上部5根下部六根
这时,应该遵循什么原则?
答:再补充一下“梁上下钢筋根数不一样,比如上部5根、下部6根”的问题:
    6、最近和施工经验丰富的工程技术人员讨论了这个问题,他介绍了他们在工程施工中的习惯做法:
    把梁的6根下部纵筋按间距均匀来布置。梁的5根上部纵筋的第2根和第4根与梁下部纵筋的第2根和第5根分别上下对齐,梁上部纵筋的第3根就布置在梁的正中央。(按四肢箍)其内箍套住梁上部纵筋的第2根和第4根(也就是梁下部纵筋的第2根和第5根)——这样保证了内箍的垂直肢是垂直的。
    7、这样,又得出了梁钢筋布置的一条原则:纵向受拉钢筋优先均匀布置。(在本例中,梁的下部钢筋是纵向受拉钢筋,所以优先把梁的6根下部纵筋按间距均匀来布置。)
再问:陈教授要是按您的说法,那么小箍与外围大箍的重叠部分不是太长了吗?
答:1、为了“实现受力纵筋的均匀分布”,有时小箍与外围大箍的重叠部分长了一点,也是在所难免。
2、“小箍”宽度的计算,应该以“实现受力纵筋的均匀分布”为控制条件,而不应以“箍筋立柱均匀分布”为控制条件。


 
问:03G101-1图集关于纯悬挑梁(XL)和各类梁的悬挑端配筋构造有哪些规定?其上部纵筋和下部纵筋各有什么特点?
      答:纯悬挑梁(XL)和各类梁的悬挑端的主筋是上部纵筋。03G101-1图集第66页是这样说的:
    1、第一排上部纵筋,“至少两根角筋,并且不少于第一排纵筋的二分之一”的上部纵筋一直伸到悬挑梁端部,再拐直角弯直伸到梁底。“其余纵筋弯下”(即钢筋不下弯45度的斜坡)。
    例如:第一排上部纵筋有4根,则第1、4两根一直伸到悬挑梁端部,第2、3两根在端部附近弯下45度的斜弯。
    再例:第一排上部纵筋有5根,则第1、3、5三根一直伸到悬挑梁端部,第2、4两根在端部附近弯下45度的斜弯。
    2、第二排上部纵筋伸到悬挑端长度的0.75 处。
    3、纯悬挑梁(XL)的上部纵筋在支座的锚固:图上的标注为“伸至柱对边(柱纵筋内侧)且≥0.4La”。
    而在“注1”中指出:“当纯悬挑梁的纵向纵筋直锚长度≥La且≥0.5hc+5d时,可不必往下弯锚;当直锚伸至对边仍不足La时,则应按图示弯锚;当直锚伸直对边仍不足0.4La时,则应采用较小直径的钢筋。”——可见,纯悬挑梁的锚固方式和做法,与框架梁在端支座上的锚固方式和做法相同。
    4、至于纯悬挑梁和各类梁的悬挑端的下部纵筋在支座的锚固:其锚固长度螺纹钢为12d,光面钢筋为15d 。
    有人问:框架梁第一跨的下部纵筋是否一直伸到悬挑端上去?回答是:不应伸到悬挑端上去。因为这两种钢筋的作用截然不同:框架梁第一跨的下部纵筋是受拉钢筋,它一般配筋较大;而悬挑端的下部钢筋是受压钢筋,它只需要较小的配筋就可以了。所以,框架梁第一跨的下部纵筋的做法是伸到边柱进行弯锚;而悬挑端的下部钢筋是插入柱内直锚即可。
这里,还需要说明几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有人问,纯悬挑梁和各类梁的悬挑端是否考虑抗震?回答是:在设计时不考虑抗震。你看看图集中计算锚固长度时使用“La”而不是使用“LaE”就明白了。
    第二个问题:上述第“1”条中“上部纵筋一直伸到悬挑梁端部,再拐直角弯直伸到梁底”的问题。从图中在钢筋图形旁边标注“≥12d”,于是有些人以为钢筋的直钩长度等于12d即可。可是陈青来教授说,大家要注意“图形语言”,在大样图中钢筋的直钩一直通到梁底。所以,正确的理解是:钢筋直钩一直通到梁底,同时≥12d 。
    第三个问题:上述第“1”条中第一排上部纵筋“弯下”45度的做法仅适用于“长悬挑梁”——这个问题另列专题在后面讨论。
再问:纯悬挑梁(XL)和各类梁的悬挑端的主筋是上部纵筋。03G101-1图集第66页是这样说的:
1、第一排上部纵筋,“至少两根角筋,并且不少于第一排纵筋的二分之一”的上部纵筋一直伸到悬挑梁端部,再拐直角弯直伸到梁底。“其余纵筋弯下”(即钢筋不下弯45度的斜坡)。
解释中的:(即钢筋不下弯45度的斜坡)“不下弯”是否是笔误,按例子其余钢筋在端部附近弯下45度的斜弯。
答:你看得很仔细,非常感谢。“不下弯”确是笔误,应为:
1、第一排上部纵筋,“至少两根角筋,并且不少于第一排纵筋的二分之一”的上部纵筋一直伸到悬挑梁端部,再拐直角弯直伸到梁底。“其余纵筋弯下”(即在端部附近钢筋下弯45度的斜坡)。
再问:悬挑梁的支座,有负筋的话,那负筋的长度按长跨吗>\
  比如啊,两跨,悬挑的左边是6米,悬挑2米,那负筋一直伸到悬挑端部吗?要弯下吗?
  我们这边对于悬挑有一个详图的,就是角筋啊,一直伸到悬挑端部,弯下,再往根部伸两宽加50,在上弯45度,再往根部伸20倍钢筋直径.
  还有股金开口一定要放下面吗?(一般人家多这样做,如果股金开口放在上面可以吗?
答:  1、悬挑梁的“负筋”——也就是悬挑梁的主要受力钢筋(受拉钢筋),它应该在整个悬挑长度“满布”。比如你所举的例子,就是在“悬挑2米”的长度范围贯通布筋——当伸至尽端时,向下拐至梁底。这一点在03G101-1图集第66页说得明白,我在“平法讲座”正讲到悬挑梁的构造要求,你可以继续看看。
    2、关于“悬挑有一个详图的,就是角筋啊,一直伸到悬挑端部,弯下,再往根部伸两宽加50,在上弯45度,再往根部伸20倍钢筋直径”这样的问题,我也曾经和陈青来教授讨论过,他说,悬挑钢筋的形状没必要搞得如此复杂,按标准图集即可。不过,我认为,如果某个具体工程的设计师已经做出这样的设计,那么还是应该按照设计师的要求去施工。因为在具体工程中,设计师是优先于标准图集的。
    3、关于“箍筋”的开口朝向问题,我前天在回答“关于箍筋的问题”时已经详细回答过了,你可以翻开看看。


问:1、梁的下部纵筋一定要在中间支座锚固吗?
    2、从03G101-1图集第54页的图中,两边钢筋的切断点都在中间支座上,可否理解为两边钢筋在中间支座搭接?
    3、不是说“能通则通”吗?支座两边直径相同的钢筋贯穿中间支座,不是可以降低支座处的钢筋拥挤程度吗?
      答:1、从03G101-1图集第54页的图中可以看出,框架梁的下部纵筋一般都在中间支座锚固。
其锚固长度同时满足两个条件:
    (1) ≥ LaE
    (2) ≥ 0.5hc + 5d (即是“超过柱中心线5d”)
    2、第54页图中所示的“梁下部纵筋在中间支座的构造”,说的是“钢筋锚固”,而不是“钢筋搭接”。“钢筋搭接”是两根钢筋之间的行为,“钢筋锚固”是一根钢筋对于支座的行为。图中所标出的“锚固长度”是每根钢筋从支座边缘到切断点的距离。按锚固长度两个条件之一的“≥LaE”来看,下部纵筋的切断点一般应该伸过支座的另一边了,而不是“在支座内部”了。
    3、“能通则通”一般是对于梁的上部纵筋说的,梁的上部纵筋在中间支座上“能通则通”,而上部纵筋可以在上部跨中1/3跨度的范围内进行连接。但是,梁的下部钢筋不能在支座上“能通则通”、而让钢筋在下部跨中进行连接。因为,下部跨中是正弯矩最大的地方,钢筋是不允许在此范围内连接的。
再问:2005年10月21日听了陈青来教授的讲座:下部钢筋也能连通布置,可以在支座处1/3跨度的范围内连接(一般用机械连接)。
      答:陈青来教授讲的是两点不同的意思:
    1、对于“非抗震框架梁”来说,可以在“支座处1/3跨度的范围内连接”,因为这里没有正弯矩。——03G101-1图集也已经肯定了这一点。
    2、如果采用一级机械连接,可以在任何位置上进行连接。因为一级机械连接经过国家的多次试验,证明是相当可靠的(拉力试验的钢筋破坏点都不在机械连接处)。
 
问: 03G101-1图集第65页中间支座上部纵筋的延伸长度,只在第一排钢筋上面标注尺寸“Ln / 3” 。 现在工程中出现了中间支座第二排上部纵筋,其延伸长度如何处理?是否可按“框架梁”的“Ln / 4”来处理?
      答:答案是肯定的,非框架梁的中间支座上部纵筋的延伸长度同“框架梁”。根据如下:
    03G101-1图集第28页第4节“梁支座上部纵筋的长度规定”第4.4.1条:“为方便施工,凡框架梁的所有支座和非框架梁(不包括井字梁)的中间支座上部纵筋的延伸长度a0值在标准构造详图中统一取值为:第一排非通长筋及与跨中直径不同的通长筋从柱(梁)边起延伸至Ln / 3位置;第二排非通长筋延伸至Ln / 4位置。”

问:非框架梁L配筋构造: 图集第65页
    1、中间支座的上部纵筋(支座负筋)延伸长度为Ln1 /3 。
    2、端支座的上部纵筋延伸长度标注值为Ln1 /5 ,然而后面还跟着一个“(Ln1 /3)”。
非框架梁端支座的上部纵筋延伸长度取Ln1 /5 还是Ln1 /3? 什么时候取Ln1 /5 ?什么时候取Ln1 /3 ?
答:  非框架梁L配筋构造: 图集第65页
    1、一般情况下,梁端部上部纵筋取 Ln1 /5 (Ln1为本跨的跨度值)。
    2、图题“非框架梁L配筋构造”的下方有一附注“(括号内的数字用于弧形非框架梁)”。所以,我们可以理解“Ln1 /5 后面跟着的一个(Ln1 /3)”的意义为:
        弧形非框架梁的梁端部上部纵筋取 Ln1 / 3 (Ln1为本跨的跨度值)
    3、本页的“注1”指出:
    当端支座为柱、剪力墙、框支梁或深梁时,梁端部上部纵筋取 Ln / 3 ,Ln 为相邻左右两跨中跨度较大一跨的跨度值。
    这一条必须注意。当一道非框架梁两端支座的属性不同(例如一端为普通框架梁,另一端为剪力墙)的时候,这两个端支座上部纵筋的延伸长度是不同的。
    有人要问:什么是“深梁”?(注:《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中找不到“深梁”的定义。)
    《简明钢筋混凝土结构构造手册》中关于深梁的定义:
    对L0/h<5的钢筋混凝土梁宜按深受弯构件进行设计。其中L0/h≤2的钢筋混凝土简支梁和L0/h≤2.5的钢筋混凝土连续梁成为深梁。
    此处,h 为梁截面高度;
          L0 为梁的计算跨度。可取Lc和1.15 Ln两者中的较小值,
                                  Lc 为支座中心线之间的距离
                                  Ln 为梁的净跨
问:03G101-1图集第65页“L配筋构造”,下部纵筋在端支座的锚固,图示尺寸为直锚“12 d(La)” 。
    1、下部纵筋在端支座的锚固——标注“(La)”是做什么用的?
    2、03G101-1图集第35页的注3指出:“在任何情况下,锚固长度不得小于250mm”。现在非框架梁下部纵筋“直锚12d”是不是太小了?
 答: 1、注意看图题“非框架梁L配筋构造”下面括号内的标注“括号内的数字用于弧形非框架梁”。所以,“(La)”用于弧形非框架梁下部纵筋在端支座的锚固。
    2、03G101-1图集第35页的表格题目是“受拉钢筋的最小锚固长度La”,所以,该表格的注3:“在任何情况下,锚固长度不得小于250mm”指的是受拉钢筋的最小锚固长度。
    由于在设计中非框架梁不考虑抗震作用,所以非框架梁的正弯矩只存在于跨中,在支座附近没有正弯矩。这样,非框架梁下部纵筋在支座附近为“受压钢筋”,所以不受图集35页“受拉钢筋的最小锚固长度不得小于250mm”的制约,直锚12d 就足够了。
    3、还有请大家注意本页的注6:“梁下部肋形钢筋的直锚长度见图注;当为光面钢筋时,梁下部钢筋的直锚长度为15d 。”这就是说,直锚长度12d用于螺纹钢筋,直锚长度为15d用于光面钢筋(一级钢筋)。
 
问:1、03G101-1图集关于“梁变截面”有哪些规定?
    2、有的设计把一道梁的某跨尺寸改变得与其他跨大相径庭,不仅截面尺寸不一样,而且梁顶面标高也不一样,还不如另设一个“梁编号”。
    3、“平法钢筋自动计算软件”是如何解决“梁变截面”问题的?
答:1、 “梁原位标注变截面”是03G101-1图集所允许的。
    (1) 03G101-1图集第26页指出:当在梁上集中标注的内容(即梁截面尺寸、箍筋……)不适用于某跨或某悬挑部分时,则将其不同数值原位标注在该跨或该悬挑部位,施工时应按原位标注数值取用。
    (2) “梁原位标注变截面”在实际工程中是经常发生的。
    2、“梁变截面”问题是一个相当复杂的问题。
    (1) “梁变截面”可能变截面高度,也可能变截面宽度。
        由此引起的相邻两跨梁的截面关系,可能有多种情况:
                上平下不平、下平上不平、左平右不平、右平左不平
    或者是上面几种情况的组合。
    (2) 由此引起的“钢筋”问题,不仅是“箍筋”,而且更为难于判断和处理的是:变截面跨与相邻左右两跨梁的纵筋的走向处理。(详见03G101-1图集第61页)
    第61页有7个节点构造图。其实,第61页的构造做法的基本点的就是:
        能通则通:能伸入另一侧梁的纵筋的直锚长度为 LaE (La)
        不能伸入另一侧梁的纵筋就进行弯锚,即伸至对边后弯钩 15d ,其直锚水平段要求≥ 0.4 LaE (≥ 0.4 La )
    〖注〗“能通则通”还表现在以下一点:
    当梁下部纵筋抬升的斜率≤1/6时:(节点⑥)支座两边相同直径的下部纵筋可连续布置即抬升穿越支座。
    (3) 什么事情都有个“度”。如果“梁变截面”变得太离谱了,造成某跨的截面长宽尺寸与邻跨大不相同,而且梁顶标高也不一样,那真的不明白把这样的两跨梁编成同一梁号还有什么意义?我以为,不同的各跨梁编成同一个梁号,是为了使梁的上部通长筋能够贯穿各跨。如果连“梁顶标高”都不一致,则这样拼凑起来的“一根梁”还有什么意思?好不如分开编成两个不同的梁号算了。
    3、我们的“平法钢筋自动计算软件”软件,先抓住最普遍的情况入手去解决“梁变截面”问题。
    (1) 经过调查研究,实际工程中,最普遍的“梁原位标注变截面”方式是:
        只变“截面高度”——而截面宽度一般不变。
        相邻两跨梁的截面关系是:上平下不平。
    (2) 这样,处理起来就比较简单了:
    ① 变截面的“当前跨”——只需要把“箍筋尺寸”改变一下。
    ② 整道梁的“上部通长筋”可以直通过去。
    ③ 而梁的“下部纵筋”可以采用“按跨锚固”的方法来解决。
    (3) 在梁原位标注的属性框中有一栏的名称为“截面尺寸”。
这样,该栏可以接受以下格式的数据输入:
        300*700 —— 加腋修正(当集中标注格式为300*700Y500*250时)
        300*700/600 —— 悬挑端变截面 (斜线前面为梁根的截面高度)
        300*600 —— (水平)变截面 (当宽度与集中标注不同,要提示)
【说明】 “悬挑端变截面”还可能是“300*600/500”的格式,即梁根截面高度(600)不同于相邻跨的高度(700)。
 
