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1水利工程质量问题存在的原因

我国水利工程存在很多问题,同样导致这些工程问题的原因也是多种多样的。造成我国土建工程质量问题的原因主要包括环境因素和人为的主观因素。环境方面的因素主要包括工程的建址、水文和气象因素等;而人为的主观因素主要表现为,第一,工程的施工单位不按照预期的施工程序操作,在施工过程中就可能造成很多违规操作,这就给工程的质量埋下了祸根;第二,在选择施工场址的时候没有认真的做好地质勘测工作,进而没有提供准确的地质资料,结果在施工的时候才发现所选地质不适合开发,这样不仅影响了工期,而且造成很大的人力和物力的浪费,给建筑工程带来了巨大的损失;第三,施工过程中的地基处理不合理,对地基没有加固。使得工程最关键的环节出现了问题,严重的影响了工程的进度和工程的质量;第四,工程设计出现问题,比如工程结构设计不合理、简图做的不正确、载荷取值不合理等。这些设计的问题不合理给工程的施工带来了巨大的困难,严重地影响了工程的进度;第五,建筑材料不合格,采购人员在采购的时候,由于疏忽或者本身的鉴别能力有限的原因,采购回来的材料存在着质量问题,根本没有达到建筑使用的标准。这些材料质量的问题同样影响了工程的质量和工程进度;第六,施工管理存在问题,工程施工过程存在着施工单位不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他们自以为非常熟悉图纸、胸有成竹,但是这样很容易造成施工偏差,导致了建筑物的质量问题。很显然,在土建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可能造成过程质量问题的因素,包括自然的不可控的和人为的可控的因素。水利工程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它是一个长期的、露天的工程。因此,施工以及相关单位要根据工程的具体特点,对可能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进行深入的分析,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措施来保证水利工程的顺利实施,同时也最大限度的避免工程质量问题的发生。

2提高水利工程施工质量的建议措施

2.1加强水利工程施工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水利工程质量的影响因素非常普遍,每一个具体的施工环节都可能影响工程的质量问题。因此,做好工程质量的控制工作就要渗透到工程实施的每一个具体环节。首先,施工单位在设计和确定具体的施工方案时,要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要从施工技术、施工管理、资金支持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进而确保施工方案的技术可行、资金分配合理。这些都有利于土建工程质量的提高。另外,施工单位要加快工程的进度,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工程建设成本。同时,要加强水利工程的监督和管理,大力推行法制建设,要运用水利工程的相关法律约束施工方的行为,让工程质量管理有法可依。与此同时,要强化政府的监督,进一步保证水利工程的质量。总而言之,提高水利工程质量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事,在保证水利工程质量时,国家要做好宏观调控,同时要采用综合的管理措施,每个相关的部门要共同协作,保证水利工程业的健康发展。

2.2工程施工的原材料质量要过关

水利工程中的原材料质量直接决定了工程的质量,所以说要想提高土建工程的质量就一定要把好原材料的质量关。要想保证水利工程中的原材料的质量,首先要从采购抓起。工程施工之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原料的采购,施工单位要选择认真负责、工作经验丰富的采购人员去采购原材料。采购人员要做到采购原材料之前要做好详细的市场调查、掌握各种原材料的信息,最终选择最合适的、最可靠的供货商。即使采购人员选择了合适的供货商,材料检验员也要对材料进行严格的检验,只有原材料的各种质量指标都达到建筑使用要求才可以使用到工程中。特别是在建筑行业各方面都比较混乱的今天,各种伪劣的原材料在建材市场中广泛流通,这给建筑质量带来了极大的隐患。因此,各施工单位要坚决的把好原材料的质量关,要做到不符合建筑要求的原材料坚决不允许进入施工场地。

2.3做好水利施工的质量验收工作

在水利工程中,施工质量的事后控制作为工程质量鉴定的重要环节,其事后控制的合理到位,能有效提高工程质量问题的分析、处理与改进水平。分部工程、单元工程、单位工程等施工结束之后,应按照有关质量评定的规程、验收标准与方法等,根据合同的授权范围,对有关人员进行组织,以实施质量验收与评定。一旦发现存在质量问题,要给予全面登记与分析,明确提出处理的方案,对工程质量进行改进,并及时分析与查找原因,不断改进措施,保证水利工程后续施工质量。水利工程施工环节的质量控制优劣,直接影响工程的建设进度、质量与投资等,应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控制,并协调各部门的关系,以控制工程建设的质量,将进度、质量控制与投资间的关系进行恰当处理,让工程尽早发挥良好效益。

