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年终工作总结

xxxx  年,水利厅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自治区“xxxx  ”发展思路,扎实推进中央、自治区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全力推进水利建设,加强水利管理,深化水利改革,确保水利改革发展各项目标任务、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为自治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一、xxxx  年前三季度工作总结

(一)积极争取水利投资。截至9月底,我区已争取国家资金291287万元。其中安全饮水工程43949万元;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29692万元;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专项补助资金64790万元;牧区节水灌溉示范项目4400万元;农村小水电项目220万元;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2928万元;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1000万元;重要支流和内陆河治理工程24000万元;中小河流近期治理工程31910万元;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14000万元;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补助费6200万元;特大抗旱费3000万元;特大防汛补助费9600万元。为充分发挥民间资本在推进水利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制定印发了《自治区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资本参与农田草牧场水利、水土保持建设实施细则(试行)》,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水利建设领域,充分释放民间投资潜能。全社会水利投入已达到80亿元。

(二)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按照自治区“xxxx  ”发展思路和今后5年全社会水利投资达到1000亿元的目标要求,我厅组织编制了《xxxx  xxxx  —2017年重点水生态治理与水安全保障工程规划》,并经自治区政府xxxx  年第9次主席办公会议原则同意。规划建设清洁能源、煤化工、新型产业基地供水保障工程等七大工程体系,重点建设项目112个,规划总投资1952.58亿元,其中xxxx  —2017年规划投资1001.34亿元。依据《自治区水利发展“xxxx  ”规划》,我厅全力推进水利重点项目前期工作。截至目前,“引绰济辽”工程规划已经水利部批复,文得根水利枢纽及至乌兰浩特输水段工程项目建议书经水利部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已报送国家发改委;乌兰浩特至通辽段输水工程项目建议书已编制完成并报水利部待批;z866项目环评报告经环保部批复,可研报告已上报国家发改委审批;绰勒水库下游灌区可研经水利部水规总院审查,已上报水利部待审;洮儿河、海拉尔河等主要支流防洪工程通过水利部水规总院审查,已上报水利部待批。

(三)防汛抗旱工作成效显著。一是超前部署,科学应对,取得了春季开河期黄河防凌工作的全面胜利。二是积极应对我区东部地区融雪性洪灾和夏汛期洪涝灾害。去冬今春,东部地区降水偏多。4月下旬以来,由于气温回升较快,积雪迅速消融,部分旗市出现凌汛及融雪型洪灾,内涝严重。呼伦贝尔市阿拉坦水库、红花尔基水库先后发生险情。按照国家防总及自治区领导的指示,我厅及时组织部署抢险工作,统筹协调、科学指挥,有效控制了灾情。继春季融雪型洪水灾害后,东部地区夏汛期又遭受了极为严重的洪涝灾害,嫩江流域发生超五十年一遇大洪水,额尔古纳水系重要支流发生超百年一遇洪水,洪灾重、范围大,历史罕见,呼伦贝尔市尤为严重。根据王君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自治区防指和水利厅超前部署、科学调度,先后启动ⅲ级、ⅱ级应急响应,动员各方面力量,全力投入抗洪抢险,夺取了防汛抗洪的全面胜利,没有出现人员伤亡。三是全力做好抗旱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抗旱责任制,加强水资源统一调度管理,努力完善抗旱应急供水方案,建立健全抗旱工作的长效机制和应急管理机制。积极发挥国家安排补助我区建立的87支旗县级抗旱服务队作用,统筹协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干旱灾害造成的损失。

(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一是农田草牧场水利基本建设力度加大。截至9月底,农田草牧场基本建设投入资金41.05亿元,其中国家资金24.99亿元;全区新增有效灌溉面积65.78万亩,改善有效灌溉面积87.48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389.54万亩,新增饲草料基地灌溉面积22.88万亩。二是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积极推进。海勃湾水利枢纽初期下闸蓄水;扎敦水利枢纽工程开工建设;扬旗山水库实现大坝截流。三座店、哈拉沁、美岱、霍林河、阿塔山等水库工程正在组织竣工验收。黄河近期防洪工程建设进展顺利,已完成投资11.9亿元,占工程总投资的86.3%。三是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生态建设有序推进。在实施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东北黑土区治理工程、小流域治理工程的同时,因地制宜,多措并举,全力推进面上治理工作的开展。截至9月底,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530万亩。