问:“平法梁”的加腋构造有几种?在何处使用?
答: 1、综观03G101-1到04G101-3图集,“平法梁”的加腋构造有两大类,一类是垂直方向的加腋,另一类是水平方向的加腋(侧腋)。
    2、03G101-1图集第60页“框架梁加腋构造”是垂直方向的加腋,具体说是在框架梁底部的加腋。其构造特点是加腋部位的主筋伸进框架梁或框架柱内的长度≥LaE(≥La)。
    这种加腋构造是设计指定的。例如,在梁的集中标注中注写梁截面高度时标明
                300*700Y500*250
其中“Y”后面的“500”表示腋长,“250”表示腋宽。知道腋长和腋宽,就可以求出该直角三角形的斜边长度,加上直锚长度LaE,就可以计算出加腋主筋的长度。此外,加腋部位的箍筋是变截面高度的。
    框架梁加腋构造也可以在原位标注时标出,其注写格式同集中标注。
    同时请注意,当在集中标注中规定了“梁加腋”的时候,如果在某跨梁的原位标注中注写相同尺寸的矩形截面(例如:300*700),则表示这跨梁取消“加腋”。
    我们的“平法钢筋自动计算软件”具备在集中标注和原位标注中进行“加腋”标注的功能和钢筋计算功能。
    3、04G101-3图集第33页和第38页分别为基础主梁和基础次梁的“梁高加腋构造”。这也是垂直方向的加腋。其加腋构造的特点与上述框架梁加腋构造相同,只是上下方向相反——“框架梁加腋构造”是在梁底部,而“基础梁加腋构造”是在梁顶部。
    基础梁的“梁高加腋构造”也是设计指定的。其集中标注和原位标注的方式同框架梁。
    4、04G101-3图集第31页表示“基础主梁与柱结合部侧腋构造”。这是水平方向的加腋构造。
    值得注意的是,基础主梁的这种“加侧腋”的构造不在施工图上进行标注,施工图也不给出结构详图,施工人员和预算人员自己根据04G101-3图集图集进行施工和计算。“基础主梁加侧腋”的条件是:当基础主梁的截面宽度≤柱截面宽度时,基础主梁在柱的附近就必须加侧腋,以实现“梁包柱”的构造要求。
 
 
问: 1、什么时候执行“不伸入支座的梁下部纵筋”?
    2、不伸入支座的梁下部纵筋断点距支座边缘 0.1 Ln1——由于它离开了支座,会使梁失去支座的支承吗?
    3、03G101-1图集规定不伸入支座的梁下部纵筋断点距支座边缘 0.1 Ln1
    而00G101-1图集规定不伸入支座的梁下部纵筋断点距支座边缘 0.05 Ln1,如果现在执行用00G101-1图集设计的旧施工图,我们是采用“0.05 Ln1”还是“0.1 Ln1”?
答:1、“不伸入支座的梁下部纵筋”是由设计师指定的。当在下部纵筋的规格后面加上“(-k)”这样的注写时,就表示有k根下部纵筋不伸入支座。例如:
        6φ25 2(-2) / 4 表示上排纵筋为2φ25且不伸入支座;
                          下排钢筋为4φ25 全部伸入支座。
        2φ25+ 3φ22(-3) / 5φ25 上排纵筋为2φ25和3φ22,其中3φ22不伸入支座;
                          下排钢筋为5φ25 全部伸入支座。
    2、03G101-1图集第60页规定了不伸入支座的梁下部纵筋断点位置:
    (1) 不伸入支座的梁下部纵筋断点距支座边缘 0.1 Ln1(本跨的净跨)
    (2) 不伸入支座的梁下部纵筋限于梁的第二排下部纵筋。 第一排下部纵筋按照以前的规定伸入支座。
    由于有第一排下部纵筋伸入支座,所以梁不会失去支座的支承。此外,在竖向荷载的作用下,每跨梁的正弯矩最大值在跨中,而在还未到达支座的地方,弯矩包络线就已经上升为负弯矩了。所以,在支座附近是没有正弯矩存在的,第二排下部纵筋不伸入支座也就不会对结构产生不利影响了。
    然而,如果考虑水平地震力的作用,在支座附近是存在正弯矩的。这个正弯矩的大小如何,第二排下部纵筋该不该伸入支座,这些问题只有设计师才知道。所以,“不伸入支座的梁下部纵筋”是由设计师指定的。当设计师没有指定“不伸入支座的梁下部纵筋”的时候,施工人员不能自作主张执行“梁下部纵筋不伸入支座”。
    3、虽然00G101-1图集规定不伸入支座的梁下部纵筋断点距支座边缘 0.05 Ln1 ,但是03G101-1图集规定不伸入支座的梁下部纵筋断点距支座边缘 0.1 Ln1 ,陈青来教授在讲课时说过,新规定更加合理。 而且,03G101-1图集的发行,宣告了00G101-1图集的废止。所以,现在施工的工程,应该执行现行的03G101-1图集的规定。
 
问: 执行“梁插柱”做法时,
        当顶梁上部纵筋配筋率≤1.2%时,顶梁上部纵筋伸入边柱外侧的直段长度≥1.7 LaE
        当顶梁上部纵筋配筋率>1.2%时,顶梁第一排上部纵筋伸入边柱外侧1.7 LaE + 20d , 第二排上部纵筋伸入边柱外侧1.7 LaE 。
    现在的问题是:如何计算“顶梁的上部纵筋配筋率”?
答: 1、“梁上部纵筋配筋率”的计算方法:
        梁上部纵筋(如果有两排钢筋的话,两排都要算)的截面积除以梁的有效截面积。
        梁有效截面积为梁宽乘以梁的有效高度。
        梁的有效高度:当配一排筋时为梁高减35,两排筋时为梁高减60 。
    2、我们的“平法钢筋自动计算软件”,当用户在“系统参数”中选择“梁插柱”的做法后,软件不但能自动地按“梁插柱”来计算柱纵筋和梁纵筋,而且能够自动地计算“顶梁的上部纵筋配筋率”,当计算出这个配筋率>1.2%时,就自动执行“1.7LaE+20d”的修正算法。
 

问:执行“柱插梁”做法时,
        当边柱外侧纵筋配筋率≤1.2%时,边柱外侧纵筋伸入WKL顶部 ≥ 1.5 LaE
        当边柱外侧纵筋配筋率>1.2%时,一半的柱外侧纵筋伸入屋面框架梁1.5 LaE; 另一半的柱外侧纵筋伸入顶梁1.5 LaE + 20d 。
    现在的问题是:如何计算“边柱的外侧纵筋配筋率”?
答: 1、“柱外侧纵筋配筋率”的计算方法:柱外侧纵筋(包括两根角筋)的截面积除以柱的总截面积。
    2、我们的“平法钢筋自动计算软件”,当用户在“系统参数”中选择“柱插梁”的做法后,软件不但能自动地按“柱插梁”来计算柱纵筋和梁纵筋,而且能够自动地计算“柱外侧纵筋配筋率”,当计算出这个配筋率>1.2%时,就自动执行“1.5LaE+20d”的修正算法。


问: 03G101-1图集第55页和第56页都是讲“抗震屋面框架梁WKL纵向钢筋构造”,其实,主要讲的是抗震屋面框架梁和边框架柱之间的关系,我们不妨把这种关系称作“顶梁边柱”。这两个图的区别是:第55页是边框架柱的外侧纵筋插入屋面框架梁的顶部(简称为“柱插梁”);第56页是屋面框架梁的上部纵筋插入边框架柱的外侧(简称为“梁插柱”)。
    现在的问题是:
    1、“柱插梁”和“梁插柱”在钢筋构造上各有什么特点?
    2、何时选用“柱插梁”?何时选用“梁插柱”?
答:“顶梁边柱”涉及了框架结构中的两种主要构件:框架柱和框架梁。在抗震作用上,框架柱和剪力墙起到“首当其冲”的作用,而框架梁起到“耗能构件”的作用——这就是当水平地震力到来的时候,框架梁能够通过自身的弯曲变形,来消耗由框架柱传递过来的地震力。在抗震过程中,框架结构的顶角部位是应力集中的地方,也是最容易受到破坏的地方,所以,加强“顶梁边柱”的钢筋构造,对于整个框架结构的可靠性和安全性有重大的意义。
    1、下面讲解“柱插梁”和“梁插柱”这两种做法各有什么特点。
    (1) 先看03G101-1图集第55页,也就是“柱插梁”的做法。(图集第37页抗震边柱和角柱柱顶纵向钢筋构造(一)也就是“柱插梁”的做法。)
    第55页:(上图)当边柱外侧纵筋配筋率≤1.2%时,
          边柱外侧纵筋伸入WKL顶部 ≥ 1.5 LaE (注意:从梁底算起)
          WKL上部纵筋的直钩伸至梁底(而不是15d),当加腋时伸至腋根部位置。
      (下图):当边柱外侧纵筋配筋率>1.2%时,
          柱外侧纵筋的两批截断点相距 20d —— 即:一半的柱外侧纵筋伸入屋面框架梁1.5 LaE; 另一半的柱外侧纵筋伸入顶梁1.5 LaE + 20d 。
    (2) 再看03G101-1图集第56页,也就是“梁插柱”的做法。(图集第37页抗震边柱和角柱柱顶纵向钢筋构造(二)也就是“梁插柱”的做法。)
    第56页:(上图)当顶梁上部纵筋配筋率≤1.2%时,
          WKL的上部纵筋伸入边柱外侧的直段长度 ≥ 1.7 LaE (从拐点算起)
          边柱外侧纵筋伸入WKL顶部后,弯直钩 12d 。
      (下图):当顶梁上部纵筋配筋率>1.2%时,
          梁上部纵筋的两批截断点相距 20d —— 按图示的要求就是:屋面框架梁的第一排上部纵筋伸入边柱外侧1.7 LaE + 20d , 第二排上部纵筋伸入边柱外侧1.7 LaE 。
    (3) 无论55页还是56页,在屋面框架梁与边柱相交的角部外侧设置一种附加钢筋(当柱纵筋直径≥25时设置):
          “直角状钢筋” 边长各为300mm
          间距 ≤150mm,但不少于 3φ10
有人提问:这几根“直角状钢筋”的作用是不是为了防止柱外侧角部的混凝土开裂的?其实不然,大家注意看本页右上角图就明白了,那是因为柱纵筋伸到柱顶弯90度直钩时有一个弧度,这就造成柱顶部分的加密箍筋无法与已经拐弯的外侧纵筋绑扎固定,这几根“直角状钢筋”正是起到固定柱顶箍筋的作用的。
    2、比较“柱插梁”和“梁插柱”这两种做法,各有什么优缺点呢?
    (1) “柱插梁”:
      做法:边柱外侧纵筋伸入顶梁,与梁上部纵筋搭接1.5LaE 。
      优点:施工方便。
      缺点:造成梁端部水平钢筋密度增大,不利于混凝土的浇筑。我们大家都知道,梁柱交叉的节点区域是钢筋密度最大的地区,要保证梁的上部纵筋之间达到规定的“水平净距”(上部纵筋的净距为不小于30mm和1.5倍的钢筋直径)已经相当困难,现在又加上从柱外侧拐过来的柱纵筋,不就更加拥挤了吗?
    (2) “梁插柱”:
      做法:顶梁的上部纵筋下伸与边柱外侧纵筋搭接1.7LaE 。
      优点:梁端部能保证钢筋的水平净距,有利于混凝土的浇筑。
      其实这不是本做法的“缺点”:就是有些施工单位还在遵循“把施工缝留在梁底50mm”的坏习惯做法——之所以说它是“坏习惯”,是因为这个部位正是地震最容易破坏的地方。现在,不少地区已经发出强制性规定,整个一层的柱墙梁板必须一口气现浇完成,不允许把把施工缝留在梁底。另外,使用“梁插柱”方法所用的钢筋略多于“柱插梁”方法。
    3、何时选用“柱插梁”?何时选用“梁插柱”?
    这应该是在施工图设计时加以说明的问题,或者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加以说明。
    4、“平法钢筋自动计算软件”的一个显著特点:
    我们的“平法钢筋自动计算软件”同时编制了“柱插梁”和“梁插柱”这两种做法的程序。为了方便用户的调用,软件特地设置了下面的“系统参数”:
      边框架柱与屋面框架梁节点构造:
            1、边柱外侧纵筋伸入屋面框架梁内1.5LaE
            2、屋面框架梁上部纵筋弯直钩伸入边柱外侧1.7LaE
这是一个“算法”类型的参数。有了“系统参数”,用户就不用打开我们的程序,而可以通过选择合适的“系统参数”,来改变钢筋计算的算法进程。这样,用户在完成结构平面图的钢筋标注之后,可以通过分别选择上述的系统参数,在软件输出的《工程钢筋表》中看到“柱插梁”和“梁插柱”对框架柱和框架梁纵向钢筋的影响。
    值得向大家指出的是:“顶梁边柱”并不是只有到了建筑物的“顶层”才会出现这样的构造。在实际工程中,经常出现“高低跨”这样的建筑结构,当处于“低跨”部分的框架“局部到顶”时,也要执行“顶梁边柱”的构造做法。——我们的“平法钢筋自动计算软件”具有自动判断框架“局部到顶”的功能,从而在任何复杂的环境下,都能正确地执行“顶梁边柱”的构造做法。
    所以,我曾经讲过,“顶梁边柱”是平法图集的一个精彩之处,也是我们的“平法钢筋自动计算软件”的一个精彩之处——只有真正吃透平法技术“一平二整”的精髓,才有可能使“平法钢筋自动计算软件”达到这样的效果。研制“平法钢筋自动计算软件”,除了要全面掌握软件编程技术以外,还要熟练地掌握“平法”技术,这就需要具备较深厚的建筑工程结构和钢筋混凝土的理论知识,以及施工管理的实践经验,甚至钢筋工的知识和经验,这一切都是我们所具有的。因此,专业技术的优势,必然造就软件的优势。
 

问:有的工程设计采用了“大跨度”的框架梁,例如一个单跨跨度大于10米,这样的框架梁一个单跨的净跨长度就超出了钢筋的定尺长度,此时,钢筋的连接是不可避免的。这时如何进行钢筋连接呢?
答: 1、对于“单跨宽度≥定尺长度”的情形,钢筋的连接是不可避免的。
    2、施工规范不是禁止钢筋的连接,而是如何保证钢筋连接的可靠性。施工规范指出,钢筋连接要避开箍筋加密区和构件内力(弯矩)最大区。箍筋加密区是明摆着的,可以看得见的,因此也是可以避开的。但是,“弯矩最大区”在施工图上是看不出来的,而且设计师一般也不向施工人员进行“弯矩最大区”的交底。同时,在前面的讨论中我们已经知道,在框架梁的下部难以找到“正弯矩较小”的地区。所以,要想不折不扣地执行“规范”,确实很困难。
    3、关键的问题是“钢筋连接的质量”。如果钢筋接头是高质量的,在进行钢筋拉力试验时,被拉断的地方都不在钢筋接头处。陈青来教授在讲课中说过,这样的钢筋接头在任何地方都可以应用。陈教授尤其推荐采用“一级机械连接”,国家对此进行了大量的实验,证明这种机械连接接头是十分可靠的。
 