3结束语

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能源消耗大。基于我国的基本国情,国家制定了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基本国策。水利工程是我国民生之本,水利工程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利益和人民的人身安全,同时也决定了人们的生活质量。水利工程本身是一个复杂多变的工程,要想提高水利工程的质量,工程的施工单位就要合理的调控那些不可控的自然因素和那些主观的可控因素,国家的宏观调控在水利工程质量管理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第二篇

1水利工程设施粗放式建设与管理特征

1.1粗放式建设的特征

鼎城区内小农水工程兴建于两个时期:20世纪60~70年代的“大跃进”建设时期,主要依靠受益区农民土法修建,设计标准低、施工质量差,工程长期带病运行;21世纪初叶的“大爆炸”建设时期,主要是由多个行业主管部门下拨的国家资金投入、所建设的重点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除险加固工程、农业综合开发工程、国土整治工程等。(1)降水量与需水量未进行平衡设计。从宏观水资源着眼,一定区域在一定时段内,农业用水和工业取水约占全部降水量2/3,而生活用水约占全部降水量的8%左右。因此,在农业县域内,农业用水是主要的需水方向,应当优化利用区域水资源。区域水资源关于地表水水量的基本关系式为:年降水量=生产用水量+生活用水量+生态用水量+过境客流径流量+水利工程蓄水年度调节水量+区域蒸发量长期以来,多头投资、多头管理、多面开花方式下建设的农村小型水利工程设施,并未进行区域内降水量和需水量之间的系统平衡计算,未对区域水资源进行系统平衡的控制、调节、治导、开发、管理,缺失了县域范围内、水利工程设施的系统配置与系统平衡,建设的工程设施大都仅考虑区内局部需要。(2)区内年度蓄水量与需水量未予平衡。对于区域降水量的调节与管理,需要水工程设施和非工程措施予以保障。人们已经习惯了建造水利工程进行蓄水,但尚未确立蓄水工程设施、区域年降水量、区域年需水量三者之间的系统平衡管理,工程建设虽然具有相对严格的建设程序,仅侧重于满足局部的工程需求。蓄水工程运行后,仅侧重于满足单一的安全运行追求,而未利用系统理论进行满足安全条件下的工程效益管理措施。在洞庭湖区县域内,年度降水量显然高于工农业生产、居民生活、生态维护等必要需水量,欲保证县域内生产生活生态需水量,显然,水利工程蓄水量应高于需水量,否则,县域内必然形成供水缺口。

1.2粗放式管理的特征

(1)基层小型水利设施产权不明。已有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产权不明,尤其是连接到田间地头的沟渠和小型水利设施等基层水利的产权不明确,归属不清:是属于社会公共设施?还是属于私有设施?前者应由政府提供,后者应由公民提供。对于连接田间地头的沟渠和小型水利设施等基层水利,到底应当是谁的责任,目前尚无明确的理论或实践定论。一段时期以来“谁受益,谁投资”的主张较为盛行,对农田水利的建设维护造成较大影响,农村普遍存在水利作为公共品而缺失产权所有者和管理者,导致灌区功能匮乏于“最后一公里”。(2)工程建成后公益效能日趋削弱。水利体制的市场化改革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而启动,水利设施的运营已由公益性、准公益性向企业化经营转变,市场化将小型农村水利设施全面推向市场,出现逐利行为。水库、堰塘、泵站等水利设施市场化后,增加了农民的用水成本,并使农业灌溉的功能可能丧失。水利体制的市场化改革,使具有公益性的水利设施陷入经营困境。取消了农业税后,农村的“两工”也随之取消,田间的一些水利设施基本无人问津。现有的已是杂草丛生、涵管堵塞、排灌不畅,使有限的水资源没能充分发挥灌溉作用,有许多自然村庄原有的大小池塘均已变成耕地,甚至有的已被多年的雨水冲刷变成荒地。由于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缺乏统一规划和农民随意在良田上开沟挖渠,这不仅浪费了土地资源和水资源,而且破坏了农村的生态环境。