(五)民生水利实现新发展。一是农村牧区饮水安全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全区共下达xxxx  年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项目投资计划74115万元,计划解决农村牧区81.15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建设1897处饮水安全供水工程。截至9月底,已解决57万农村牧区人口的安全饮水问题。二是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稳步推进。截至9月底,我区全国规划内新增的11座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有10座水库的初步设计经自治区发改委批复;列入全国规划的61座重点小ⅱ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初步设计全部批复完成,已有58座开工建设。85个中小河流近期规划治理项目全部开工建设,已有66个项目完工;120个远期规划治理项目,初步设计已审批91个。三是继续实施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切实抓好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建设和管理,河套等8处大型灌区改造项目下达资金52500万元。大力推广管灌、喷灌、微滴灌等节水灌溉技术,推进农牧业的产业化经营和规模化发展。

(六)全力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一是着力推进“三条红线”控制指标分解实施。结合水利部和流域机构下达的“三条红线”控制指标,编制了《自治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已将“三条红线”指标分解到盟市,并将“三条红线”各项指标纳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对各盟市年度目标考核体系。自治区水资源管理系统一期工程建设基本完成,对全区80家重点用水企业实施了在线监控。二是积极构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的框架体系。逐步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建设,《自治区地下水管理办法》已于10月1日起实施。《自治区水资源保护条例》和《自治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已列入自治区“xxxx  ”立法计划。三是加强节约用水,严格地下水管理。严格规定新增地下水取水必须经过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组织开展了核查关闭自备水源井、治理区域违规取用地下水行为等一系列地下水保护行动。编制完成了《地下水监测总体规划》及《自治区xxxx  年地下水监测初步设计报告》。着手开展呼和浩特市和鄂尔多斯市全国节水型试点建设验收工作和二连浩特市中期评估工作。评比表彰了25家节水型企业、机关、学校、幼儿园和社区,安排500万元水资源费以“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受表彰单位进行了奖励;四是加强黄河水量调度管理,推进跨盟市水权转让工作。对各引黄灌区实行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制度,圆满完成了年度水量调度任务。按照《黑河干流水量调度管理办法》规定,积极推进黑河水量欠账偿还方案的执行,稳步开展黑河水调工作,保障黑河生态用水安全。积极协调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对鄂尔多斯市一期水权转换空占指标的企业进行调整,确定了乌兰布和灌域作为盟市间水权转让xxxx  年项目试点区。

(七)水利科技和依法治水工作有序开展。开展了新增“四个千万亩”节水灌溉工程科技支撑项目试验研究工作和引黄灌区滴灌高效节水技术集成研究与示范项目基础研究,积极组织水利部科技专项申报,争取水利科技创新投入,已申报水利部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4项、重点推广项目2项。积极开展全区河湖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涉及河湖利用、涉河建设项目、水工程和采砂管理的违法行为。对全区42座水库蓄水安全进行了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工程运行管理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5月下旬,全区12个盟市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水库水电站大坝等领域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救援演练情况及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等进行了汛前安全检查排查,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督促整改。

(八)水利管理和改革深入推进。一是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招标投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印发了《关于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通知》和《关于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全部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从7月1日起全部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二是进一步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制定了《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方案》,明晰工程产权,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建立科学的管理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三是加强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高我区基层水利管理服务能力。起草了《自治区关于加强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已经自治区政府批复。

认真总结今年以来的水利工作,虽然取得显著成效,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受当前经济下行的影响,水利投资严重不足;在今年的防汛工作中,部分地区危机意识不强、防御能力不够、抢险准备不充分、预案不完善等问题仍然存在;水资源管理依然薄弱,水利管理“三条红线”落实困难,一些地方过度开发、粗放利用的现象尚未得到根本扭转;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进度存在着较大差距,地方配套资金不落实,直接影响到年底前全部目标任务的实现;农牧水利基础设施薄弱,节水灌溉发展滞后,发展规划实施缺乏刚性约束,水资源浪费和项目重复建设问题突出;地区之间水利建设进度不平衡,少数项目监管不到位,地方配套资金不落实,资金管理不规范,个别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水库管理仍需加强,关键领域的水利改革进展缓慢,健全完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推进滞后,制约水利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仍然比较突出。这些问题和不足,需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xxxx  年工作计划

xxxx  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也是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xxxx  ”发展思路、实现“xxxx  ”奋斗目标的关键一年。xxxx  年,全区水利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xxxx  ”发展思路,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改革创新贯穿于水利发展各个环节,坚持以扩大水利有效投入拉动自治区经济增长,以深化改革增强水利发展内在活力,以严格水资源管理加快水利发展方式转变,以推进重点水生态治理与水安全保障工程支撑自治区“五大基地”建设,以加速改善农牧水利基础设施构筑粮食安全保障基础,着力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水利管理服务水平,不断增强水利发展质量和实效,为自治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实支撑和保障。