问:如果按“框架梁的下部纵筋在中间支座锚固”的原则进行配筋,对于中间跨的下部纵筋来说,其钢筋长度 = 净跨长度 + 2 * LaE 显然这是比较费钢筋的。有没有可以连接框架梁下部纵筋的办法,从而可以节省一些钢筋呢?
    换句话说,框架梁的下部纵筋有没有“连接区”呢?
答: 1、如果是“非抗震的框架梁”,在垂直荷载的作用下,每跨框架梁的最大正弯矩在跨中部位,而在靠近支座的地方只有负弯矩而不存在正弯矩。所以,框架梁的下部纵筋可以在靠近支座Ln/3的范围内进行连接。03G101-1图集第57页中间的“右图”就给出了“非抗震框架梁”的这种连接构造。
    2、但是,作为“抗震框架梁”,情况就变得复杂多了。在水平地震力的往复作用下,框架梁靠近支座处会成为正弯矩最大的地方。因此,抗震框架梁的下部纵筋找不到可供连接的区域。(跨中不行、靠近支座处也不行,在支座内更不行——在梁柱交叉的节点内,梁纵筋和柱纵筋都不允许连接。)
    所以说,框架梁的下部纵筋一般都在中间支座锚固。
    3、然而,在满足钢筋“定尺长度”的前提下,相邻两跨同样直径的框架梁下部纵筋可以而且应该直通贯穿中间支座,这样做既能够节省钢筋,而且对降低支座钢筋密度有好处。
    在我们的“平法钢筋自动计算软件”中,既设计了“框架梁下部纵筋在中间支座锚固”的算法,又设计了“在满足钢筋定尺长度时相同直径的下部纵筋贯穿中间支座”的算法,用户在计算钢筋时可以对上述算法进行选择。
 
问:在一些网上的造价论坛常常能看到说钢筋预算和钢筋下料是两回事情,换句话说就是预算是大概的,下料是精确的。本人认为钢筋预算和钢筋下料是一回事情,工地上怎么下料的,预算就应该怎么算,比如箍筋工地下料要考虑弯折角度的调整,预算、结算也要做相应的弯折调整。请问陈教授对这个问题怎么看?另外我想知道您的钢筋软件,对于钢筋的计算考虑了以下因素了没有? 1.对于箍筋的计算除了按平法图集中保护层表计算外,还要考虑03G101保护层表中的附注:1.受力钢筋外边缘至混凝土表面的距离,除符合表中规定外,不应小于钢筋的公称直径;注6.板、墙、壳中分布钢筋的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表中相应数值减10,且不应小于10mm,梁、柱中箍筋和构造钢筋的保护层不应小于15mm.也即保护层要取表中和附注中的较大值 2.考虑了钢筋互相穿叉的影响没有?比如剪力墙的水平钢筋在暗柱端头部位,就不是减一个保护层,而应是减一个保护层再加一个暗柱纵筋直径;剪力墙结构的连梁、暗梁等纵筋是从墙竖筋的内侧穿入,这时连梁、暗梁钢筋的保护层就比较大,要减一个墙筋保护层再加两根墙筋的直径,箍筋、拉筋在墙厚度方向要小一些。3.关于钢筋的锚固值,是按构件本身的强度等级取值还是按支座的强度等级取值(按支座的强度等级取值就得软件自动判断支座的强度,然后取值,处理起来可能复杂一些,还有比如一根梁的支座一端为柱另一端为梁,这样的话两端的锚固长度是不一样长的),4.对于梁端支座的锚固,梁纵筋锚固长度的计算应首先判断能否直锚,当不满足直锚时用弯锚,公式是max(0.4Lae,hc/2+5d)+15d 当满足直锚(但不一定要直锚)时公式是min[max(0.4Lae,hc/2+5d)+15d,max(hc/2+5d,Lae)] (本条肯定是没有考虑。这是根据陈青来教授的最新理论我写的公式,请达飞教授指正。既然只要进入锚固带就可以弯锚了,就没有必要再伸到支座外边了,那么当直锚较弯锚浪费钢筋是我们就采用弯锚,当弯锚较直锚浪费钢筋时我们就采用直锚。这也符合目前所提倡的凡事有讲求节约,我们国家资源有限呀,省点也好。)
答:1、“预算是大概的,下料是精确的”——这句话肯定不对。“预算”应该准确,不能多算,也不能少算。至于“下料”是准确的,似乎没有异议,因为下料不准确,钢筋就安装不上去了。
    2、“工地上怎么下料的,预算就应该怎么算”——这种说法也不对。工地下料与现场“钢筋料库”里的钢筋直料和钢筋盘条有关,一个工程下来,会剩下一大堆“钢筋头”废料,如果把这些东西作为“钢筋预算”,那就成了“实报实销”,这不符合当前“工程预算”的原则。
    3、那么,工程预算的原则是什么呢?作为“钢筋工程量”的计算,就是根据“图示尺寸”,把各个“细部标注尺寸”加起来,就形成这根钢筋的“每根长度”;然后,按照钢筋的“每根长度”和“根数”来计算钢筋的重量。——当年设计院绘制《工程钢筋表》的蓝图时,就是按这个算法计算的。现在,做“工程预算”也还是这个算法。
    4、在计算“下料长度”时,也是遵循上述原则的。只不过在计算钢筋的“每根长度”时,还要考虑钢筋在加工制作时的“弯曲伸长”,即在计算每根钢筋的“下料长度”时,要扣减这个“弯曲伸长值”,只有这样才能顺利地进行钢筋的制作和安装。我们的“平法钢筋自动计算软件”的《钢筋下料表》,在钢筋形状和细部标注尺寸上,与预算用的《工程钢筋表》是一模一样的,只是《钢筋下料表》的“每根长度”比《工程钢筋表》的“每根长度”小一些,其原因就在这里。
    5、在计算《钢筋下料表》时,还要考虑工程施工的做法和习惯。在进行“工程预算”时,只要把“钢筋总量”计算准确就行,不要求“分层”进行计算。但是,万丈高楼总是一层一层地盖起来的。所以,《钢筋下料表》就要考虑分层计算的问题。例如,柱纵筋的计算,我们是按照03G101-1图集第36页的规定进行“分层计算”的。
    6、以上所说的这些,就是我们“平法钢筋自动计算软件”的总体思想。当然,你提出的03G101-1图集几个具体的规定,我们也是考虑了的。
    (1) “箍筋的计算”:03G101-1图集33页的几个“附注”,我们正是这样做的。
    (2) “剪力墙的水平钢筋在暗柱端头部位,应是减一个保护层再加一个暗柱纵筋直径”;“剪力墙结构的连梁、暗梁等纵筋是从墙竖筋的内侧穿入,这时连梁、暗梁钢筋的保护层就比较大,要减一个墙筋保护层再加两根墙筋的直径”等问题,我们在软件中已经实现了。
    (3) “钢筋的锚固”——应该按支座的混凝土强度等级来取值。这一点,我们是明确的。但是在我们的软件中,目前每一层楼层只设定了一个“混凝土强度等级值”——以后我们要按柱、墙、梁、板分别设定不同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值”。
    (4) 至于梁纵筋在“端支座的锚固”,你的想法有一定的道理——陈青来教授10月21日在宽银幕影院的讲座我也听了,我也考虑了这方面的问题——不过问题并没有你说的那样简单。你想想看:如果梁的“第一排纵筋的直钩”在max(0.4LaE,hc/2+5d)上布置的话,同时再有“第二排纵筋”其直钩岂不是要在“0.4LaE”之内或者“hc/2+5d”之内进行设置?同时再有“第三排纵筋”(或下部第一排纵筋)又怎样办?——总归要保证“最靠里面的一排纵筋的直钩到支座内表面的距离≥0.4LaE”吧?
    而实际工程所遇到的框架柱的宽度一般较小——例如03G101-1图集31页的例子工程,其KZ1的宽度(700)就不大,GDZ1的宽度(600)就更小了——以至于从“柱外侧”算起,最靠里面的一排纵筋的直钩到支座内表面的距离还不够0.4LaE 。——我在前面的“平法讲座”中已经清楚地讲述了这个问题。请大家看看2005-9-17我与“老用户”的讨论“框架梁纵筋伸入端柱支座长度的两种计算方法,哪个算法正确?”和2005-10-7我与“老用户”的讨论“最里面的一层钢筋的直锚水平段长度< 0.4 LaE ,怎么办?”。
 
 
问: 03G101-1图集35页右上图给出“非接触性锚固”的做法。
    04G101-4图集27页的图中给出“非接触性搭接”的做法。
    “非接触性锚固”和“非接触性搭接”的意义是什么?如何实现?
答: 1、钢筋混凝土的一个重要原理就是钢筋和混凝土的协同作用,其关键是混凝土要充分地包裹钢筋。因此,保证混凝土360度圆周地包裹钢筋是十分必要的,这就是“非接触性锚固”和“非接触性搭接”的意义。
    2、如果两根钢筋是“平行接触”——传统的“绑扎搭接连接”就是这样做的——在连接区的每根钢筋都有1/4左右的表面积没有被混凝土充分包裹,这就严重地影响了钢筋混凝土的质量,进而影响了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实验证明,在受拉试验中的“绑扎搭接连接”的钢筋混凝土杆件,其破坏点都在“绑扎搭接连接区”。尽管一再增加“绑扎搭接连接区”的钢筋长度,仍然无济于事,破坏点还是在“绑扎搭接连接区”。
    3、如何实现“非接触性锚固”和“非接触性搭接”呢?
    在03G101-1图集35页右上图给出“非接触性锚固”的做法,就是使用垂直方向的梁纵筋或插入一些钢筋头,把可能平行接触的两根钢筋隔离开来。
    在04G101-4图集中虽然没有明确给出具体的施工图例,但是我们可以参考03G101-1图集35页右上图所给出的方法,使用垂直方向的钢筋头,把绑扎搭接的两根钢筋隔离开来。04G101-4图集27页注2中的这段话:“在搭接范围内,相互搭接的纵筋与横向钢筋的每个交叉点均应进行绑扎”,就是这个意思。
    施工工艺的新要求不可避免地带来工程预结算方面的问题。现在有的监理和审计人员,对“传统的绑扎搭接连接”所增加的钢筋用量尚且不同意计入钢筋工程量,现在新工艺又增加了“横向的垂直钢筋”,使得绑扎搭接连接的钢筋用量大大增加,这些“绑扎搭接连接增加的钢筋用量”就更难以结算了。对于绑扎搭接连接,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中所设定的“4.5%”的钢筋损耗,早就包不住了。国家的建筑工程预算基础定额没有考虑这一问题,而各省编制的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大都是互相抄来抄去的,更是没有考虑这一问题。
问:1、03G101-1图集35页右上图让左边的钢筋拐一个斜弯,抬升起来穿越中间支座。其中钢筋抬升的高度a是一个比较复杂的算式。其中的意义在什么地方?
    2、上图两钢筋之间的“四个黑点”,当前梁垂直方向上没有梁存在的情况下,又代表什么?
答:   1、上一个问题讲过“框架梁的下部纵筋一般都在中间支座锚固”。03G101-1图集35页右上图正是解决框架梁下部纵筋在中间支座锚固的构造问题的——这里提供了一个“非接触性锚固”的方法。所谓“非接触性锚固”就是从支座两边锚入中间支座的两根钢筋不要平行接触,而要离开一定的净距(≥25mm)。
    我们大家都知道,梁柱交叉的节点区域是钢筋密度最大的地区。为了保证梁的下部纵筋之间达到规定的“水平净距”(下部纵筋的净距为不小于25mm和1倍的钢筋直径),所以中间支座两边的下部纵筋不能在支座“水平地并排摆放”。因此,35页右上图让左边的钢筋抬升起来穿越中间支座,形成一个垂直方向上的“非接触性锚固”的格局。
    至于“抬升高度a的复杂算式”,简单地说来,就是要保证两根钢筋的垂直“净距”≥25mm。保持钢筋之间的净距是很重要的。因为钢筋混凝土是钢筋和混凝土的协同作用,只有在钢筋被混凝土360度严密包围时才能达到最佳效果。
    2、35页右上角的图中两钢筋之间的“四个黑点”,就是起到保证两根钢筋的垂直“净距”≥25mm的作用。在本图中这“四个黑点”是用“另一方向的梁下部钢筋”来充当的。当前梁垂直方向上没有梁存在的情况下,则可以采用几个“钢筋头”来完成这个使命。


问:03G101-146页矩形箍筋复合形式的几点疑问
一、注释1:“柱内横向箍筋、柱内纵向箍筋”是否是相对于“最外围封闭箍筋平面”的叫法?为什么叫做“柱内”,梁内如何考虑?是否也适用本条?
二、遵循注释1的意思,以"6*6"复合形式为例,最恰当的方法是把“最外层封闭箍筋”平面放在中间,“横向”“纵向”两四肢箍平面分别为与其上下平面,不知对否?横向”“纵向”两四肢箍平面都在“基准面”上或下可否?
三、注释2:以前听说过“单肢箍”的概念,单肢箍只钩住纵向筋即可;而本注释提到的是“拉筋”。我的问题是复合箍里可否使用“单肢箍”?要是不能的话,在哪里能用到“单肢箍”?
四、注释3的意思是否是在整个箍筋长度范围内,图示的那两种摆放方法交替使用?不明白这与所谓的“为使箍筋外为局部重叠不多于两层”有什么关系?

问题有些弱智,望CDF先生斧正,谢谢~
答:  1、这里“柱内横向箍筋、柱内纵向箍筋”的“横向”和“纵向”是相对于柱子的截面来说的。——正如柱子的截面尺寸用b和h来表示一样,如果把“b”作为“横向”,则“h”就是“纵向”了。
    2、作为“6*6”箍筋复合形式:“最外层封闭箍筋”平面放在中间,“横向”的两个小箍放在其上,“纵向”的两个小箍放在其下。——把“横向”和“纵向”两个小箍同时放在“大箍”的同一侧面是不妥的。
    3、图集这里所说的“拉筋”与“单肢箍”是一回事。
    4、“注释3”的意思,举例说明如下:以“5肢箍”为例,其“内箍”为一个小箍(双肢箍)和一个单肢箍。施工时可按这个方法来安装箍筋:假设柱子竖向布置10个“5肢箍”,我们把它们编上号:第1、3、5、7、9号“5肢箍”的小箍在左边、单肢箍在右边;第2、4、6、8、10号“5肢箍”的小箍在右边、单肢箍在左边。
    5、所谓“箍筋局部重叠不多于两层”是这个意思:如果把“复合箍筋”按大箍嵌套中箍、中箍又嵌套小箍的做法进行组合的话,就会发生局部三层箍筋重叠的局面;而采用“大箍直接嵌套多个小箍”的方法,是能够保证“箍筋局部重叠不多于两层”的。
再问:首先感谢先生的耐心答复!我还有几点不明:
1、关于问题二,图集注释1用的是“宜”而不是“应”,是否说明这样做也是允许的,而不是最好的?
2、关于问题三,如果“拉筋”与“单肢箍”是一回事,是否可以说明所有单根的箍筋只拉住纵向钢筋即可,不用拉住最外围封闭箍筋?这与注释2的说法是不同的哦!
答: 回答续问的两个问题:
    1、图集注释1中是使用了“宜”的字眼:“箍筋局部重叠不宜多于两层”。但是,我觉得,这里的“宜”还是“应该”认真执行的。因为钢筋混凝土的基本原则就是让混凝土360度地包裹住整根钢筋,当发生两根(箍筋的)钢筋重叠在一起时,重叠区段的每根钢筋有约1/4的面积不能被混凝土所包围;如果把三根(箍筋的)钢筋重叠在一起时,不能被混凝土包围的钢筋面积就更加大——这对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安全性是不利的。
    还是上面我所说过的,采用“大箍直接嵌套多个小箍”的方法,是能够保证“箍筋局部重叠不多于两层”的。但是,在施工中制作“内箍”时要注意,当存在几个方案可供选择时,要选用使“内箍”宽度尽可能短的方案——其出发点就是使“箍筋局部重叠”的长度尽可能地短。——我过去在讨论“关于大箍套小箍”时,详细地解说了几点重要原则,你可以阅读一下。(见本论坛“2005-8-29”的问答)
    2、对于“拉筋”与“单肢箍”是不是一回事的问题,陈青来教授过去说过,“拉筋”是同时钩住纵筋和箍筋的,而“单肢箍”只钩住纵筋;但后来有一次他在网上回答问题时又说,“单肢箍”要钩住纵筋和箍筋。——再加上图集46页“注释2”的说法,更使人觉得“拉筋”与“单肢箍”是一回事了。
 