2集约化建设与管理的模式化要素

区域水资源管理是一种全方位管理水资源的现代理念,是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对水资源的分配、开发、利用、调度和保护进行管理,以求可持续地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和改善环境对水的需求的各种活动的总称。其特征是把自然界存在的有限水资源通过开发、供水系统与社会、经济、环境的需水要求紧密联系起来,这是一个复杂的动态系统。集约化系利用先进的管理方法,通过生产要素质量的提高、要素含量的增加、要素投入的集中以及要素组合方式的调整来增进效益的经营方式。相对粗放而言,集约化管理是以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根本,对生产诸要素重组,实现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的投资回报。集约化管理是现代企业集团提高效率与效益的基本取向。集约化的“集”就是指集中,集合人力、物力、财力、管理等生产要素,进行统一配置,集约化的“约”是指在集中、统一配置生产要素的过程中,以节俭、约束、高效为价值取向,从而达到降低成本、高效管理。

2.1建设要素的集约管理

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直接所需的建设生产要素为水力、人力、财力,实现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的集约化管理,需要改进以下几个方面因素:(1)平衡建设水利工程设施。平衡建设水利工程设施之目的在于需水量与蓄水量相平衡,蓄水量与降水量时空分布相协调,弃水量与排涝相统一,从而实现区域内生产生活生态无旱涝灾害。因此,首先需要平衡区域水资源分配规划。县域内,着实进行降水量、需水量、需水量之间的系统分析,根据年度降水的时空分布,编制可行的区域水资源分配利用规划。其次需要工程项目建设服从区域规划,蓄水、灌溉、排涝三大工程设施,应形成整体的工程效能。这样,才能通过工程设施,将水力变为水利。(2)集中人力资源建项目。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增加农民收入、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措施。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主要途径有3个方面:一是乡镇企业吸纳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成为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的主渠道,据有关统计数据表明,至2006年,全国乡镇企业吸纳农村劳力1.468亿人。二是农民向城镇转移,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6.656亿人,乡村人口减少1.332亿人。三是农村异地转移和跨区域流动。随着城镇劳动力市场的逐步放开,部分农民纷纷外出就业,劳务经济得到迅速发展。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带来了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劳力的匮乏。虽然,现行建设制度规定,公益性建筑工程必经招标投标竞争确定施工承包企业,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的工程特点,决定了该类水利工程施工不适宜采用大规模机械化施工作业,仍属于劳动密集型施工作业,一旦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项目开工建设,当地缺乏具有一定文化素养的青壮年劳力支撑。因此,当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期,需要通过组织协调方式,集中适宜人力资源承担一线劳务。(3)集中财力资源建设项目。长期以来,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与维护除靠少量的财政资金补助外,主要靠当地农民投工投劳。实行家庭承包制后,农民对改善耕作范围内的水利设施缺乏积极性,实际上,农民个体无力出资金改善农田小型水利设施。针对当前农村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滞后的局面,国家财政投入必然担当主力角色,近年来,来自水利、农业、国土、烟草等各个行业涉及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资金逐步涌入,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各自为政、分散管理,交叉的、重复的建设势必存在。欲充分发挥资金效益,无容置疑,应归结于统一管理与投放。此外,鼓励民间投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引导农民积极参与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从而建立起国家、民间多元投资与农民自愿投工投劳相结合的有效机制,可以作为集中财力资源建设小型水利设施的补充方式。