第一,抓好总体设计,统筹推进水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攻坚。按照十八届xxxx全会全面深化改革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问题的决定>的意见》,紧密结合我区水利工作实际,深入分析制约水利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着力搞好水利改革的顶层设计,出台全面深化水利改革的实施方案。要坚持全局和局部相配套、治本和治标相结合、渐进和突破相衔接,落实改革责任,注重分类指导,努力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水利改革上取得新突破,着力构建有利于水利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体制机制。xxxx  年,要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切实做好中央下放的水利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工作,研究中小型水利工程责任、权力、资金、任务“四到省”的落实措施,研究减少、下放和整合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切实加强下放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推进水权制度建设,积极推动企业节约或闲置的水指标通过自治区水权收储转让中心进行市场化交易,努力培育水市场;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选取有条件的旗县开展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明晰小型水利工程产权,落实工程管护主体和责任,建立稳定的管护经费保障机制;加快水生态文明建设,建立健全水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积极推进乌海市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

第二,落实水利有效投入,有力拉动自治区经济持续增长。自治区提出今年要围绕突破瓶颈制约抓投资,集中推进包括水利枢纽工程在内的重大项目建设,要求抓紧谋划一批重大调水工程、大型水库和骨干渠网。要牢牢抓住机遇,努力稳定并增加公共财政投资,进一步加强金融支持,拓宽投融资渠道。认真落实非公有制资本市场准入政策,严格执行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资本参与水利建设制度规定,努力吸引民间资本投资水利。充分发挥xxxx  水务投资集团的融资平台功能和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担保公司的杠杆作用,努力放大融资能力、扩大融资额度,吸纳和撬动更多社会资金参与水利建设。

第三,加强重点水利项目建设,全力推进重点水生态治理与水安全保障工程。根据xxxx  -2017年重点水生态治理与水安全保障工程规划,加快推进“七大工程”体系项目前期工作,认真组织实施xxxx  年度项目计划。集中推进骨干枢纽、重点水源、引调水及河湖水系连通工程建设,不失时机地启动实施重大水利项目。要加快海勃湾、扎敦、扬旗山水利枢纽和黄河“十大孔兑”治理等工程建设进度。开工建设z866项目,尼尔基、绰勒水库下游灌区以及晓奇子、琥珀沟等6座中型水库。全力推进文得根水利枢纽、“引绰济辽”工程、黄河二期防洪工程、嫩江干流防洪工程等重点项目前期工作,促进工程早日开工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我区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建成“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和“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切实加强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节水灌溉、牧区水利和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重点项目前期工作,为加大国家投入争取力度奠定基础。

第四,加强农牧水利建设,加快突破农村牧区水利薄弱环节。继续推进农村牧区安全饮水工程,解决规划内80万农村牧区人口安全饮水问题,有计划地推动农村牧区安全饮水工程全覆盖,积极推进城镇供水管网向农村延伸,加快发展城乡一体化供水。加强供水水源地保护和水质安全检测,进一步落实支持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用地政策和用电价格,对建设、运行给予税收优惠,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抓好农村河道综合整治,加快改善农牧业水利基础设施,因地制宜兴建一批中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解决好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深入开展冬春水利基本建设,按照自治区新增“四个千万亩”节水灌溉工程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发展规模,完成xxxx  年“节水增粮行动”项目210万亩建设任务,加快推进大中型灌区和大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加强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突出抓好牧区节水灌溉饲草地建设,实现全年新增节水灌溉面积450万亩。

第五,加强薄弱环节建设,着力完善防汛抗旱减灾体系。深入推进江河治理,加快大江大河及其主要支流堤防建设,全面推进重要支流和内陆河治理工程。加快实施120个中小河流xxxx  -2015年规划治理项目,加快推进全国规划内新增的11座大中型病险水库和规划内66座一般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全面落实以防汛抗旱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责任制,突出抓好薄弱环节建设,突出抓好水毁灾损工程修复,着力防范中小河流洪涝灾害和山洪灾害,确保黄河防凌安全,确保重要堤防、水库安全度汛。加强抗旱水源工程建设,强化抗旱用水计划管理和水源应急调度,确保城乡用水安全。切实加强各级防汛抗旱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防汛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加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建设,强化防汛抗旱工作的统一组织、统一指挥和统一调度,全面提升水旱灾害应急和风险管理能力。