问:从03G101-1图集第54页图中看出:
    上部纵筋和下部纵筋锚入柱内的直锚水平段均应 ≥ 0.4 LaE
    上部纵筋和下部纵筋都要尽量伸至靠近柱外侧纵筋,弯直钩15d ,其直钩之间要保持一定净距。(这个“净距”≥25mm)
    这样,会造成“最里面的一层钢筋”的直锚水平段长度< 0.4 LaE 。怎么办?
答:  在03G101-1图集第54页图中可以看到,框架梁上下纵筋的计算方法是:
    端支座处的框架梁纵筋首先要伸到柱对边的远端,然后再验算水平直锚段不小于0.4 LaE 。然而,从图集第54页可以看到,上部第一排、上部第二排、下部第一排、下部第二排纵筋的四个15d直钩段形成“1、2、3、4”的从外向内的垂直层次,还要保证每两个直钩段钢筋净距不小于25mm,这样,有可能导致第四个层次(下部第二排纵筋)的直锚水平段长度小于0.4LaE的后果。
    我们按03G101-1图集第31页例子工程的KL1的端支座(600*600的端柱)进行了配筋计算,结果发现“第4个层次”的纵筋的直锚水平段长度不满足“≥ 0.4 LaE”的要求。
    在网上的多次讨论中,专家们提出了若干解决方案。
    陈教授说:如果遇到保证每根钢筋之间净距与保证直锚长度不能同时满足的实际情况,解决方案有两个:1、梁钢筋弯钩直段与柱纵筋以不小于45度斜交,成“零距离点接触”;2、将最内层梁纵筋按等面积置换为较小直径的钢筋。
    也有人提出:“梁下部纵筋锚入柱内时,端头直钩向下锚入柱内”,可以解决上述“钢筋垂直间距太小”的问题。陈教授同意:“英国人也是这样做的,可以大大改善节点区的拥挤状态,只是要改变我国将施工缝留在梁底的习惯。”
后来,根据工程技术人员的实际经验,以及同结构设计人员对“平法梁”技术的深入探讨,我们提出下述新观点:
    框架梁上部第一排、上部第二排、下部第一排、下部第二排纵筋的四个15d直钩段形成“1、2、1、2”的垂直层次,可以改善原来第四个层次(下部第二排纵筋)直锚水平段不足0.4LaE的状况。
    这个方案就是说:框架梁上部第一排纵筋直通到柱外侧,上部第二排纵筋的直钩段与第一排纵筋保持一个钢筋净距;同样,框架梁下部第一排纵也是直通到柱外侧,下部第二排纵筋的直钩段与第一排纵筋保持一个钢筋净距。
    这个新方案实现的可能性:虽然上部第一排纵筋和下部第一排纵筋的15d垂直段同属一个垂直层次,但是安装钢筋时可以把“15d直钩段”向相反方向作一定角度的偏转,从而可以避免两个“15d直钩段”相互碰头。
 
问:03G101图集中规定钢筋直锚固值为“≥0.4LaE+15d”,会出现两种计算方法。
    “取定直锚值=0.4LaE”计算,直钩为15d。这就会在施工中出一个问题,钢筋就会在梁支座的中间弯起锚固的现象。
    “取定直锚值=支座-钢筋保护层(25)”计算,这时可能直锚值>0.4LaE,直钩=15d。这样看起来要多计算一段直锚的钢筋。
    上述两种计算方法,哪一种正确?
答:我在2003年就与陈青来教授讨论了这个问题:
CDF提问:平法梁纵筋伸入端柱支座长度的两种计算方法:
    梁纵筋伸入端柱都有15d的弯锚(直钩)部分,如果把它放在与柱纵筋同一个垂直层面上,会造成钢筋过密,显然是不合适的。正如图上所画的那样,应该从外到内分成几个垂直层面来布置。但是,在计算过程中,却可以有两种不同的算法,这两种算法都符合图集的规定;
    第一种算法,是从端柱外侧向内侧计算,先考虑柱纵筋的保护层,再按一定间距布置(计算)梁的第一排上部纵筋、第二排上部纵筋,再计算梁的下部纵筋,最后,保证最内层的下部纵筋的直锚长度不小于0.4laE;
    第二种算法,是从端柱内侧向外侧计算,先保证梁最内层的下部纵筋的直锚长度不小于0.4laE,然后依次向外推算,这样算下来,最外层的梁上部纵筋的直锚部分可能和柱纵筋隔开一段距离。
    这两种算法,第一种较为安全,第二种省些钢筋。不知道图集设计者同意采用哪一种算法?
Qlchen回复:
    应按第一种算法。如果柱截面高度较大,按54页注6实行。
(03G101-1图集54页注6为:“当楼层框架梁的直锚≥ LaE 且 ≥ 0.5 hc + 5d时可以直锚。”)
再问:我有一个疑问:03G101-1规定:既然当支座宽度(指减去保护层后的宽度)刚好等于0.4laE时,可以弯锚15d,即梁钢筋伸入支座的长度为0.4laE+15d,为什么当支座宽度(指减去保护层后的宽度)大于0.4laE时,非得伸到柱外边,再弯锚15d,即梁钢筋伸入支座的长度大于0.4laE+15d.这不是浪费钢筋吗?这样做的科学道理在哪里?我想干脆做成水平段为0.4laE再弯锚15d就好了,这样既满足了最小水平段的要求,又减少了支座处钢筋拥挤的状况,还节省了钢筋,何乐而不为呢?
答:我也曾有过这方面的疑问,所以才向陈青来教授提出上述“两种算法”的问题。陈青来教授的回答是“应按第一种算法”,他采用了“应”字,而不是“宜”字,看来是比较斩钉截铁的。
    我考虑其中的原因是:“0.4LaE”是一个临界值。如果都按这个临界值来施工的话,如果遇到一些不稳定因素干扰的话,结构的安全性就会受到威胁。建筑结构都要考虑足够的安全系数。当安全与经济产生矛盾时,天平会偏向“安全”这一边。
问:以剪力墙作为框架梁端支座,梁纵筋的直锚水平段长度不满足0.4LaE,怎么办?
答:这也是一个常见的问题,人们经常在网上论坛这样发问:
    以剪力墙作为框架梁端支座时,因为墙厚度较小,不满足0.4LaE,该怎么办?
    不少同志提出“以剪力墙墙身为支座的框架梁纵筋锚固长度太小”的问题。
    对于剪力墙结构来说,剪力墙的厚度较小,一般也就是200-300mm。当遇到以剪力墙为支座的框架梁(与剪力墙墙身垂直),此时的支座宽度就是剪力墙的厚度,此时的支座宽度太小,很难满足上述锚固长度的要求。对于这种情况,03G101-1图集没有给出解决办法。标准图集不是万能的。作为设计师应该了解标准图集的这种功能上的局限性,主动地给出这种以剪力墙墙身作为支座的梁端部节点构造。
    我从03G101-1图集中看到一种解决方案:那就是第31页的工程例子,其中框架梁KL2以垂直的剪力墙墙身Q1作为支座,Q1的厚度仅有300mm,显然不能满足“直锚水平段≥0.4LaE”的要求,但是此工程例子在这个端支座处增设了“端柱”GDZ2(截面为600*600),这就解决了“剪力墙墙身作为支座”而宽度不够的问题。——在框架结构中,框架梁一般是与框架柱为支座的;在剪力墙结构中,边框梁一般是与端柱为支座的。
    陈青来教授在回答此类问题时说过:你提的问题带有很大的普遍性,梁以墙为支座,由于墙截面厚度普遍比柱截面高度要小,因此很难满足规范的锚固要求。对这个问题我本人之所以解答的“含糊”,主要是缺少试验资料,不便轻易出解决方案,以免传到全国后覆水难收,请谅解!
    他还说:平直段不够0.4LaE有两个解决办法,一是等强等面积代换成较细直径的钢筋,二是由设计者应出具相关解决方案。03G101不可能解决所有问题,谁也不可能包打天下。有争议时,最权威的裁决人士是设计具体工程的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本人,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有这方面的权力。
 
问:作为框架梁端支座的框架柱宽度较小不满足0.4LaE怎么办?
答:这是一个常见的现象:
    当作为框架梁端支座的“框架柱”宽度较小,不满足0.4LaE时,该怎么办?
    一个错误的观点:“当柱宽度较小时,纵筋直锚水平段不足 LaE,则把不足部分长度进行弯折。”(也就是说,水平段和直钩长度的总和等于LaE )
    甚至认为:“若纵筋直锚水平段不足0.4 LaE,则把LaE-直锚长度的剩余部分进行弯折。”
    这里有两个错误:
    (1) LaE是直锚长度标准。当弯锚时,不应以LaE作为衡量弯锚总长度的标准
    (2) 应当注意保证直锚水平段≥0.4LaE非常必要,如果不能满足,应将较大直径的钢筋以“等强度或等面积”代换为直径较小的钢筋予以满足,而不应采用加长直钩长度使总锚长等于LaE的错误方法。(前面的问答中已经说过,直钩长度大于15d以外的部分纯属浪费。)
    为什么“代换为直径较小的钢筋”能够使直锚水平段长度满足“≥0.4LaE”的条件呢?因为LaE与钢筋直径有关,例如,当混凝土强度等级C20时,二级钢筋(25mm以内)的LaE为44d,此时,若钢筋直径为25mm,则LaE为1100mm;但若换算成小一个等级的22mm钢筋,其LaE就变成968mm了。
    不过,话又说回来,按“等强度或等面积”代换以后,钢筋直径是变小了,但是钢筋根数会变多了,有时候一排钢筋放不下,还得多布置一排钢筋——而每多布置一排钢筋,“内排”的直锚水平段又要缩小“一个钢筋直径以及一个钢筋净距(25mm)”。——这又会带来新的“长度紧张”。
    所以,最根本的办法还是从设计上解决问题:把这些“烦恼”解决在设计阶段。也就是说,设计师要多想想施工人员的难处,不要把矛盾往下推。
 
  问:当框架梁的端支座很宽时,就不需要弯15d直钩了?还有,此时框架梁纵筋还要不要伸到柱外侧?
答: 从03G101-1图集第54页左边中间的图中可以看出:
    当柱宽度较大时,框架梁的上部纵筋或下部纵筋伸入柱内的直锚长度≥ LaE 且≥ 0.5 hc + 5d时,不必进行弯锚。
    这里所说的“不必进行弯锚”需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第一、直锚长度≥ LaE;第二、直锚长度≥ 0.5 hc + 5d ,由于是支座(柱)的宽度,所以上述条件用自然语言说就是“超过柱中心线5d”(d是梁纵筋的直径)。
    LaE是一个什么样的概念?当混凝土强度等级C20时,二级钢筋(25mm以内)的LaE为44d,此时,若钢筋直径为25mm,则LaE为1100mm 。所以,当上面两个条件同时满足时,这样的框架柱是很粗的。不过,实际的工程中,边长(或直径)两米以上的柱子还是有的。
    当遇到满足上述两个条件的柱子时,框架梁的纵筋还可以不直通到柱的外皮。从第54页左面中间的那个图来看,我的理解是:当框架梁纵筋伸入柱中的直锚水平段长度≥LaE且过柱中心线5d的时候,梁纵筋就不要再往前伸到柱外侧了,而且不要弯15d的直钩。
    但是,当框架柱的宽度不足LaE时,框架梁纵筋还是应当“伸至柱对边(柱纵筋内侧)”,然后再比较直锚水平段长度是否“≥0.4LaE”。
    还必须注意一点:就是第54页图是“抗震楼层框架梁KL纵向钢筋构造”,上面所说的图中的有些规定只适用于“楼层”框架梁(例如刚刚说过的宽支座上的梁纵筋“不必进行弯锚”的规定)。对于“屋面框架梁”来说,由于“顶梁边柱”的构造要求,此时框架梁纵筋端部不但必须弯直钩,而且直钩长度还不止15d 。
 
问:有人说,在计算框架梁纵筋在端支座的锚固长度时,“0.4LaE+15d”只是一个参考数,也不一定拐15d直钩——把支座宽度与LaE比较,缺多少拐多少。 这种看法对吗?
    有人把“0.4LaE+15d”与“LaE” 作比较取其大值,并且奉为经典算法编成软件。请问是否正确?
        答: 1、不要把“0.4LaE+15d”与LaE比较。LaE是直锚长度标准。当弯锚时,在弯折点处钢筋的锚固机理发生本质的变化,所以,不应以LaE作为衡量弯锚总长度的标准,否则属于概念错误。可见“0.4LaE+15d”与“LaE”是两类不同的概念,并不存在可比较的前提。
    2、请注意看03G101-1图集第54页框架梁端支座下面的标注:“伸至柱外边(柱纵筋内侧)”,这是首要的,而后面的半句话“且≥0.4LaE”是对直锚水平段长度的一个验算要求。这就要求我们,首先让梁纵筋伸到柱外侧,然后验算直锚水平段长度,只可以比0.4LaE长,而不能比0.4LaE短。
    3、至于框架梁纵筋端部弯15d的直钩,是一个构造要求。构造要求是混凝土结构的一种技术要求,构造要求是不须经过计算的,是必须执行的。至于为什么要规定为“15d”呢?陈教授说过,这是经过力学试验的,在“直钩”上5d处至10d处都有内力(变形)存在,到15d处就没有了。——所以,当梁的支座(框架柱的宽度)较窄时,LaE减去梁纵筋直锚水平段长度后,其差数较大,若按“剩多少拐多少”的说法,把剩下的长度都拐成“直钩”,这个直钩就可能比15d大得多——直钩长度大于15d以外的部分纯属浪费。
    关于“15d直钩”的问题还有很多,下面继续讨论。
 
问:“框架梁纵向钢筋在端支座的锚固长度就是0.4LaE+15d”,这句话为什么不对?
         答: 1、“框架梁纵筋在端支座的锚固长度就是0.4LaE+15d”,这种认识是不对的。
    2、如何认识“0.4LaE+15d”呢?这里包含两方面的问题:一个是框架梁纵筋在端支座的直锚水平段长度的问题,另一个是框架梁纵筋需要弯直钩15d的问题。
    3、请注意看03G101-1图集第54页框架梁端支座下面的标注:“伸至柱外边(柱纵筋内侧)”,这是首要的,而后面的半句话“且≥0.4LaE”是对直锚水平段长度的一个验算要求,即是说,直锚水平段长度只可以比0.4LaE长,但千万不能比0.4LaE短。
    至于为什么不能比0.4LaE短呢?我的理解是:“0.4LaE”是确保框架梁纵筋在端支座锚固的“下限”,若小于这个长度,则梁纵筋连同所钩挂的部分混凝土都有被“拽出来”的危险。
    4、陈青来教授最近讲课时指出:作为梁端支座的框架柱,从过柱中线5d到柱外侧纵筋的内侧的区域是一个“竖向锚固带”。梁受拉纵筋在端支座锚固的的原则是:要满足弯锚直段≥0.4LaE,弯钩段15d,且应进入边柱的“竖向锚固带”,同时应使钢筋弯钩不与柱纵筋平行接触。梁的纵筋只要伸进边柱的这个“竖向锚固带”,就可以放心大胆地弯锚,而不必一直伸到柱外侧去。(但这只是在课堂上听说的,标准图集未见正式变更。)
    5、无论框架梁的上部纵筋和下部纵筋,其端部都要弯15d的直钩,这是一个构造要求。构造要求是混凝土结构的一种技术要求,构造要求是不须经过计算的,是必须执行的。至于为什么要规定为“15d”呢?陈教授说过,这是经过力学试验的,在“直钩”上5d处至10d处都有内力(变形)存在,到15d处就没有了。
    关于“15d”的问题还有很多,下面继续讨论。
 