2.2管理要素的集约管理

(1)建立精干而规范的机构与组织。县域内,多数农田水利设施习惯于采用粗放式的管理模式,多数小型水利工程设施产权不明晰,多数工程没有专职监管人员,一部分工程只建不用、只用不管、管用脱节,部分工程所有者管不了、使用者又不管的局面。基层习惯于依赖水行政主管部门直接管护,部分工程已不能正常发挥其效益。欲改传统的粗放式管理为现代的集约化管理,需要建立精干而规范的管理机构组织。首先,及时移交工程项目,明确管护主体。项目工程竣工后,对项目建设形成固定资产造册登记,及时移交管护主体,建立专职管护队伍,制定相应的管护制度和管理标准要求,明确管护责任,经常性地进行检查监督,确保制度落实、责任到位,工程设施完好无损,工程效益长期发挥。其次,应具有明确的目的性原则。宜建立具有金字塔式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管理机构,其纵向的每个管理层级,或其横向的每个工作部门,均需设置明确的目的性,按目标设事、因事设机构定编制,按编制设岗位定人员,以职责定制度授权力。再次,需制定精干高效的原则。组织机构的人员设置,力行简化,以利于精干高效。人员配置要从严控制二三线人员,力求一专多能,一人多职。第三,保障管理跨度和分层统一的原则。组织机构设计时,必须使管理跨度适当,必须认真设计切实可行的跨度和层次,层次多,跨度会小;层次少,跨度会大。(2)确定标准而快捷的方法与手段。工程竣工后,工程技术档案资料应及时报送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管护主体宜设专人管理,落实目标责任制,需立足工程设施安全运行和效益发挥:一是注重安全管理。在防止受洪水等自然力破坏,亦防止人为破坏;二是落实工程设施管理,登记造册,绘制工程分布图分类进行排列。三是落实经费管理。制定合理的工程维修养护费标准,根据受益面积和各地的具体情况,向受益者和收益单位征收一定的费用,用于工程维护;可以推行义务工制,接受受益人或者单位的义务工。四是制定切实可行工程管护标准,及时检查水利枢纽工程设施,定期检查水库、塘坝启闭设施,确保启闭灵活,设施完好,坝体要及时清除乔灌木,填筑鼠洞,清除蚁窝,有塌陷、破损及时修补,对自然灾害造成的较大损毁,及时报告及时修复,保证正常运行。及时检查引水及渠系工程设施,定期检查有无破损,保证输水通畅,无堵塞,无渗漏,镇、支墩稳固,放水闸阀开关灵活。

3集约化建设与管理的显著优势

(1)有利于区域水资源有效应用。实现县域范围内降水量、蓄水量、需水量三者之间的平衡与系统利用,注重区域规划,将在区域水资源自然配置格局的基础上,采取各种水利工程与非水利工程措施进行合理的人工配置,实行开源与节流并重,利用与保护并重、既要协调好各地区、各部门用水的利益矛盾,又要协调好各地区水资源在代际间利用的矛盾;既要考虑当前利益与局部利益,又要兼顾长远利益和全局利益,并能实现经济、生态环境和社会三大利益的高度协调统一。调整农田水利的供给结构,政府应从整体、长远角度对水利工程进行统一规划,大中小水利工程统筹考虑,水库、塘坝等相互补充,建设旱能灌、涝能排,有水存得住、没雨用得上的水利工程体系。支持灌溉、储水、排水等农田水利设施的改、扩、新建项目,做到主支衔接,引水、蓄水、灌溉并重,大小水利并进。(2)有利于催生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管理新模式。通过制定和完善科学的管理制度和措施,促进落实编制财政预算、划定管理范围、明确责任主体、健全管理网络等具体任务的要求,有利于建立县域范围内分散管理与集中管理相统一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管理模式。有利于建立从县级、到乡镇、到管护主体加受益农村自治组织的金字塔式管理体系。加快乡村组织建设,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建立“农民参与”的农田水利设施管理机制或模式,成立农村水利设施管理小组,积极倡导农户参与农田水利的管护工作。(3)有利于加大对现有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进行维修和加固力度。加大农田水利设施更新改造力度,这是解决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老化失修问题的根本出路。对毁坏的水利工程或年久失修的工程要及时上报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争取抓紧修复,使其重新发挥作用,对不能自行解决的,向上级上报工程计划申请资金,加以解决。

4结语

笔者从洞庭湖区县域的角度看,对于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在税费改革后,国家与乡村基层组织基本上退出了农田水利的供给,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无法起到蓄水排涝和缓解旱情的作用。本文分析了粗放式建设与管理的劣势,阐述了小型农田水利设施集约式建设管理的显著优势,鉴于县域范围内各类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分属关系的复杂性,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建设管理无统一模式可言。然而,事实已经证明传统的粗放式管理与现代社会特征确难相容,唯有改革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建设管理和建后管理,才能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安全运行并发挥工程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