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存在的问题 

  1.工程位置分布不够合理,工程数量缺乏,部分水利工程建在了坡地和交通设施落后的村社。 

  2.工程设施未配套,工程效益无法正常发挥。小水利工程大多修建于70年末和80年代初,当时建设大都侧重于枢纽工程,而轻视配套设施工程,造成了功能无法正常发挥。我镇的龙石湾水库表现尤为突出,当年建设重视了水库的三大件建设,渠系配套设施没有达标,无自流灌溉,限制了水库灌溉功能发挥。 

  3.提灌设备损坏,无法正常运转。日久天长,加之设备缺乏管理,造成提灌站管理房损坏、垮塌,灌溉设备多数被人为性损坏或自然锈蚀,电动机的零部件老化严重,维修难度大、形成了摆设。 

  4.工程投入养护资金不足,重建轻管。特别是支渠道、石河堰、山坪塘、蓄水池工程,因乡镇财力差,上级无专项资金,损毁后缺乏资金得不到及时的维修和加固。 

  5.设计标准低,石河堰、山坪塘小型水利工程,大都属于“三边”工程。 

二、存在问题的因素 

  1.设计与施工工作。规划设计周期较短,设计推理不够科学,造成工程“先天不足”,由于设计不够科学,工程图与现状实施有一定差异,工程要求建设的内容、数量、结构形式、规模尺寸等调整变更较多,造成设计与现状不符,致使工程设计变更多,变更报批手续不很规范;施工期限短,建设质量难以保证。由于项目工程类型、数量、工程涉及占地、民事协调、配套资金难以筹集等问题,造成施工协调任务重,难度大,耗时长,由于赶工期,有些工序难以按设计操作,造成工程质量粗糙。 

  2.工程监管工作。工程管理体制不够健全,重建轻管。小型水利工程未能做到“以库养库”自求发展平衡的水平。眼前,我县的小二型水库工程划归为乡镇代管,山坪塘、石河堰、提灌站、支渠系、蓄水池划归为村社集体管理,因管理资金短缺,村民没有积极参与管理。基层管理人员文化层次和专业技术水平较低,管理和服务职能低下,同时广大群众也对水利设施的保护意识淡薄,有人为破坏和偷盗现象,没有发挥其主人翁作用。 

  3.工程投入方面 

  (1)项目资金投入不足。因地方财政匮乏,小型水利工程资金投入没有固定的资金来源。小水利设施,国家投入比例小,加之我县是丘陵农业大县,人口多,底子薄,县级财政困难,乡镇全靠县级以上财政转移支付来保障日常工作运转。小型水利工程的维修和日常养护,乡镇也就心有而力不足。 

  (2)水利行业机构薄弱,管理人员配置不齐备。2014年我县69个乡镇挂牌成立水务站和10个片区水务管理站,片区水务管理站负责联系和指导乡镇水务站工作。虽然乡镇水利行业服务机构具备,水务站和片区水务管理站编制人数有2-3人,距县城较远的乡镇,由于交通条件差,水利行业人员配置难尤为突出,部分乡镇无水务岗位人员,就由其他岗位人员兼职做该项工作。岗位无人的原因是,乡镇条件差留不住人员,每当新考进的年轻干部人才,要不了多久就调离了原单位,我县乡镇事业干部都是一岗身兼多职。 

三、工程运行管理与维护对策 

  1.水利工程的维修整治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小型水利工程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是一项建设任务重,涉及面广的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领导,成立水利发展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负责水利行业发展和水利工程运行及养护责任。行政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和纪检领导任副组长,水务、农业、社会事务、财政、民政等部门为成员单位,行政村相应成立水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从而形成齐抓共管的服务体系。 

  (2)广泛宣传,积极调动群众共管意识。小型水利工程管理要需广大群众的共同参与,个別群众只要对自身有利益,人为破坏水利工程也在所不惜。要加强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的管理和共有意识的宣传,使广大群众意识到政府投资建设好的水利基础设施工程,移交给村社后,日常的养护都属于“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不能为了一己私欲,损坏集体共有财产。 

  (3)采取多方筹资渠道,为病险工程提供资金保证。小型水利工程的维修和养护,按照“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受益群众自筹为主,政府资金补助为辅的筹资办法,建立和完善多渠道的筹资体系。对于小微型的石河堰、山坪塘等工程的除险加固,应以地方群众自筹为主,政府适当补助或采用以奖代补的方式维修整治工程。 

  (4)建制度保质量。确保小水利项目顺利实施和工程质量,首先要把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放在首位,项目监管单位要督促项目业主建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项目质量监督小组、项目理财小组,并与施工方签订廉政合同书、安全责任书、工程建设倒排工期等管理体系,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 

  2.明细工程管理职责,形成齐抓共管制度。为促进小型水利工程健康发展,保证水利工程正常发挥工程效益,可按照“谁受益,谁所有,谁管理”的原则,明确其所有权和使用权。 

  (1)明确工程产权、责任到人。按“谁受益、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分村、分社、分联户的管理模式管理,对产权不清的水利工程,应及时明确工程产权归属,以便确定工程管理责任单位或个人。对于小(一)和小(二)型水库及重要的石河堰工程,可由乡镇人民政府直接监管;对山坪塘、提灌站、自流支渠和提灌渠系配套工程可由受益村、社、农户进行管护;蓄水池明确到相关受益农户管护。形成逐级签订管理责任书,将工程运行管理和养护纳入制度管理。 

  (2)加强工程管理,成立有效的管理检查制度。一是对水库安全监管,乡镇水利发展领导小组对水库硬件设施要有专业技术人员不定期的进行安全检查,同时在水库附近落实固定的水库信息员,重要位置安装水利监控系统监控水库运行状态。二是对小型石河堰、山坪塘、蓄水池、提灌站工程,落实专人负责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三是优化山坪塘和蓄水池设计,蓄水池的梯步要设计宽一些,大多的农户都是提水灌溉,以方便农户用水,梯步应建到蓄水池底部,因池壁光滑如有人失足掉进水内,梯步就成为施救设施,同时在塘和池的四周建护栏,防止小孩掉入塘池中。 

  (3)加强用水管理。人以食为先,食以水为先,水是人类和农业的命脉,管好水用好水至关重要,水是社会发展的基础,认真管好水利工程用水,是每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水库用水须由地方政府统一调度使用,不可随意放水。石河堰、山坪塘和蓄水池,在节约用水的情况下,可由村社、农户自管自用。 

  3.做好项目包装和技能培训。一是根据当地发展和现状需求,实地规划适应的水利工程,申报上级征得水利主管部门的项目支持;二是加大政府资金投入,对已建水利工程进行维修加固,使工程发挥最大效益;三是加强水利行业服务队伍建设,重视技术推广和人才培养,水利主管部门多组织乡镇水务干部的专业知识学习和技能培训,使管理干部的业务素质与时俱进,干部才能更好的为水利工程和人民群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