第六,加强水资源节约保护,大力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出台《自治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和《自治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对各盟市主要指标落实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加快《自治区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工作,严格根据水资源及水环境承载能力和产业发展布局合理配置水资源指标。加快制定《自治区入河排污口管理办法》,完成《自治区行业用水定额标准》和《自治区水资源费征收标准》修订工作。加快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水资源监控管理平台建设。严格水功能区监测、监督和管理,争取水功能区监测率达到60%以上,重点水功能区和入河排污口监测实现常态化,完成一期300眼地下水监测井建设以及二期400眼地下水监测井建设前期工作,积极开展水功能区执法检查。以地下水管理为重点,继续加大违反水法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继续推进呼和浩特市区居民饮用水、鄂尔多斯市工业用水水源置换和通辽市封闭农业生产地下水源井工作。严格黄河水量调度管理,协力完成上游来水偏枯年份的水量调度任务,组织实施好黄河干流盟市间水权转让试点,完成一期工程建设,积极推进二期工程前期工作。加强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完成呼伦湖综合治理补水工程,推进乌梁素海和额济纳旗绿洲生态恢复治理工程前期工作,全力实施京津风沙源二期工程等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650万亩。

第七,加强行业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水利管理能力。在做好“xxxx  ”规划中期评估的基础上,超前科学谋划,抓好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研究,启动“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加快推进《自治区实施<水土保持法>办法》修订工作,推动《自治区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管理办法》出台。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狠抓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强化非汛期安全运行管理,着力防范重特大事故。进一步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全面加快乡镇(流域)水利站建设,大力发展农牧民用水合作组织,积极推进防汛抢险、抗旱服务、水文水资源监测、水利科技推广、灌溉实验等专业化服务组织建设。着力夯实水文人才、水文法规、水文站网三个基础,切实加强水文管理、水文监测和水文站网建设,优化站网布局,强化水文资料整编等基础工作,全力推进中小河流水文监测工程、地下水监测工程建设。加强水利信息化建设,加快编制《全区水资源管理信息化规划》,积极推进自治区水资源管理系统二期和三期项目前期工作。加强水利科技创新推广,加快推进水利普查成果查询与服务系统建设。

第八,加强党的建设,进一步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执行十八大以来中央和自治区出台的一系列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制度规定,继续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指导水利厅驻外直属单位和盟市、旗县水利部门开展好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提升水利部门联系服务群众水平。切实搞好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转化运用,重点对服务群众、选人用人、考核评价、监督落实和水利前期工作、项目安排、投资计划、资金监管、基建程序、质量监控、安全监督等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完善,进一步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党组)负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强化“一岗双责”。继续完善水利系统各部门、各单位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快制定《水利厅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xxxx  —2017五年规划》。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努力拓展水利反腐倡廉覆盖面,着力抓好基层水利党风廉政建设。推进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加大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力度。完善水利审计免疫系统,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高效。加强水利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强化干部考核评价工作,改进实绩考核办法,健全日常考核机制,着力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努力建设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水利干部队伍。狠抓水利人才培养,做好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引进、培养和选拔。强化基层水利人才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基层水利职工的专业技能、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预算管理水平。继续做好水利扶贫和定点帮扶工作,进一步加强水利新闻宣传,做好离退休干部和信访维稳、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

;四风”问题治理成果。结合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研究解决一些涉及体制机制的深层次问题。二是不断完善交通运输特色惩防体系,着力健全并严格落实建设领域的规章制度,加强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的监督制约,加快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营造清正、清廉、清明的政治生态。三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形成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杜绝“破窗效应”。加大行业内审力度,加强对建设项目和领导干部的财务、审计和纪检监督。以系统内发生的贪腐案件为儆戒,加大对干部职工的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四是以机关、执法部门和服务窗口为重点,深化政风行风问题治理,提高公众和社会满意度。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健全和落实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公路“三乱”的长效机制,坚决防止反弹。五是提升交通运输舆情研判和舆论引导工作水平,主动、及时回应群众期盼和热点问题,减少负效应,发挥正能量。主动、及时化解、反映、协调、处理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做好各项工作的风险评估,预防和减少行业矛盾。六是推进宣传思想文化建设,开展文化建设“十百千”工程,深入开展先进典型选树和宣传活动,推动行业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七是加强以职业技能和职业资格为重点的职业队伍建设,加强以规范化为重点的执法队伍建设,加强以政治纪律和文明服务为重点的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机关党建科学化水平,让群众实实在在地感受到行业能力的变化、工作效能的优化和队伍作风的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