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区原有渠系大部分建于20世纪六七十年代,受当时技术水平和经济能力限制,渠道多为土渠,特别是丘陵区土料中含砾石较多,渗漏严重,渠系建筑物配套率只有65%,且老化失修现象严重。灌区水利用系数仅0.45左右,灌溉保证率仅为75%。灌区管理体制落后,群众节水意识不强,水资源浪费严重,水费计收率低。

  1999年11月,灌区被列入国家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建设计划。该项目分两期实施,第一期项目于2000年1月动工,2002年1月通过验收,并被评为优良工程。第二期项目经批复已于2002年3月正式动工,现正在紧张实施中。

  按照水利部《加快大型灌区改革的意见》,灌区在抓好续建配套项目建设的同时,从实际出发努力进行灌区改革的探索与实践,初步建立了“产权明晰、责任明确、政事分开、科学管理、供需见面”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1.管理体制改革

  一期配套工程实施后,为发挥工程效益,管理处按照“重建重管”的原则,落实管护措施,推行“六定制”即“定渠段、定人员、定标准、定责任、定收入、定经费”,明确权利,调动职工积极性,真正达到养护目的,保证工程长久运行。

  根据灌区实际和特点,确立了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即灌区总干渠由各渠道管理所统一管理,支渠及以下渠道由灌区乡镇村负责管理。建立灌区管理委员会,实行代表大会制度,每年召开1~2次会议,研究决定灌区管理、渠系配套、水费计收、用水计划、灌溉服务等重大事项。同时,对有条件的分干渠以下的灌溉渠系组建了用水户管理协会。如汤溪镇仓里村和蒋堂泽口片用水户管理协会,成立后直接掌管分干渠及支渠的经营权,全权负责干渠以下水工程维护和用水等各项管理工作。

2.产权制度改革

  灌区内5条干渠长32.99km,分干渠14条长88km及其配套建筑物属国有资产。灌区产权制度改革以小型水利设施为突破口,对灌区内35座机电排灌站采用租赁、拍卖的方式,出让产权,放开经营权,搞活经营。

3.经营机制改革

  用水户协会的建立及推广,使合同供水广泛应用,灌区因此可以增强自主权,减轻负担,并搞活多种经营,为灌区良性发展挖潜增效。目前,灌区已利用自身的地理和环境优势,加强横向联系,积极引进资金创办实体,利用渠侧土地资源进行经济林建设。

4.水价改革

  20世纪80年代灌区的收费标准是6元/hm2,经过先后5次调整,目前以稻谷计收一级田195kg/hm2、二级田172.5kg/hm2、三级田157.5kg/hm2(即0.017元/m3),根本没有按成本计收(0.025元/m3),同时收费面积也大大小于实际灌溉面积,造成了灌区水费收缴困难,经费紧张的局面。一期配套工程实施后,已在部分灌溉渠道安装了量水设施,为下一步按方计收水费和合同供水形式,逐步达到成本计收水费创造了基础条件。

5.人事制度改革

  2000年以来,灌区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开展人事制度改革: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增强职工使命感和危机感,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竞争激励机制;建立上岗、试岗、待岗、下岗“四岗制”,将富余人员分流清退。到目前为止,共分流清退人员13名,既提高了工作效率,又减轻了管理处负担。

  通过灌区工程改造,受益区灌溉保证率由75%提高到90%,衬砌配套段渠道水利用率提高了30%左右,农业用水,减少水量损耗5591万m3。改造前灌区年均缺水6830万m3,节水改造后灌区水资源达到供需平衡,使灌区因缺水而不能有效灌溉的3400多hm2旱地和黄土丘陵得到开发利用,沿江3100hm2农田提水灌溉改为自流灌溉。同时通过改造,改善了灌区水质及生态环境。

  通过渠系工程与量水设施的配套及灌区管理体制与水费改革的初步尝试,农民参与灌区管理,积极投资投劳,维护所在灌区的工程,保证了灌区工程的正常运行。农民用水找用水户协会既减轻了乡镇政府的负担,又提高了办事效率,多年来灌区上下游的用水矛盾得以协调解决。

  作者王国庆、戴美芳为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乌溪江引水工程管理处,王颖为浙江省水利水电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