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饮水工程是农村群众最基本的生活服务设施。加强对农村饮水工程的管理工作,对改善农村群众生活环境质量,实现农村饮水解困的持续利用,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有着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
  1、农村饮水工程存在的问题
  1.1管理机制落后,工程效益低下
  长期以来,农村水利工程沿袭过去“国家建、集体管、农民用”的旧管理体制,建、管、用脱节,责、权、利不清,水利工程集体所有、集体管理与千家万户自主经营、分散用水越来越不适应,经常在水费收缴、水价管理、设施维修等方面发生问题,引起水事纠纷,工程、设备管理松懈,导致工程使用功能退化,工程效益不能正常发挥,一些小型饮水工程由于管理等问题造成运行成本高,因经营者得不到实利,而不愿供水,再次形成群众吃水难的问题,他们甚至以种种理由放松或放弃对工程的管理,最后导致工程失效。
  1.2更新、维修资金不足,工程瘫痪。
  兴建农村饮水工程主要走的是国家无偿投资、农民少量投工、投料的路子。办起的水利工程除解决人畜饮水外,还考虑了一部分工农业生产和建筑工程的用水,人畜饮水工程被无偿占用或转移,而水费的收取却十分低廉,只有支动力费,有的甚至形成“福利水”、“大锅水”,吃水不花钱,不考虑资金积累。
  1.3水源破坏,工程报废
  水源破坏是丘陵山区饮水工程无法使用的又一原因。除天旱、无雨自然因素外,水源破坏的主要人为因素有2个方面:A开山采石,破坏了蓄水构造,改变了地表水、地下水的径流、补给、排泄条件,导致河川径流减少,地下水位下降,泉水枯竭,水源枯竭。B由于区域水土流失严重,使部分水源工程淤积,造成水量减少,供水能力减低,工程逐渐失去效益。
  2、改善农村饮水工程运行和管理工作的对策
  2.1建立统一的协调组织机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
  围绕“安全供水、方便用水”的原则对人畜饮水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进行科学引导。按照有利于工程持续利用的原则,采取“明晰所有权,放弃使用权,搞活经营权”的办法,推动农村供水产业的发展与农村供水市场化的进程。同时要监管农村饮水工程受益主体和工程运行状况。避免出现改变工程建设性质的现象,使饮水解困工程真正成为“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并保证其实现可持续利用。
  2.2强化管理是农村饮水解困工程持续利用的关键
  (1)建立约束机制,规范管理行为。建立健全工程管理、工程维修、设施养护、安全操作、节约用水、水费计收、水资源保护、财务管理、物资管理等规章制度,规范工作人员的行为活动。特别要推行管理责任和目标管理责任制。
  (2)建立风险机制,实行责任管理。在产权改制中,为了增强管理人员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强化对工程的管理,要对租赁承包人实行风险抵押。根据承包工程规模大小,要求承包人交纳一定数量的抵押金。租赁承包期满后,如果工程设备管理完好。运行正常,抵押金全部退还;如果工程管理不力,损坏严重,影响正常运转,则根据实际情况扣除相应的抵押金对那些管理严重不负责任,造成重大事故或群众不满意的,立即终止合同。并扣除抵押金构成违法犯罪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3)建立折旧更新费和大修管理体系。目前农村饮水工程通过运行管理体制的改革,折旧费和大修费有了相应的提取,但主要由村委会管理,实际上是名存实亡,给今后工程更新和大修带来资金短缺的严重后果。针对这种情况,应以县为单元建立更新、大修资金管理协会,统筹管理各工程提取的折旧、大修费,以村建账、全县统筹使用,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安全运作,使农村饮水工程能够持续利用。
  2.3必须因地制宜,合理布局
  一是采取以城带乡,城镇辐射农村。在城镇周边地区,通过对城镇现有自来水管网进行延伸改造,发展农村自来水,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二是新建、改建、扩建集中供水工程。对水源便利并且人口较为集中的地区,利用水库等现有水源工程兴建、扩建、改建适度规模的中心水厂或进行水质净化处理后采取联村联户建高位水池等方式进行供水。三是建设小型供水工程。在山区等人口居住分散的地区,采取引山泉、集蓄雨水、建水池水窖等方式,进行小型集中供水或者分散供水方式。
  2.4必须建管结合,确保实效
  要按照国家和行业的要求,建立和落实管理制度,完善和强化制度落实,细化和考核管理内容、指标。继续大力推广“规划建卡、社会公示、资金报账、集中采购、工程监理、落实管理责任”和用水户全过程参与等一套好的做法和经验,进一步完善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业主经营、依法定价、计量收费、群众参与的运营管理机制,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得成、管得好、用得起、长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