问:梁钢筋的集中标注中,比如:4B22/2B20,我的问题是:第一排钢筋和第二排钢筋的间距在图集中哪里可以反应出来,我想知道它们的合理间距是多少。(因为我在施工现场看到第一排钢筋和第二排钢筋的距离很小,小到一眼看上去好像就是一排钢筋摆在面上)
         答:1、钢筋混凝土结构就是钢筋和混凝土这两种不同材料的协同作用,其要点在于二者的紧密结合。因此,保证混凝土对钢筋周边360度的包裹是十分重要的。所以,必须保证钢筋之间有足够的净距离。
    2、梁第一排钢筋与第二排钢筋的间距是25mm 。——这个间距不能太小,也不能太大:间距太小了,影响混凝土对钢筋的包裹;间距太大了,会降低梁的“有效高度”,降低梁的强度。
    3、还应该注意,梁的上部纵筋的最小间距是30mm和1.5d,梁的下部纵筋的最小间距是25mm和1d 。


问:在施工图上不时出现“左右支座”与“上部跨中”原位标注并存的问题。(但是在03G101-1图集上没有解释过这类问题。)
例1: KL6(10)集中标注的上部钢筋为2φ25,箍筋为φ8@100/200(2)
      第8跨的左右支座原位标注为4φ25;
      第9跨的左支座原位标注缺省,右支座原位标注为8φ25 4/4,同时有上部跨中原位标注为4φ25 。
      第10跨的左支座原位标注缺省,右支座原位标注为8φ25 4/4 。
例2: KL25(7)集中标注的上部钢筋为2φ25+(2φ12),箍筋为φ8@100/200(4)
      第6跨的左右支座原位标注为7φ25 5/2;
      第7跨的左支座原位标注缺省,右支座原位标注为5φ25 ,同时有上部跨中原位标注为5φ25 。
这类标注应该如何理解?
       答:  1、前面说过,“上部跨中”原位标注在03G101-1图集中是一个遗漏项目,在图集中没有做出任何解释。但是在00G101图集中对“上部跨中”原位标注有过解释,就是:“梁某跨支座与跨中的上部纵筋相同”,换句话说,就是“全跨贯通”。——这种标注方法已在全国工程界广泛应用,在03G101-1图集第31页的例子工程中也频频出现,只不过在图集中没有做出解释罢了。
    2、这样,对于“左右支座与上部跨中原位标注并存”的问题,在03G101-1图集中就更没有解释了。我们只好在上述“第1条”的理解基础上,做一些推理。
    3、我们可以这样认为:某跨梁“上部跨中”的原位标注是对该梁集中标注的上部纵筋的一种局部修正。例如,某跨梁“上部跨中”的原位标注是5φ25,就是对集中标注的上部通长筋2φ25的局部修正,就是说,在该跨的上部通长筋变成5φ25了。——这样一来,“左右支座与上部跨中原位标注并存”的问题,就变成“集中标注”与“左右支座原位标注”的关系。——这正是我们已经熟练掌握了的内容。
    下面,我们就以这样的“理论”去分析上面提出的两个工程实例。
    4、对于“KL6(10)”这个例子,我们关注的是第9跨的上部钢筋。它的前后两跨(第8跨和第10跨)都是“左右支座原位标注”,这就决定了这两跨的上部跨中(1/3跨度范围内)只有集中标注的上部通长筋2φ25 。但是第9跨就不同了,因为它的上部跨中原位标注为4φ25,这就规定“4φ25”代替了上部通长筋“2φ25”而作为本跨的局部贯通筋。
    问题是第9跨的这个“4φ25”贯通到何处为止?第9跨的左支座原位标注缺省,然而邻跨(第8跨)的右支座原位标注为4φ25,此时根据对称原则,我们可以知道第9跨的左支座钢筋也是4φ25,——恰好与跨中的“4φ25”贯通。再看第9跨的右支座原位标注为8φ25 4/4,同时邻跨(第10跨)的左支座原位标注缺省,此时根据对称原则,我们可以知道第10跨的左支座钢筋也是8φ25 4/4 。
    这样,本例的结果就出来了:第9跨跨中的“4φ25”向左贯通到第8跨右支座1/3跨度处,向右贯通到第10跨左支座1/3跨度处。同时,第9、10两跨的中间支座处还有第二排4φ25的“扁担筋”。
    5、对于“KL25(7)”这个例子,我们关注的是第7跨的上部钢筋。KL25集中标注的上部钢筋为2φ25+(2φ12) 。第7跨的邻跨(第6跨)是“左右支座原位标注” 7φ25 5/2,这就决定了第6跨的上部跨中(1/3跨度范围内)只有上部通长筋2φ25和架立筋2φ12 。但是第7跨就不同了,因为它的上部跨中原位标注为“5φ25”,这就规定“5φ25”作为本跨的局部贯通筋,它取代了上部通长筋“2φ25”,同时也取代了架立筋“2φ12”。
    再看看第7跨的局部贯通筋“5φ25”的长度:它向右伸到右端支座(因为右支座原位标注为5φ25);向左一直通到第6跨右支座1/3跨度处。同时,第6、7两跨的中间支座处还有第二排2φ25的“扁担筋”(因为第6跨右支座原位标注为7φ25 5/2)。
 
问:架立筋与支座负筋的搭接构造在第54页的图上看不出来。
    在第54页图的标题下面有题注:“当梁的上部既有通长筋又有架立筋时,其中架立筋的搭接长度为150” 。 有人说:这句话的言外之意是当梁上部无通长筋时,架立筋搭接长度按LlE计算。是不是这样呢?
答: 1、先解答第一个问题。
    03G101-1图集第54页图中“Ln/3”处的搭接点,既是上部通长钢筋与支座负筋的搭接点,又是架立筋与支座负筋的搭接点。二者并不混淆,也不矛盾。不少人提出此类问题,都是由于对画图规则(“视图”)和钢筋的工程结构(钢筋的位置)不甚了解所至。
    从钢筋的位置来讲,梁的两根上部通长钢筋都位于箍筋的两个顶角,如果画出梁的“俯视图”,则是在梁的两侧;而架立筋则在梁的当中位置。例如,一道梁,集中标注的上部纵筋为2φ25+(2φ12),箍筋标注为φ8@100/200(4),即为四肢箍;原位标注的支座负筋为4φ25 。则从“俯视图”上看,这道梁的两侧有2φ25的上部通长筋(目前也是贯通筋),而梁当中有2φ12的架立筋,与中间的2φ25支座负筋在“Ln/3”处搭接,其搭接长度就是150mm 。
    如果刚才的例子,把梁的上部通长钢筋标注为2φ18+(2φ12),则从“俯视图”上看,这道梁的左右两侧有2φ18的上部通长钢筋,与左右两侧的2φ25支座负筋在“Ln/3”处搭接,其搭接长度是LlE。同时,梁当中有2φ12的架立筋,与中间的2φ25支座负筋在“Ln/3”处搭接,其搭接长度也还是150mm。
    所以,54页图中的 LlE 所表示的不是架立筋的搭接长度,而是上部通长筋的搭接长度。上述这些情况,在梁的“俯视图”上能看得很清楚,但是,现在第54页的图是一张“正视图”,这就把上述两类不同的搭接点“重叠”在一起了,这才引起了这么多的疑问。
    2、再回答第二个问题。
    第54页图的题注:“当梁的上部既有通长筋又有架立筋时,其中架立筋的搭接长度为150” 。有人就这句话做起文字游戏,得出“言外之意是当梁上部无通长筋时,架立筋搭接长度按LlE计算”的结论,这是不对的。
    原因很简单:抗震框架梁不可能没有上部通长筋。根据抗震规范,框架梁上部至少有两根上部通长筋。
    结论只有一个,那就是:无论什么情况下,梁的架立筋的搭接长度都是150mm 。
 
问:03G101-1图集第54页Ln/3处的搭接点都包括什么内容?请举例说明。
答: 图集第54页Ln/3处的搭接有三层意思::
    1、当上部通长筋直径不等于支座负筋直径的时候,上部通长筋在此处与支座负筋连接:
    根据抗震的构造要求,框架梁需要布置两根直径14以上的通长筋。当设计的通长筋直径小于支座负筋直径时,在支座附近可以使用支座负筋执行通长筋的职能,此时,跨中处的通长筋就在一跨的两端1/3跨距的地方与支座负筋进行连接。
    例如,一个框架梁KL1集中标注的上部通长筋为2φ22;支座原位标注为4φ25。这时上部通长筋的直径小于支座负筋的直径,此时,2φ22的上部通长筋在本跨两端与支座负筋4φ25中(位于梁两侧)的两根φ25钢筋在Ln/3处进行连接。——由于两种钢筋直径在一个级差之内,不要进行绑扎搭接,进行机械连接或对焊连接即可。
    一般情况下,结构设计师为了操作方便,往往设计两根和支座负筋直径相等的上部通长筋。此时,如果钢筋材料足够长,则无须接头;但由于钢筋的定尺长度有限,通长筋需要连接的时候,可以在跨中1/3跨度的范围内采用一次机械连接或对焊连接或绑扎搭接接长(图集第54页注5)。
    例如,一个框架梁KL1集中标注的上部通长筋为2φ25;支座原位标注为4φ25。这时上部通长筋和支座负筋直径相同,无须在一跨两端Ln/3处进行连接。如果上部通长筋的长度超过9m(假定钢筋的定尺长度为9m),则可以在跨中Ln/3的范围内安排一个连接点——该连接点的具体位置可根据现有钢筋材料的长短而定。
    2、当存在架立筋的时候,架立筋在此处与支座负筋搭接:
    例如:一个框架梁KL1集中标注的上部纵筋为2φ25+(2φ12),箍筋为φ8@100/200(4),即为四肢箍;支座原位标注为4φ25。这时,集中标注上部纵筋“加号”前面的2φ25是上部通长筋,它必须放在箍筋的角部;“括号”内的2φ12为架立筋,它放在箍筋水平钢筋的中部,两端与支座负筋4φ25中间的两根φ25钢筋在Ln/3处进行绑扎搭接,搭接长度为150mm 。
    3、当不存在架立筋的时候,如果存在不与上部通长筋连接的支座负筋,在此处截断。
    例如,一个框架梁KL1集中标注的上部通长筋为2φ25,箍筋为φ8@100/200(2),即为二肢箍;支座原位标注为4φ25。这时,支座负筋4φ25角部的两根φ25钢筋是上部通长筋,而中间的两根φ25钢筋就在Ln/3处截断,因为没有架立筋与它连接(二肢箍不需要架立筋)。
 
问: 在03G101-1图集第54页,一跨梁的上部纵筋引注为“通长筋”,可又在该跨两端Ln/3的位置设置钢筋搭接。——既然是通长筋,为什么还会在Ln/3处接头?
答: 1、首先要明确“通长筋”的概念。抗震框架梁必须布置上部通长筋。
    根据抗震的构造要求,框架梁需要布置两根直径14以上的上部通长筋。当设计的上部通长筋(即集中标注的上部通长筋)直径小于(原位标注的)支座负筋直径时,在支座附近可以使用支座负筋执行通长筋的职能,此时,跨中处的通长筋就在一跨的两端1/3跨距的地方与支座负筋进行连接。
    例如,原位标注的支座负筋是4φ25,而集中标注的上部通长筋2φ22,则上部通长筋2φ22在Ln/3处与支座负筋中的2φ25进行连接。——注意,我这里说的是“连接”,而不是“搭接”。对于直径较大的钢筋,不宜采用绑扎搭接,而应该采用机械连接或对焊连接。我问过一些施工人员的常用做法,他们说,直径比较小的钢筋(例如14mm、12mm以下的钢筋)才使用绑扎搭接,直径较大的钢筋(16mm及以上的钢筋)都采用机械连接或对焊连接。只有当钢筋直径在两个级差以上时,才使用绑扎搭接。
     2、一般的结构设计师为了操作方便,往往设计两根和支座负筋直径相等的上部通长筋。例如,支座负筋是φ25的,则把上部通长筋也设计成“2φ25”。此时,如果钢筋材料足够长,则无须接头;但由于钢筋的定尺长度有限,通长筋需要连接的时候,可以在跨中1/3跨度的范围之内进行一次性连接——即只有一个连接点,而不是在一跨的两端Ln/3处有两个连接点。——这就是图集第54页“注5”的基本精神。
 
问:就说03G101-1图集第54页吧,2003年3月的版本上,图中框架梁上部纵筋的引注是“贯通筋”,然而2003年11月出版的修订版上修改为“通长筋”。那“通长筋”和“贯通筋”有什么不同?
        答: 1、“通长筋”和“贯通筋”应该没有太大的区别。
    2、不过,从字面上来说,似乎“贯通筋”有点儿“一根钢筋通到头”的意思;而“通长筋”在一根梁的各跨中,有可能不是同一个直径的钢筋一直通到头,而可能是几根不同直径的钢筋通过连接,形成一种通长的、连续的力学作用。
    这样,才有了图集28页第4.4.1条中“第一排非通长筋及与跨中直径不同的通长筋从柱(梁)边起延伸至Ln/3位置”的说法。
    有的同志对第4.4.1条的这句话不理解,要求解释一下。现在举例如下。
    例如,一个框架梁KL1集中标注的上部通长筋为2φ22;支座原位标注为4φ25。
    在梁支座“左右两侧”的2φ25支座负筋就是第4.4.1条中的“与跨中直径不同的通长筋”。如何去理解这句话呢?首先,“跨中”的上部通长钢筋就是集中标注的“2φ22”,这两根“上部通长钢筋”,到了支座附近,就不是2φ22,而变成了“2φ25”。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所谓“上部通长钢筋”并不一定是一根筋通到头,而可以是几根筋的“连续作用”——在本例来说,这个“连续作用”的每一处都保证了大于等于“2φ22”——这就没有违背集中标注“上部通长钢筋2φ22”的规定。
    3、在04G101-3(筏形基础)图集中,只使用了“贯通筋”的说法,——例如,“顶部贯通纵筋”、“底部贯通纵筋”、“底部非贯通纵筋”等——而没有使用“通长筋”的说法。
 
问:如何识别“第一排非通长筋”?
    举一个工程例子:某框架梁集中标注的上部通长筋为4φ25,而左右支座的原位标注为9φ25 4/3/2 —— 显然,第一排的4根25直径的钢筋全部为上部通长筋,问题是第二排的3φ25 的延伸长度是Ln/3还是Ln/4 ?
    有人说:当第一排全部为上部通长筋时,此时位于第二排的非通长筋3φ25就成为“第一排非通长筋”了(因为它是非通长筋中的“第一排”),其延伸长度是Ln/3;同样,此时位于第三排的非通长筋2φ25就成为“第二排非通长筋”了,其延伸长度是Ln/4 。这种意见对吗?
         答: 1、提出这种意见的同志,其目的是为了落实各排“非通长筋”的截断点位置是在Ln/3还是在Ln/4的问题。他们意见的实质是,“非通长筋截断点的位置”与非通长筋在梁内的实际高度(第几排)无关,而只与非通长筋在梁内“第几次出现”有关。根据这种推理,那怕非通长筋是在梁上部第三排的位置,但只要它是第一次出现(即前两排都是上部通长筋),则这个第三排的非通长筋也只能是在Ln/3的位置截断。
    出现这种认识的同志,只是从“字面上”考虑“第一排”非通长筋的概念问题,从而把一个工程力学上的问题,演化为一种文字逻辑之类的游戏。
    我们认为这种意见是错误的。
    2、首先,我们应该了解一下“非通长筋”截断点的由来。学习过材料力学和结构力学的同志都知道,梁的上部纵筋的主要作用是承受负弯矩,它们的长度与“弯矩包络图”相关:在弯矩包络图之内的上部纵筋不能截断,伸出弯矩包络图之后的上部纵筋就可以截断。——由此可见,梁上部非通长筋的延伸长度只与它在梁内的物理位置(高度)有关。
    3、在03G101-1图集中,为了简化设计与施工,根据大量的工程统计数据,考虑了安全因素,统一把“第一排非通长筋及与跨中直径不同的通长筋从柱(梁)边起延伸至Ln/3位置;第二排非通长筋延伸至Ln/4位置”(见图集28页第4.4.1条)。
    这里所说的“第一排”和“第二排”,根据上条的道理,只能理解为非通长筋在梁内的物理位置(高度):你处在第一排的高度,你的延伸长度(即截断点)就是Ln/3;你处在第二排的高度,你的延伸长度(即截断点)就是Ln/4 。——如果在第一排的高度上为通长筋,不需要截断,这个“Ln/3”也只能是“没有使用到”,断没有“转让”给下一排钢筋的道理。
    所以,就上述工程例子来说,“3φ25”只能是“第二排非通长筋”,其延伸长度是Ln/4 。而“2φ25”则应该是“第三排非通长筋”。关于“第三排非通长筋延伸长度”的问题,我们过去已有论述,在这里就不多说了。
    4、当然,任何规定都有其局限性,上面的讨论是对于框架梁和非框架梁来说的,对于03G101-1图集的某些规定,也是有其一定的适用范围的。在“框支梁”中,详见03G101-1图集第67页的构造,其中第一排上部纵筋全部是“上部通长筋”,第二排的非通长筋的延伸长度为Ln/3 ——不过,这已经不在前面讨论的局限范围之内了。


