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尤其是在我国人口不断增加的背景下,废弃工矿治理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本文结合我国矿区的实际情况,在对矿区土地复垦存在问题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矿区土地复垦问题的解决策略。该研究对我国土地复垦的理论研究与实践应用有一定的参考作用。 
【关键词】 矿区土地复垦创新对策 
  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由此而引发的环境问题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1]。尤其是在我国土地资源较少的环境下,土地复垦已经成为土地资源再利用的手段之一。正是从这个层面出发,本文针对我国矿区土地复垦问题进行深入的探讨。 
  1 矿区土地复垦存在的问题 
 
 1.1 缺乏有效的市场激励机制的支撑 
  从我国现有的矿区复垦来看,由于采矿导致土地破坏的数量较大,因而需要大量的资金来支持复垦,而复垦工作本身有很难在短的期限内完成,进而需要有效的市场激励机制支持矿区的土地复垦[2]。但是我国现有的矿区土地复垦运作缺乏必要的市场机制,导致多数矿山企业对土地复垦工作参与的积极性较低,进而导致矿山的生态环境无法得到有效的恢复。 
  1.2 缺乏有效的管理与监督机制的支撑 
  从现有的管理体制来看,我国各行政区域的矿区土地复垦工作是由各级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来负责管理与监督检查,而矿区土地复垦的综合协调则是由各级计划管理部门负责,不同行业土地复垦规划在制定和实施中则由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负责。这就导致在矿区土地复垦过程中,这些管理与监督机构会存在一定的利益冲突,进而影响到矿区土地复垦工作的合作与信息沟通[3]。也就是说,由于缺乏有效的管理与监督机制的支撑,使得组织、实施以及监督工作会存在一定的问题,进而影响矿区土地复垦的工作效果。 
  1.3 缺乏政策法律体系的支撑 
  从我国现有的关于矿区土地复垦的政策法律体系来看,矿区土地复垦工作的执行部门比较少,在实际的矿区土地复垦工作中,参与者只有农业、土地、环境以及矿业等部门,我国国家以及不同的区域政策虽然确定相关的矿区土地复垦政策与实际管理办法,但是这些政策法律体系本身确缺乏操作性,进而导致执行力差,容易出现责任落实难或者权属纠纷等情况的出现。同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章本身对违法违规者的制裁方式没有明确的条款进行规定,导致监督管理过程中所依据的法律责任无法明确,进而影响了矿区土地复垦工作的工作效果。 
  1.4 缺乏科学合理复垦技术的支撑 
  伴随着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人们对矿区土地复垦工作的重视力度逐渐提高,因而在矿区土地复垦上出现了一些成功的实例。通过这些实例总结出来相对来说较为先进的矿区复垦技术理论与实践经验,但是由于不同区域在自然条件与矿区条件方面存在的区别,导致这些理论与技术所起的促进作用较为有限。以山西平朔矿区为例,其在矿区土地复垦中借鉴国外的植被修复方式,其结果确导致自身的土地保持能力出现不足,但后来在采用了“草侨一灌”相结合的生物复垦模式后复垦工作得到了很好的效果。换句话说,矿区土地复垦问题的解决需要科学合理复垦技术的支撑。 
  1.5 土地复垦缺乏资金的支撑 
  目前,影响矿区土地复垦工作的因素是多方面的,除了全面参与矿区土地复垦积极性的原因外,还存在着矿区土地复垦资金不足的问题[4]。企业在承包土地复垦工作时,经营责任的内容确没有土地复垦费用的相关规定,加之检查机制与管理机制的缺乏,导致企业很难把矿区土地复垦工作纳入自身的生产成本。同时,矿区土地复垦需要支付的包括补偿费在内的成本较多,进而导致所需要的资金量大,矿区本身无法解决资金来源,进而导致对矿区土地复垦工作的负面影响。除此以外,由于矿区土地复垦资金的缺乏,导致每年矿区土地复垦的数量低于被破坏的土地数量,进而导致矿区土地复垦工作进展缓慢。 
  2 矿区土地复垦的应对策略 
  结合我国目前矿区土地复垦问题存在的问题,本文根据我国现有的矿区土地复垦的实际情况,确定以下矿区土地复垦的应对策略: 
  2.1 优化矿区土地复垦的市场机制 
  我国现行的矿区土地复垦执行的是“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确定的是企业或者个人在生产过程中,依法对其所破坏的土地履行复垦的法律义务。作为该原则有效补充,我国应确定投资者收益的原则,只有这样才能进一步优化矿区土地复垦的市场机制。进而促使通过矿区被复垦土地的交换、出租以及转让等方式的应用,来实现矿区土地复垦土地的有偿使用以及正常流转,以确定矿区复垦土地经营目标为基础,不断的促进矿区土地复垦的产业化战略的发展。通过优化后的矿区土地复垦的市场机制来形成矿区土地复垦的多向流动机制,进而吸收各类社会资金对矿区土地复垦参与的支持力度[5]。同时还可以让矿区复垦的土地能够实现最优的配置,即确定最适合的经营用途。如山东省颁布的《山东省土地复垦管理办法》的第五条第一款中就确立了“谁破坏、谁复垦,谁复垦、谁收益”原则,该方式值得在全国进行推广。 
