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环境保护监理是保障水电站建设中环境保护实施的重要渠道。本文对水电站建设的环境保护监理任务进行深入阐述,同时通过结合某水电站工程施工建设中的环境保护监理实践进行探析,介绍该环境保护监理措施在该水电站建设中的实施过程以及显著成效。 

关键词 水电站工程;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理 

  中图分类号TU-85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1)40-0028-02 

  1概述 

  某水电站开发任务以发电为单一目的,采用混合式开发。该水电站装机容量102mW,保证出力11.35mW,年发电量4.39亿kW・h,年利用小时4 300h,为三等中型工程,主要建筑物大坝、泄洪、引水系统和发电厂房为3级建筑物,次要建筑物为4级,临时性建筑物为5级。该水电站工程枢纽建筑物主要由大坝、溢洪表孔、岸塔式进水口、引水隧洞、阻抗式调压井、压力钢管、地下厂房等组成;附属工程还包括长3.5km的场内交通公路,450m长的交通洞1座,90m长的普渡大桥1座;临时工程包括5座弃渣场、1座料场等。结合该水电站所处理的地理位置,表明该水电站建设会对周边造成环境污染以及生态破坏。为了最大限度地减轻该水电站对环境影响,在该水电站主体工程建设时,各项环境保护监理同时展开。 

  2 水电站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水电站工程在建设中的环境保护主要内容有:水环境保护、大气环境保护、声环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弃渣场、料场、施工公路、施工临时占地区、移民安置区、水库周围影响区等)、社会环境保护、景观保护、公路交通保护、库底卫生清理、固体废弃物处理、文物保护等。这些环境保护项目由水电站施工前所采取的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明确其环境治理范围,在建设中由监理单位在水电站建设中指导实施。 

  而本水电站工程在建设中影响环境的主要问题为:1)水污染源;2)声污染源;3)大气污染源;4)生态影响源;5)固体废弃物;6)社会影响等。这些因素在本水电站工程建设中的影响程度不尽相同,在本工程建设中对这些影响因素需深入分析,突出重点而采取相应的措施。 

  3 水电站环境保护监理措施 

  为了更有效地对水电站工程项目在建设中进行环境保护管理,环保保护监理部需结合本水电站工程特点,编制《环境管理体系大纲》和《水电站环境保护监控计划》等相关环境保护管理方案,同时环保保护监理工程师应该每天对水电站施工现场进行巡视,确保工程建设中各项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3.1 水污染监理 

  为了有效保证水电站建设中排放的施工污水、生活污水不污染周围水域,不降低接纳污水的原有水体的水质等级,监理机构需要承包人对生产、生活污水等采取治理措施。同时作为工程监理施工方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污水排放的标准,并对生产、生活污水的来源、排放量、水质指标、处理措施和处理效果等进行监督检查。另外,要监督施工方对本水电站工程建设中所排放的污水进行监测,以能及时反映污染物是否超标情况。对于发现超标情况需及时采取措施纠正;有必要情况时,监理机构可以委派监测单位对其排放的污水进行专门的抽样监测。 

  3.2 大气污染监理 

  在水电站工程建设中,监理方应对大气的污染进行监督,要求施工方采取措施,保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粉尘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对砂石料加工及拌和、运输扬尘污染物料及各种燃油机械必须作出防尘措施。 

  3.3 噪声污染监理 

  在水电站工程建设过程中,为了有效地防止噪声危害,监理方应该要求施工方对产生强烈噪声或振动的作业采取减噪降振措施,监督施工方应选取低噪弱振设备和工艺,以达到相应标准。而施工方的生活营地和其它非施工作业区则应执行当地环保部门确定的噪声污染达标标准。另外,监理方还应结合本工程的实施情况,要求施工方对其责任区内的敏感部位的噪声进行定期抽样监测;对不能达标的,监理必须监督施工方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 

  3.4 弃渣、固体废弃物的监理 

  监理应监督水电站建设施工方对建设中所产生的弃渣和固体废弃物必须以国家《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为依据,按设计要求运送到指定的弃渣场,而不得随意堆放。而施工方应对储存弃渣、固体废弃物、施工生活临时垃圾、医院或其他医疗单位的含菌垃圾以及含有铅、铬、砷、汞、氰、硫、铜、病原体等有害有毒成分的废渣必须采取相应措施处理,避免环境受到污染。 

  3.5 土地利用和水土保持监理 

  在本水电站工程建设过程中,监理方必须要求施工方在建设水电站工程时,严格按照合同要求采取措施,以防止水电站工程周边环境出现水土流失,防止破坏植被和其他环境资源。当在进行本本水电站工程道路、隧洞、渠道等工程施工时,应采取工程或生物措施。对安置区内和库周、丘陵和山坡的经济开发工程,要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法规进行,防止诱发水土流失。 

  3.6 生态保护监理 

  监理方应要求施工单位加强水电站工程周边环境的保护野生动植物的宣传教育,提高保护野生动植物(包括水生动植物)和生态环境的意识。在水电站工程建设中,应该加强保护动植物资源措施,尽量减轻损坏现有生态。对乱砍伐和捕捉野生动物的行为监理方应必须立即制止,并报告环境保护监理和有关部门予以查处,发现或疑为珍稀动植物及其栖息生长地时,应立即采取保护措施,并及时报告环境保护监理方,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环境保护监理单位应监督承包人落实野生动物保护措施,包括各种迁移、隔离保护、建设动物通道、改善栖息地环境、人工繁殖等各项措施。 

  3.7 文物保护监理 

  鉴于本水电站工程周边存在文物,因此在工程建设中,监理方应要求施工方必须加强文物保护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提高保护文物的自觉性,应监督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窃为私有。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文物(或疑为文物)时,施工方必须立即停止施工,采取合理的保护措施防止移动或损坏文物,并立即将情况通知环境保护监理机构和文物主管部门,执行文物管理部门关于处理文物的指示。 

  4 结论 

  工程实践表明,水电站工程建设所采取的环境保护监理可有效确保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顺利进行,同时减轻了水电站建设对环境所带来的不利影响,可把环境影响降到最低程度;同时可有效地对水电站工程建设的环保进行预测与预防。本文对水电站建设的环境保护监理任务进行深入阐述,同时通过结合某水电站工程施工建设中的环境保护监理实践进行探析,通过环境监理保护效果表明,本工程所采取的环境保护监理措施对于保护水电工程建设的周边环境等具有较明显的有可行性,可为同类工程提供参考。  

  参考文献 

  [1]位海洪,李霞,傅兆敏.谈水利工程建设的环境保护与控制[J].山东水利,2010(3).   

  [2]黄守琳,史延安,刘鸿.谈水利工程环境保护监理工作[J].江淮水利科技,20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