问:无论什么梁,支座负筋延伸长度都是“Ln/3”和“Ln/4”?
        答:  03G101-1图集第54页是“平法梁”的一个最重要的图(页),里面包含很多的信息,一定要完全、彻底地掌握它。现在就从“Ln/3”和“Ln/4”说起。
    一、框架梁(KL)“支座负筋延伸长度”来说,端支座和中间支座是不同的。
    (1) 端支座负弯矩筋的水平长度:
第一排负弯矩筋从柱(梁)边起延伸至Ln1/3位置;
第二排负弯矩筋从柱(梁)边起延伸至Ln1/4位置。
                (Ln1 是边跨的净跨长度)
    (2) 中间支座负弯矩筋的水平长度:
第一排负弯矩筋从柱(梁)边起延伸至Ln/3位置;
第二排负弯矩筋从柱(梁)边起延伸至Ln/4位置。
                (Ln是支座两边的净跨长度Ln1和Ln2的最大值)
    从上面的介绍可以看出,第一排支座负筋延伸长度从字面上说,似乎都是“三分之一净跨”,但要注意,端支座和中间支座是不一样的,一不小心就会出错:
    对于端支座来说,是按“本跨”(边跨)的净跨长度来进行计算的;
    而中间支座是按“相邻两跨”的跨度最大值来进行计算。
    二、关于“支座负筋延伸长度”,03G101-1标准图集只给出了第一排钢筋和第二排钢筋的情况,如果发生“第三排”支座负筋,其延伸长度应该由设计师给出。如果施工图上没有任何关于第三排支座负筋延伸长度的说明,则按“第二排”支座负筋的延伸长度处理。
    三、03G101-1图集第54页关于支座负筋延伸长度的规定,不但对“框架梁”(KL)适用,对“非框架梁”(L)的中间支座同样适用。关于这一点,看看图集28页第4.4.1条的文字说明就清楚了:
    为了方便施工,凡框架梁的所有支座和非框架梁(不包括井字梁)的中间支座上部纵筋的延伸长度a0值在标准图中统一取值为:第一排非通长筋及与跨中直径不同的通长筋从柱(梁)边起延伸至Ln/3位置;第二排非通长筋延伸至Ln/4位置。Ln的取值规定为:对于端支座,Ln为本跨的净跨值;对于中间支座,Ln为支座两边较大一跨的净跨值。
    上面那段话中的“(梁)”就是专门针对非框架梁(即次梁)说的,因为非框架梁(次梁)以框架梁(主梁)为支座。
    四、现在04G101-3(筏形基础)图集已经出版发行了,所以我们把基础主梁(JZL)和基础次梁(JCL)也放在这里一块讨论一下。
    对于基础梁(基础主梁和基础次梁)来说,如果不考虑水平地震力作用的话,它的受力方向和楼层梁刚好是上下相反,这样,基础梁的“底部贯通纵筋”与楼层梁的“上部贯通纵筋”的受力作用是相同的;基础梁的“底部非贯通纵筋”与楼层梁的“上部非通长筋”是相同的。
    基础梁“底部非贯通纵筋”的延伸长度也是用“L0/3”这种形式表达的。但是,要注意它与楼层梁“Ln/3”的不同:
    首先,楼层梁的“Ln”是净跨长度,而基础梁的“L0”为中心跨度值(即从支座中心线算起)。
    其次,基础梁“底部非贯通纵筋”的延伸长度除了要满足“L0/3”以外,还要满足“≥a”,这个“a”对于基础主梁和基础次梁来说是不相同的,详见04G101-3图集第28页和第36页。
问:同一根柱在不同楼层能编成“不同的编号”吗?我见过这样的图纸,同一个(水平)位置上的框架柱,却在不同的楼层被编成不同的柱编号:在一层时叫KZ1,在二层时叫KZ2,在三层时叫KZ3……
    同样的现象在剪力墙结构中也有出现:同一个(水平)位置上的暗柱,却在不同的楼层被编成不同的柱编号:在一层时叫AZ1,在二层时叫AZ2,在三层时叫AZ3……
    所以我要问:同一根柱在不同楼层能编成“不同的编号”吗?
答:1、同一根柱在不同楼层不能编成“不同的编号”。
    2、从03G101-1图集第10页的工程例子可以看出,KZ1从“一层”到“顶层”都采用同一个编号,只有这样才能表现KZ1不同楼层段的“变截面”情况:
        在“一层”至“五层”时为 750*700
        在“六层”至“十层”时为 650*600
        在“十一层”至“顶层”时为 550*500
要是把KZ1按“不同的楼层编不同的柱编号”,怎么能看出KZ1的“变截面”情况呢?
    同样的道理也适用于“暗柱”。
    3、在我们“平法钢筋自动计算软件”的《柱变截面表》中,就是应用了同一个柱编号在不同楼层段中截面变化情况的描述,来实现钢筋计算以及模板面积、混凝土体积的计算的。


 
问:我看过一份图纸,两个编号为KL1的框架梁,虽然都是四跨梁,但其中一个KL1的第二、三跨的跨度与另一个KL1不一样,这样的两个梁不应该都称为“KL1”,因为按其中一个KL1所下料的钢筋,不能放到另一个KL1上去绑扎。到底两根梁编成“同一编号”的条件是什么?
答:你所提出的问题很重要,如果把不相同的两个梁编成同一编号,首先会造成工程预算不准确;如果把两个不同的梁按同一标准制作钢筋,则会在工程施工中带来麻烦、甚至造成质量事故。所以,设计师必须认真对待“构件编号”问题。对于施工部门来说,哪怕施工图的梁编号搞错了,施工员和预算员也应该按正确的标准来更正梁的编号。
    两个梁编成同一编号的条件是:
    1、两个梁的跨数相同,而且对应跨的跨度和支座情况相同;
    2、两个梁在各跨的截面尺寸对应相同;
    3、两个梁的配筋相同(集中标注和原位标注相同)。
    相同尺寸和配筋的梁,在平面图上布置的位置(轴线正中或轴线偏中)不同,不影响梁的编号。


 
问:如果梁纵筋分三排设计,第三排纵筋的长度如何确定?
    例如:梁的上部纵筋设计为
            9φ25 4/3/2
第三排纵筋“2φ25”的长度如何确定?
    还有一个说法:第三排纵筋的长度在图集上未说明,但根据第一排纵筋在Ln/3处截断、第二排纵筋在Ln/4处截断,这样推断下去,第三排纵筋可在Ln/5处截断。此种看法在钢筋工中很普遍。请问是否正确?
答: 03G101-1图集中,框架梁没有给出“第三排”负弯矩筋长度的规定。
    陈青来教授说过,标准图集不能包打天下。如果“梁的上部纵筋”实际工程设计为三排配筋,则应该由设计师给出负筋伸出支座的长度。
    提问的“说法”——第一排纵筋在Ln/3处截断、第二排纵筋在Ln/4处截断,第三排纵筋在Ln/5处截断——显然是不对的,这种“想当然”的推论没有任何理论依据。
    若设计师没有给出“第三排”负弯矩筋长度,可按第一排伸出Ln /3,第二排和第三排都是伸出Ln /4来计算。
    在运行“平法钢筋自动计算软件”的时候,遇到梁上部纵筋标注“9φ25 4/3/2”时,可按“9φ25 4/5”进行钢筋标注。(即把第二排钢筋根数和第三排钢筋根数加起来。)
    同样,遇到梁下部纵筋标注“9φ25 2/3/4”时,可按“9φ25 5/4”进行钢筋标注。(即把第二排钢筋根数和第三排钢筋根数加起来。)
 
问:在施工图中经常遇到下列的钢筋标注形式:
            2φ18+4φ20 4/2 (梁上部纵筋标注)
            4φ25+2φ22 2/4 (梁下部纵筋标注)
这显然是不规范的标注方式。运行软件时也不接受这种标注方式。该如何处理?
答:1、在03G101-1图集中规定,当梁的上部纵筋或下部纵筋多于一排时,用斜线“/”将多排纵筋自上而下分开。例如:
            上部纵筋标注 6φ25 4/2 (表示第一排上部纵筋为4φ25,第二排为2φ25)
            下部纵筋标注 6φ25 2/4 (表示第一排下部纵筋为4φ25,第二排为2φ25)
但是上述“4/2”或“2/4”的表示方式只适用于单一规格钢筋的“分排”。对于两种以上规格的钢筋的“分排”,则要在斜线“/”的前后写清楚具体钢筋的规格和根数。例如:
            2φ25+3φ22/5φ25 (例子参见图集第26页)
    2、但是,不少搞设计的同志对“平法”的规定有点“随心所欲”,经常另立一些自己的“标准”。例如:把梁上部纵筋标注为
            2φ18+4φ20 4/2
这样的标注显然不对,因为它会产生“多义性”,例如,上例可以解释为下列的几种形式:
            4φ20/2φ18
            2φ18+2φ20/2φ20
            3φ20+1φ18/1φ20+1φ18
    3、如果梁的上部钢筋标注成“2φ18+4φ20 4/2”的形式,就应该结合集中标注的上部通长筋来考虑。如果上部通长筋为“2φ18”,则应该作为“2φ18+2φ20/2φ20”来处理。
    4、对于梁的下部纵筋,当遇到“4φ25+2φ22 2/4”,作为“2φ22/4φ25”的处理是比较恰当的。因为,把粗钢筋放在下面的第一排,有利于加强梁截面的承载力。
    5、话又说回来,关键的问题还是要设计院首先做好“平法”的推广工作。我曾经说过,推广“平法”要抓源头,这个源头就是设计院,要加强“平法”设计的标准化、规范化。
    作为施工部门和中介部门,也要多学习一些“平法”知识,知道哪些格式是规范的、哪些格式是不规范的。
    我们的“平法钢筋自动计算软件”,因为它以“平法”技术作为软件设计的基本依据,所以软件只支持规范化的钢筋标注形式。
 
问:当梁上部或下部的原位标注“缺省”的时候,如何配筋?
答: 有好几种“缺省标注”的情况,下面分别讲述:
    1、梁当前跨“左支座”标注缺省,但其左邻跨的“右支座”有标注时:
    当前缺省标注的“左支座”的配筋值与其左邻跨的“右支座”相同。
    同理:梁当前跨“右支座”标注缺省,但其右邻跨的“左支座”有标注时:当前缺省标注的“右支座”的配筋值与其右邻跨的“左支座”相同。——这与上述情况相比,属于“对称”的情况。
    2、梁当前跨“左支座”标注缺省,同时其左邻跨的“右支座”也没有原位标注,但左邻跨的“上部跨中”有原位标注时:
    当前跨缺省标注的“左支座”的配筋值与其左邻跨的“上部跨中”的标注值相同。
    举例:03G101-1图集第31页的例子工程中:KL1的第一跨“上部跨中”原位标注“8φ25 4/4”,其邻跨——第二跨左支座的原位标注“8φ25 4/4”可以缺省。
    同页的例子:KL5的第二跨“上部跨中”原位标注“6φ22 4/2”,其左右邻跨——第一跨右支座以及第三跨左支座的原位标注“6φ22 4/2”可以缺省。
    ——附带说明一下:我们的“平法钢筋自动计算软件”已经具有这种自动判断功能。
    3、当整跨梁的上部没有任何原位标注,而且邻跨支座也没有原位标注可供参考的情况下:
    当前跨的上部纵筋按集中标注的“上部通长筋”配筋。
    4、当某跨梁的下部没有原位标注时:
    该跨梁的下部纵筋按集中标注的“下部通长筋”配筋。——其前提条件时,该梁已经把下部通长筋进行了集中标注。——当该梁在集中标注中没有“下部通长筋”的话,则任何一跨的下部纵筋原位标注都不能缺省。
    5、当梁的“侧面纵向构造钢筋”缺省标注时:
    如果该梁的腹板高度hw<450mm时,不需要布置“侧面纵向构造钢筋”。
    当梁的腹板高度hw≥450mm时,必须配置“侧面纵向构造钢筋”。但是根据03G101-1图集的精神,施工方不能擅自决定“侧面纵向构造钢筋”的配筋值,——此时的梁“侧面纵向构造钢筋”是不应该缺省的,属于设计失误,应该向设计师索要“侧面纵向构造钢筋”的配筋值。
 
问:原位标注在梁上部跨中,与同时标注左右支座等效吗?
    例如,某跨梁原位标注6φ25 4/2在梁上部跨中,与同时标注左支座6φ25 4/2、右支座6φ25 4/2等效吗?
答:回答是:原位标注在梁上部跨中,与同时标注左右支座是截然不同的。
    某跨梁原位标注6φ25 4/2在梁上部跨中,表示“6φ25 4/2”在该跨梁的上部“全跨贯通”:第一排上部纵筋4φ25全跨贯通,第二排上部纵筋2φ25也全跨贯通。
    某跨梁同时标注左支座6φ25 4/2、右支座6φ25 4/2,表示该跨梁的左、右“支座附近”的上部纵筋按“6φ25 4/2”布置,而该跨“跨中”没有这种钢筋配置。——具体设置是:该跨梁的第一排上部纵筋4φ25从支座边沿向跨中伸至“1/3跨度”的位置,而第二排上部纵筋2φ25从支座边沿向跨中伸至“1/4跨度”的位置。
    遗憾的是,现在我们手中的03G101-1图集却找不到有关梁“上部跨中”原位标注的文字说明。为此,我在03G101-1图集出版发行后不久,就在网上论坛向陈青来教授发帖提问:
CDF提问:
    对比《96G101》、《00G101》、《03G101》三本图集,在最早的《96G101图集》的“原位标注”中有“第4条”:
          “当梁某跨支座与跨中的上部纵筋相同,且其配筋值与集中标注的梁上部贯通筋相同时,则不需在该跨上部任何部位重复做原位标注;若与集中标注值不同时,可仅在上部跨中注写一次,支座省去不注(图4.2.4a)。”
    然而在后面两本图集中,这一条不见了,但“图4.2.4a”依然存在中间一跨的上部跨中进行原位标注的实例。
    再以《03G101图集》的“图4.2.7”为例,在KL3、KL4、KL5的中间跨,也都采用了“上部跨中注写”的方法,可见这种方法还是很适用的。
    建议在《03G101图集》中,肯定《96G101图集》“原位标注”中的“第4条”。
陈青来教授回答:
    应该在03G101修版时还原该条规定。
    以上是2003年中进行的讨论,遗憾的是在2003年11月及以后图集的修订版中再也没有“还原”这条规定。
    然而,“上部跨中”的原位标注仍然在03G101-1图集中、而且在许多施工图纸中大量地出现,可以说已经是“深入人心”了。
    ——附带说明一下:我们的“平法钢筋自动计算软件”支持“上部跨中”原位标注的这种功能。
 