  2.2 优化矿区土地复垦的组织管理 
  矿区土地复垦工作的实施,需要一定的组织机构进行必要的组织管理,这是因为本身矿区土地复垦工作需要大量技术性事务的支持。如对矿区土地复垦现状与矿区土地复垦工作量的评估、矿区土地复垦规划和设计、矿区土地复垦工作的组织、矿区土地复垦工作验收等等,都需要矿区土地复垦组织管理的支撑。这就决定了我国应优化矿区土地复垦规划和实施机构的资质管理工作,不断的建立健全监督检查管理和违规执法机构,进而不断的增加矿区土地复垦工作组织管理的有效性。 
  2.3 优化矿区土地复垦政策法律体系的支撑 
  我国应从提高矿区土地复垦工作的需求出发,促进土地整治和保护的发展,提高土地利用所具有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依据现行的《土地复垦规定》和我国现有与矿区土地相关的法律法规,各区域政府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土地复垦技术标准》,为我国不同区域的矿区土地复垦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与建议。除此以外,我国应结合现有国情,出台符合我国矿区土地复垦实际情况的《矿区土地复垦法》,矿区土地复垦立法应体现出注重设立独立的矿区土地复垦监督机构、全过程立法,强调经济手段、鼓励行业自律和公众参与的特点,进而优化矿区土地复垦政策法律体系的支撑[6]。促进矿区土地复垦工作的发展。 
  2.4 优化矿区土地复垦技术创新体系 
  我国应结合现有的实际情况,优化矿区土地复垦技术创新体系。具体的可通过建立矿区土地复垦科技创新基金、积极开展矿区复垦理论和技术方法方面的研究以及鼓励成立土地复垦公司的方式来实施。我国在矿区土地复垦理论与技术的应用上仍旧比较落后,从提高矿区土地复垦技术创新能力的层面出发,各个矿区应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加强矿区土地复垦科技研究,推广矿区土地复垦的科技成果,充分调动国土资源系统等相关管理人员以及科技人员对矿区土地复垦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矿区土地复垦工作提供必要技术创新体系的支持。除此以外,从提高矿区土地复垦效益与质量的层面出发,可通过成立复垦开发技术公司的方式来进一步促进矿区土地复垦技术创新体系的优化,通过专业的公司来进行矿区土地复垦技术方面的研究,通过聘请专门技术人才的方式来开展专业的技术咨询服务。 
  2.5 建立有效土地复垦资金支撑体系 
  我国国家财政资金对土地复垦的资金支持缺乏持久的增长能力,而各地方政府致力于发展地方经济,需要加大公共投资力度,紧张的地方财政资金也难以保证直接投向经济效益不显著的土地复垦项目上。而矿区土地复垦主要表现为外部收益,即矿区复垦实施人个人获得的经济利益,远小于矿区复垦给社会带来的利益,所以需要建立有效矿区土地复垦资金支撑体系。企业应和政府共同协商,运用各种优惠政策,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模式,同时建立公众参与机制多层次、多层面吸纳资金,逐步形成土地复垦多元化投资融资渠道,建立投入与受益相协调的长效机制,共同治理、共同受益,加快复垦绿化步伐。 
  3 结语 
  矿区土地复垦问题的解决是一项动态的系统化工程,需要我国各级地方政府以及多方主体共同参与才能有效的解决[7]。各区域政府应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不断优化土地复垦策略,只有这样才能促进我国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进而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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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畅功民,李建华,张强.山西省工矿区土地复垦现状及发展对策研究[J].山西农业科学,2011(09):972-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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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陶佳锟,李越.我国矿区土地复垦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J].吉林农业,2012(10):35. 
  [5]常春艳.矿山土地复垦方案论证管理系统研究[D].山东农业大学,2010:7-12. 
  [6]赵世亮.鞍山铁矿山土地复垦评价体系研究[D].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1:6-8. 
  [7]卢朝东,李建华,靳东升,郜春花.山西省矿区土地复垦与生态重建现状及发展对策[J].山西农业科学,2013(04):52-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