问:从KL1第4跨原位标注“N”钢筋看“原位标注取值优先”
    03G101-1第31页例子工程中,KL1的集中标注为“G4φ10”,而在第4跨的原位标注为“N4φ16”,现在的问题是KL1的第4跨执行了抗扭钢筋“N4φ16”以后,在该跨还有没有构造钢筋“G4φ10”了?
答: 当年我和陈青来教授讨论过这个问题。
    “G”筋是侧面构造纵筋,“N”筋是侧面受扭钢筋,两者的性质不同,但都布置在侧面,即都是“腰筋”,因此有不可重复设置的问题。为此,制图规则中把它们归为同一项注写内容(见24页右栏第五款)。由于属于同一项注写内容,因此“原位标注取值优先”(见第22页左栏最下边一行和第26页第四款),所以,第四跨原位标注的“N4φ16”取代集中标注的“G4φ10”。
    有人会问:上述例子的“G”与“N”钢筋都是4根,所以好说话。如果“G”钢筋变成6根或8根了,而“N”钢筋还是4根,那又该怎样处理呢?
    “G”筋的根数,取决于梁腹板的高度,因此,当某跨有扭矩需要设置“N”筋时,要注意保持根数一致。如果“N”筋根数少于“G”筋,应属设计不细致,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只能用同“G”筋直径相同的钢筋补上“N”筋比“G”筋所少的钢筋根数。不过,这种情况一般不会发生,因为设计人员在考虑受扭钢筋根数时,应该同时考虑满足侧面筋的间距要求。
 
问:“大箍套小箍”中的“小箍”宽度如何计算?
答:一、“偶数肢箍”的情形
    1、箍筋的标注尺寸是“净内尺寸”,因为梁柱的保护层是指“主筋”的保护层。
    2、设置多肢箍的作用是固定梁的上下纵筋,其基本原则是使各纵筋的间距均匀分布。
    以“4肢箍”为例,说明“大箍套小箍”(偶数肢箍)的小箍如何计算。你如果在纸上画一个草图就更明白了。(草图的画法:4根纵筋均匀净距。)
    设大箍的净宽度为B,小箍的净宽度为b,纵筋(有4根)直径为d,纵筋之间净距为a ,
    则        3a+4d = B
              a = (B-4d)/3
    所以,    b = a+2d
有时为了简化计算,也可把d用25来代替。
    其他“(偶数肢)多肢箍”的计算原理一样,自己去琢磨吧。
    3、计算出箍筋的净内周长,再加上弯钩长度,就得到箍筋的“每根长度”。
我们在计算弯钩长度时,是这样取值的:抗震26d,抗扭36d (从软件的“系统参数”取值)
二、“奇数肢箍”的情形
    以“5肢箍”为例,说明“大箍套小箍”(奇数肢箍)的小箍如何计算。你如果在纸上画一个草图就更明白了。(草图的画法:5根纵筋均匀净距。注意“单肢箍”在“小箍”的外边)
    设大箍的净宽度为B,小箍的净宽度为b,纵筋(有5根)直径为d,纵筋之间净距为a ,
    则        4a+5d = B
              a = (B-5d)/4
    所以,    b = a+2d
有时为了简化计算,也可把d用25来代替。
    其他“(奇数肢)多肢箍”的计算原理一样,自己去琢磨吧。
(注:对于“3肢箍”,其“内箍”仅有一根单肢箍,因而不需要上述的计算过程。)
 
问:1、有的人提出六肢箍的组合方式是“大箍套中箍、中箍再套小箍”。
2、也有人说五肢箍的两种组合方式“内箍中间加拉勾”与“小箍的外边加一个拉勾”都是可以的。
到底“大箍套小箍”中的“内箍”采用哪种形式才合理?
答:让我们先分析这两个具体的问题,再得出“大箍套小箍”中“小箍”的构造原则。
    1、六肢箍采用“大箍套中箍、中箍再套小箍”(即三层嵌套)是错误的。
    因为采用“大箍套中箍、中箍再套小箍”时,在箍筋的上、下水平边有一段长度上发生三根箍筋并排拧在一起,这对于浇筑混凝土是不利的。因为“钢筋混凝土”的最佳状态是每根钢筋周边360度都被混凝土所包围。
    由于推出“大箍套小箍”中的“内箍”的构造原则是不允许超过两根的箍筋上下边拧在一起。
    2、五肢箍的两种组合方式“内箍中间加拉勾”与“小箍的外边加一个拉勾”其效果是不一样的。
    上述称呼的“拉勾”应该是“单肢箍”。五肢箍的“内箍”——三肢箍,如果采用“小箍”中间加单肢箍的形式不好,因为这时“小箍”的上下水平边与外箍的重叠部分太长,对混凝土的结合不利;而采用在“小箍”的外边加一个单肢箍的形式较好。
    由于推出“大箍套小箍”中的“内箍”的构造原则,是使“小箍”的上下水平边与外箍的重叠部分尽可能的短。
    3、综上所述,“大箍套小箍”中的“内箍”的构造原则如下:
    对于“偶数肢”的多肢箍来说,是一个“大箍”并列套若干个“小箍”。对于六肢箍或八肢箍来说,其中“小箍”的尺寸都是一样的。
    对于“奇数肢”的多肢箍来说,是一个“大箍”并列套若干个“小箍”另加一个单肢箍。同样,对于七肢箍或九肢箍来说,其中“小箍”的尺寸都是一样的。
    上述这些“大箍套小箍”的构造形式,大家可以参看03G101-1图集第46页“复合箍筋”的构造方式,该页图虽然说的是柱箍筋的构造,但对于梁箍筋也有参考作用。


 
问:为什么梁的箍筋要使用“大箍套小箍”?
         答:过去,在“多肢箍”(例如4肢箍)的施工操作时,常常使用“等箍互套”的方法,即使用两个尺寸相同的双肢箍交错相套形成一个4肢箍。
    前面讲过,当梁承受扭矩时,沿梁截面的外围箍筋必须连续,只有围绕截面的大箍才能达到这个要求,此时的多肢箍要采用“大箍套小箍”的形状。
    如果梁不承受扭矩(仅受弯和受剪),可以采用两个相同箍筋交错套成四肢箍,但采用大箍套小箍能够更好地保证梁的整体性,且材料用量并不增加。
    前面的话,是在2003年03G101-1图集推出不久时讲的。但是在2003年11月03G101-1图集再版时,在第62-65页增加了“注1”写道:
      “当箍筋为多肢复合箍时,应采用大箍套小箍的形式。”
从而明确地推行“大箍套小箍的形式”。并且,在后来出版的04G101-3 图集(筏形基础)中,也明确地提出采用大箍套小箍的形式,而且画出大箍套小箍的示意图。
 
问:梁的“构造钢筋”和“抗扭钢筋”有什么相同点和不同点?
         答: 1、“构造钢筋”和“抗扭钢筋”都是梁的侧面纵向钢筋,钢筋工把它们称为“腰筋”。所以,就其在梁上的位置来说,是相同的。其构造上的规定,正如03G101-1图集第62-65页中所规定的,在梁的侧面进行“等间距”的布置,对于“构造钢筋”和“抗扭钢筋”来说是相同的。
    “构造钢筋”和“抗扭钢筋”都要用到“拉筋”,并且关于“拉筋” 的规格和间距的规定,也是相同的。即:当梁宽≤350时,拉筋直径为6mm;当梁宽>350时,拉筋直径为8mm。拉筋间距为非加密区箍筋间距的两倍。当设有多排拉筋时,上下两排拉筋竖向错开设置。
    在这里需要说明一下,上述的“拉筋间距为非加密区箍筋间距的两倍”,只是给出一个计算拉筋间距的算法。例如,梁箍筋的标注为φ8@100/200(2) ,可以看出,非加密区箍筋间距为200mm,则拉筋间距为200*2=400mm 。但是,有些人却提出“拉筋在加密区按加密区箍筋间距的两倍,在非加密区按非加密区箍筋间距的两倍”,这是错误的理解。
    不过,在前面的叙述中可以明确一点,那就是“拉筋的规格和间距”是施工图纸上不给出的,需要施工人员自己来计算。
    2、然而,“构造钢筋”和“抗扭钢筋”更多的是它们的不同点。
    (1) “构造钢筋”纯粹是按构造设置,即不必进行力学计算。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10.2.16条指出:当梁的腹板高度hw≥450mm时,在梁的两个侧面应沿高度配置纵向构造钢筋,每侧纵向构造钢筋(不包括梁上、下部受力钢筋及架立钢筋)的截面面积不应小于腹板截面面积bhw的0.1% ,且其间距不宜大于200mm 。
    上述规范中的规定,与03G101-1图集是基本一致的。之所以说是“基本”一致,就是说还有“不一致”的地方,前一阶段在网上论坛曾有过争论。那就是关于hw的规定。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7.5.1条规定:hw——截面的腹板高度:对矩形截面,取有效高度;对T形截面,取有效高度减去翼缘高度;对工形截面,取腹板净高。
    而在03G101-1图集第62-65页的图中,把hw标定为矩形截面的全梁高度——这与“有效高度”是有点儿差距的。
    按道理,当标准图集与规范发生矛盾时,应该以规范为准,因为标准图集应该是规范的具体体现。不过,这是设计上需要注意的问题。对于施工部门来说,构造钢筋的规格和根数是由设计上在结构平面图上给出的,施工部门只要照图施工就行。在03G101-1图集第62-65页中并没有给出构造钢筋的规格和根数——这是03G101-1图集不同于先前两个版本的地方。
    因为构造钢筋不考虑其受力计算,所以,梁侧面纵向构造钢筋的搭接长度和锚固长度可取为15d 。
    (2) “抗扭钢筋”是需要设计人员进行抗扭计算才能确定其钢筋规格和根数的。
    梁侧面抗扭纵向钢筋的锚固长度和方式同框架梁下部纵筋。
    梁侧面抗扭纵向钢筋其搭接长度为Ll(非抗震)或LlE (抗震)。
    对抗扭构件的箍筋有比较严格的要求。《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10.2.12条指出:受扭所需的箍筋应做成封闭式,且应沿截面周边布置;当采用复合箍筋时,位于截面内部的箍筋不应计入受扭所需的箍筋面积;受扭所需箍筋的末端应做成135度弯钩,弯钩端头平直段长度不应小于10d (d为箍筋直径)。
    对于施工人员来说,一个梁的侧面纵筋是构造钢筋还是抗扭钢筋,完全由设计师来给定:“G”打头的钢筋就是构造钢筋,“N”打头的钢筋就是抗扭钢筋。
 
问:为什么“上部通长筋”为梁集中标注的必注项,而“下部通长筋”为集中标注的选注项?
    答:  1、首先讲“为什么上部通长筋为梁集中标注的必注项”
    框架梁不可能没有“上部通长筋”。因为框架梁在设计时要考虑抗震作用,根据抗震规范要求至少配置两根直径不小于14mm的上部通长筋。(这两根上部通长筋绑扎在箍筋角部。)
    由此可见,上部通长筋系为抗震而设,基本上与跨度及所受竖向荷载无关。
    2、再看看“为什么下部通长筋为梁集中标注的选注项”
    然而,下部通常筋系为抵抗正弯矩而设,与竖向荷载和跨度有直接的关系。这和梁的支座负弯矩筋有点儿类似,支座负弯矩筋是为抵抗负弯矩而设的。
    所以,从归类来讲,下部通长筋与上部支座负弯矩筋为同一类,而与上部通长筋不属一类。因此,将下部纵筋定为“原位标注”的必注项、“集中标注”的有条件的选注项。
    在实际工程中,各跨梁的下部纵筋的钢筋规格和根数不一定相同,当它们各跨不同的时候,就不可能存在“下部通长筋”,例如03G101-1例子工程的KL5,就不可能有下部通长筋。只有在各跨梁的下部纵筋存在“相同部分”时,例如03G101-1例子工程的KL1,4跨梁的下部纵筋存在“5φ25”的相同部分,才有可能在集中标注中定义“下部通长筋 5φ25”。
        
问:梁在什么情况下需要使用“架立筋”?如何使用?
    答:顾名思义,“架立筋”就是把箍筋架立起来所需要的贯穿箍筋角部的纵向构造钢筋。
    如果该梁的箍筋是“两肢箍”,则两根上部通长筋已经充当架立筋,因此就不需要再另加“架立筋”了。所以,对于“两肢箍”的梁来说,上部纵筋的集中标注“2φ25”这种形式就完全足够了。
    但是,当该梁的箍筋是“四肢箍”时,集中标注的上部钢筋就不能标注为“2φ25”这种形式,必须把“架立筋”也标注上,例如标注成“2φ25+ (2φ12)”这种形式,圆括号里面的钢筋为架立筋。
    架立筋的根数 = 箍筋的肢数–上部通长筋的根数
    架立筋与本跨两端支座负弯矩筋的搭接长度为150mm。(见03G101-1图集第54页)
    下面我们以一个“等跨”梁为例说明“架立筋长度”的计算:由于第一排负弯矩筋伸出支座的长度为Ln/3,意味着跨中“负筋够不着的地方”的长度也是Ln/3,所以
            架立筋的长度 = Ln/3 + 150 * 2
    从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在框架梁中“架立筋”只是在跨中连接负筋够不着的地方,也就是说,架立筋不可能是“通长”的。我看见过一份图纸,上面在梁的集中标注中写成:
            2φ25+ (2φ12) 通长
让施工人员摸不着头脑,以为架立筋是通长的。这“通长”二字无异于画蛇添足。
 
问:什么是“次梁”?
次梁编号为“LL”对吗?在不少设计图纸上经常出现“LL”的梁编号标注,应该做何解释?“LL”不是连梁吗,
一般的框架、框剪、框支结构也是经常出现连梁的,用符号‘LL’表示;但次梁也用LL表示我觉得不太妥当。
框架结构以KZ为支座的梁为主梁,以主梁为支座的为次梁
另外追问CDF教授:(1)03G101-1 65页“L”配筋构造到底用在哪些部位?是否分为抗震与非抗震?请给举些例子。
(2)连梁与连系梁到底有什么区别,03G101—1上有没有关于连系梁要求?
望教授给个权威的答复指导我们工作,谢谢
      答:“次梁”就是“非框架梁”。“非框架梁”与“框架梁”的区别在于,框架梁以框架柱或剪力墙作为支座,而非框架梁以梁作为支座。
    两个梁相交,哪个梁是主梁、哪个梁是次梁呢?一般来说,截面高度大的梁是主梁,截面高度小的梁是次梁。此外,从图纸中的附加吊筋或附加箍筋也能看出谁是主梁、谁是次梁,因为附加吊筋或附加箍筋都是配置在主梁上。
    “非框架梁”的编号是“L”。例如“L1(4)”表示“非框架梁1号,4跨,无悬挑”。但是,目前的确有不少设计图纸上经常用“LL”作为非框架梁编号标注。这是错误的。在“平法”标准图集中,“LL”用于剪力墙的“连梁”编号标注。有的人辩解说,我这里的“LL”是框架结构中的“连系梁”。但是,陈青来教授说过,在03G101-1图集中,没有什么“连系梁”,只有“非框架梁”,就是“L”。——我的意见是:你既然采用03G101-1图集,你就得符合03G101-1图集的规定,首先,各种构件的编号要规范化。回答上面用户的提问:
    03G101-1图集第65页“L”配筋构造当然是用于“非框架梁”即“次梁”的。
    对于“非框架梁”,在设计时是不考虑抗震的。当水平地震力来了的时候,在框架结构和剪力墙结构中,框架柱和剪力墙是首当其冲,而框架梁是耗能构件,到了非框架梁即次梁和楼板的时候,已经不考虑抗震了。——所以,在计算非框架梁和楼板钢筋的锚固长度时,使用的是La而不是LaE 。


 
问:既然是“分层做预算”,如果每一层都要进行计算,就太麻烦了。如果存在“标准层”,则只需要计算其中的某一层,再乘以标准层的层数就可以了。现在的问题是:划定“标准层”时要注意些什么?
     答:“标准层”的划分应该遵循一定的原则:(以“03G101-1例子工程”为例)
    1、层高不同的两个楼层,不能作为“标准层”。
      例如:本例的第一层和第二层就不能作为标准层。
    2、“顶层”不能纳入标准层。
      在框架结构中,顶层的框架梁和框架柱要进行“顶梁边柱”的特殊处理,所以“顶层”不能纳入标准层。
    3、可以根据框架柱的变截面情况决定“标准层”的划分。
      可以把属于“同一柱截面”的楼层划入一个“标准层”。
    4、注意,框架柱变截面的“关节”楼层不能纳入标准层。
      例如:本例的第五层和第十层就不能作为标准层。
      到现在为止,在03G101-1例子工程中,我们可以把第3-4层划定为“标准层1”、把第6-9层划定为“标准层2”、把第11-15层划定为“标准层3”。(注意:我们现在仅仅考虑了“框架柱”变截面这一因素。)
    5、然后,再根据剪力墙的变截面情况修正“标准层”的划分。
      可以把属于“同一剪力墙截面”的楼层划入一个“标准层”。
    6、同样要注意,剪力墙变截面的“关节”楼层不能纳入标准层。
      例如:本例的第八层就不能作为标准层。
    7、在剪力墙中,还要注意墙身与暗柱的变截面情况是否一样。(如果不一样,就不能划入同一个标准层内。)
    这样一来,在不少工程实例中,能够划入标准层的楼层就寥寥无几了。于是有人会说,还不如“逐层计算”省心。有时的确如此。不过,我们的“平法钢筋自动计算软件”具有楼层之间的拷贝功能,把一个做好的类似楼层拷贝过去,再稍加修改就可以了。
问:在“平法”的楼层划分中如何认识“层号”这个概念?
    答:“万丈高楼平地起”。在工程施工中,楼房都是一层一层地向上盖起来的。
    在工程预算中,为了便于施工管理和进度管理,经常是“分层”做预算的。
    在“平法”技术中,用以“平法”标注的平面图也是“分层”绘制的。“平法”的这些规定是与施工和预算的工作实际完全一致的。
    但是,在“分层”操作中,“层号”的概念值得大家充分注意。因为,在建筑图和结构图中,对“层号”的认识刚好差一层。(用陈青来教授的话来说,就是建筑师和结构师对“层号”的认识刚好差一层。)我们在“建筑”施工中,如果我们正在“抹三层的地面”,那就是在抹我们脚下的那个地面;如果我们正在进行“三层主体结构的施工”,那就是对“面前的柱、墙,以及头顶的梁、板”的施工(包括支模板、绑钢筋和浇筑混凝土)。而“三层”头顶上的楼板,正好是“四层”脚下的地面。
    在“层号”这个问题上,我和陈青来教授进行过讨论。陈青来教授说:
    搞建筑设计,建筑学专业是“龙头”,结构师有必要在“层的”定义上与建筑师保持一致,以使建筑师与结构师对话方便。因此,某层结构平面布置图应当与该层的建筑平面布置图相一致。在层的定义上与建筑学专业保持一致后,结构所说的某层梁,就是指承受该层平面荷载的梁(站在该层上,这些梁普遍在“脚下”而非在“头顶之上”)。
    为将结构平面的“参照系”确定下来,03G101-1对“结构层楼面标高”做出了明确规定(详见第1.0.8条),并对“梁顶面标高高差”也做出明确规定(详见第3.2.5条三款和第4.2.3条六款)。
    对照陈青来教授的这些话,我们看看03G101-1图集第10页上对框架柱变截面的描述:KZ1的第一次变截面(即由750*700变为650*600)是在10.470的标高分界线上,在该页图左边的高程图上标注“6”——应该理解为是“第6层的地面”,即“第5层的顶板”。
    我们在“平法钢筋自动计算软件”中,为了与施工人员的习惯保持一致,便于分层施工和分层做预算,把当前层的主体结构定义为“面前的柱、墙,以及头顶的梁、板”。因此,对于03G101-1图集的例子工程,就是把“第5层”作为框架柱变截面的关键楼层,也就是说,在“第5层”KZ1的截面是750*700,而到了“第6层”KZ1的截面就变成650*600了。
    所以,在我们的“平法钢筋自动计算软件”中,应该按上述的这个认识来进行“楼层划分”和填写《柱变截面表》。


 
问:应用“平法”除了平面尺寸以外还要注意什么?
   答:应用“平法”,顾名思义,主要的当然是平面尺寸,但是“垂直尺寸”也是很重要的。
    在“垂直尺寸”中,首先是“层高”。一些垂直的构件,例如框架柱、剪力墙等,都与层高有密切关系。“建筑层高”的定义是从本层的地面到上一层的地面的高度。“结构层高”的定义是本层现浇楼板上表面到上一层的现浇楼板上表面的高度,如果各楼层的地面做法是一样的话,则各楼层的“结构层高”与“建筑层高”是一致的。
    现在需要注意的是某些特殊的“层高”要加以特别的关注。当存在地下室的时候,“一层”的层高就是地下室顶板到一层顶板的高度,“地下室”的层高就是筏板上表面到地下室顶板的高度。
    但是,如果不存在下室的时候,计算“一层”的层高就不是如此简单的事情了。建筑图纸所标注的“一层”层高就是“从±0.000到一层顶板的高度”,但此时此刻,我们要计算“一层”层高,就不能采用这个高度,否则,我们在计算“一层”的柱纵筋长度和基础梁上的柱插筋长度时就会出错。正确的算法是:没有地下室时的“一层”层高,是“从筏板上表面到一层顶板的高度”。——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在《平法钢筋自动计算软件》的《使用说明书》第4.28.2节中已作详细分析,并且画出了附图。读者可以在本网站的“下载专区”的“帮助下载”栏目,下载这本《使用说明书》。
    此外,“垂直尺寸”还表现在一些“标高”的标注上,例如,剪力墙洞口的中心标高标注为“-1.80”,就是说该洞口的中心标高比顶板标高(即顶板上表面)“低了1.80米”。
    还有,梁集中标注时的“梁顶相对标高高差”,就是梁顶面的标高与现浇楼板顶面标高的高差。如果标注的“梁顶相对标高高差”为“-0.100”,则表示梁顶比板顶“低0.100米”;如果此项标注缺省,则表示“梁顶与板顶一平”。
问:“平法”的特点是什么?
   答: 什么是“平法”?03G101-1标准图集的第一句话就说: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平面整体表示方法,简称“平法”。由此可见,“平法”的特点就是两点:一是“平面”,二是“整体”。这个问题看看03G101系列图集的例子工程就明白了:那就是在一个“结构平面图”上,同时进行梁柱墙板各种构件钢筋数据的标注。——这些,也就是我们开发“平法钢筋自动计算软件”的基本出发点。
    关于这个问题,多年来存在着两个误区。
    一个误区是把单个构件抽出来,单独进行钢筋标注和钢筋计算。例如:把一根框架柱抽出来,单独进行钢筋标注;把一道框架梁抽出来,单独进行钢筋标注;把一面剪力墙抽出来,单独进行钢筋标注。这种做法的最大错误,在于割裂了整个结构的整体性。从结构力学上看,整个建筑结构是一个整体。从03G101-1标准图集来看,其中一个精彩的部分就是“边柱顶梁”的节点构造。所以,“肢解”结构,把各种构件单独进行钢筋标注和计算,这是当今不少“钢筋软件”操作不方便、计算不准确的主要原因。
    这种错误做法是有其历史根源的,十多年前广泛使用过的“梁表”、“柱表”方法,就是这样做的,可是当时“平法”还没有诞生啊。如今,“平法”已经推广应用八九年了,为什么还不“与时俱进”呢?
    另一个误区是大搞其“三维”操作。作为建筑图纸,尤其是结构图纸,主要是“平面图”,因为在平面图上标注的尺寸最准确,也最直观,这也是建筑工人所习惯使用的方法。前面说过,“平法”就是结构平面图上的整体表示方法。所以,五颜六色的“三维”界面,除了产生一些广告效应以外,在平法钢筋的工程实际中很难有所作为。
 
问:平法图集与其他标准图集有什么不同?
    答: 以往我们接触的大量标准图集,都是“构件类”标准图集,例如:预制平板图集、薄腹梁图集、梯形屋架图集、大型屋面板图集,图集对每一个“图号”(即一个具体的构件),除了明示其工程做法以外,还都给出了明确的工程量(混凝土体积、各种钢筋的用量和预埋铁件的用量等)。
    然而,平法图集不是“构件类”标准图集,它不是讲某一类构件,它讲的是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平面整体表示方法,简称“平法”。
    “平法”的实质,是把结构设计师的创造性劳动与重复性劳动区分开来。一方面,把结构设计中的重复性部分,做成标准化的节点构造;另一方面,把结构设计中的创造性部分,使用标准化的设计表示法——“平法”来进行设计,从而达到简化设计的目的。这就是“平法”技术出现的初衷。
    所以,看每一本“平法”图集,有一半的篇幅是讲“平法”的技术规则,另一半的篇幅是讲标准的节点构造。
    使用“平法”设计,结构设计工作大大简单了,图纸也大大减少了,设计的速度加快了,改革的目的达到了。但是,给施工和预算带来了麻烦。以前的图纸有构件的大样图和钢筋表,照表下料、按图绑扎就可以完成施工任务。钢筋表还给出了钢筋重量的汇总数值,做工程预算是很方便的。但现在整个构件的大样图要按照标准图集给出的节点构造去进行想象,钢筋表更是要自己努力去把每根钢筋的形状和尺寸逐一计算出来。
    如何解决这样的一个矛盾呢?我们研制了一个“平钢筋自动计算软件”,用户只需要在“结构平面图”上按平法进行标注,就能够自动计算出《工程钢筋表》法来。但是,光靠这个软件还是不够的。我们的软件既然叫做“平钢筋自动计算软件”,就要求操作者要熟悉“平法”的基本技术,这样操作起来会得心应手、如虎添翼。更重要的是,搞结构设计的人们更要精通“平法”技术,这样他们设计出来的图纸才能真正符合“平法”的要求。——这些,就是我们举办这个“平法实用技术讲座”的目的。
 
问:就从03G101-1图集的封面说起吧。
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框支剪力墙结构的概念是什么?
答: 准确的“概念定义”还是查教科书吧。下面只说说个人的认识。
    框架结构就是由框架柱和框架梁组成的空间结构。
    框架剪力墙结构,有人称为框剪结构,就是在框架结构中设置一些剪力墙,以加强结构抵抗水平地震力的作用。(本图集第31页所提供的例子工程,就是一个“框架剪力墙结构”的工程)
    剪力墙结构,有人称为纯剪结构,就是整个建筑物都采用剪力墙结构,包括墙身、墙柱(暗柱和端柱)、墙梁(连梁、暗梁、边框梁)。
    框支剪力墙结构是指下面为框架结构,上部为剪力墙结构,在中间的“结构转换层”中采用了框支柱和框支梁。(详见图集第67页)
 
问:1、剪力墙水平钢筋是光圆的,其锚固头是做成135度弯钩还是90度弯钩?
2、梁的上、下二排钢筋在支座锚固构造同一排一样吗?
3、剪力墙楼面暗梁是不是只在剪力墙的墙身下布置,两端锚入墙的构造柱中?在我们图纸的暗梁布置简图上将所有有构造柱位置的也画出来了,在构造柱中要布置吗?暗梁的锚固长度是多少?
4、梁以墙为端支座,在墙中锚固长度是多少?下面钢筋弯钩可以朝下吗?
   答:1、光圆钢筋(一级钢筋)一般在两个端头都要弯180度的弯钩。
2、“梁的上、下二排钢筋在支座锚固构造同一排一样吗?”——请再明确一下所提的问题“同一排一样”是什么意思?
3、剪力墙结构中,在墙肢端部的边缘构件是“暗柱”而不是“构造柱”。剪力墙暗梁的上下纵筋是伸到剪力墙墙肢的尽端,而不是仅仅“锚入暗梁一个锚固长度”。在剪力墙结构中,楼板底下的暗梁的地位和作用,如同砖混结构的圈梁一样。
4、“梁以墙为端支座,在墙中的锚固长度”应该和普通支座同样的要求。两下部纵筋的弯钩可以朝下。
 
 
问:屋面框架梁如果平行遇剪力墙,剪力墙很长(好几米)。剪力墙作为边支座时。要不要伸到对边再弯锚呢
        答:框架梁如果平行伸入剪力墙,——按陈青来教授的说法,就变成剪力墙的“边框梁”了,“边框梁”在剪力墙墙肢上应当通到尽头,——当然“边框梁”的纵筋也应该通到剪力墙墙肢的尽头。
  
问:我现在做个污水处理厂的工地我想问一下外墙的水平筋是放在竖筋的外面还是里面啊
我们以前做的是放在外面的可这次公司叫我们放在里面
请各位大哥给我点意见啊
我是一个钢筋的小班长请尽快回复
以上是原文。我还想补上一句,地下室的挡土墙的水平筋放在哪儿呢,有什么依据吗?
答:1、剪力墙墙身的水平分布筋放在墙身垂直分布筋的外面(这是抗剪的需要)。——看看03G101-1图集第48页就知道了。
2、地下室挡土墙不是“剪力墙”。地下室挡土墙的水平分布筋放在墙身垂直分布筋的外面也可以,为了施工方便,把地下室挡土墙的水平筋放在墙身垂直分布筋的里面也可以。
3、但是,剪力墙墙身的水平分布筋不能放在墙身垂直分布筋的里面。


问:请问什么是简支梁,哪里用得多啊
    答:1、“简支梁”是用于砖混结构的单跨钢筋混凝土梁,直接搁置在砖墙上的。简支梁的支座负弯矩为零。
      在砖混结构工程中,砖墙上一般都设计有圈梁,所以,圈梁上的简支梁会存在负弯矩,但设计时仍按“简支梁”计算,负弯矩钢筋按构造配筋(不小于下部纵筋的1/4 )。
    2、砖混结构中,如果是两跨以上的钢筋混凝土梁,就是“连续梁”了。
 
问:今天看到一本书上,关于条基的问题材,上面说“根据墙下钢筋混凝土条形基础一般构造规定。钢筋混凝土条形基础底板在T形及十字形交接处,底板横向钢筋仅沿一个主要方向通长布置,另一方向的横向受力钢筋可布置到主要受力方向底板宽度1/4处,在拐角处底板横向受力钢筋应沿两个方向布置,
请问,这个规定取自哪里?不知达飞老师是否知道?
另外,它只说的横向受力钢筋的位置,并没有就竖向分布筋的位置及做法,那么竖向分布钢筋是怎以做的呢
   答: 1、“钢筋混凝土条形基础底板在T形及十字形交接处,底板横向钢筋仅沿一个主要方向通长布置,另一方向的横向受力钢筋可布置到主要受力方向底板宽度1/4处,在拐角处底板横向受力钢筋应沿两个方向布置(见图6-6)”——上述这段话见于《简明钢筋混凝土结构构造手册》6.3.2“钢筋混凝土扩展基础”一节。(该书由机械出版社出版国振喜编)
    2、“(条形基础)翼板分布钢筋的直径为8-10mm,间距不大于300mm”——上述这段话见于《简明钢筋混凝土结构构造手册》6.8.2 “柱下钢筋混凝土条形基础”一节。
    在本节还有,“当条形基础底板在L拐角处,其底板横向受力钢筋应沿两个轴向通长放置,分布钢筋在主要受力轴向通长放置,而另一轴向的分布钢筋可在交接边缘处断开”。
 
问:剪力墙顶部与框架梁相交,如果直锚满足抗震锚固长度,有必要弯吗,还是不考虑KL的存在呢
         答:1、按你所说的那个“KL”应该是剪力墙的“边框梁”。因为陈青来教授说过,框架梁伸入剪力墙区域就变成边框梁。
    2、“边框梁”和“暗梁”一样,都是剪力墙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们都不是剪力墙墙身的支座,所以不存在剪力墙竖向分布筋“锚入”边框梁的问题。
    3、从03G101-1图集第51页左下图可以看出,当为楼层边框梁时,剪力墙的竖向分布筋连续通过边框梁伸到上一层;当为顶层边框梁时,剪力墙的竖向分布筋拐弯通过边框梁伸到现浇楼板中达到一个锚固长度(实现竖向分布筋与楼板的连接)——后者可参看图集第48页顶部的图。
 
问:基础梁的构造腰筋的搭接是多长?
在所03G101-1中的框架梁里是15D,而在基础图集里只说了锚固是这么多,而没有指出,是否也是按15D做呢
答:如果在基础图集里没有说明“基础梁的构造腰筋的搭接长度”的话,可以按框架梁的构造腰筋搭接长度(可取为15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