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山洪灾害
山洪灾害是指由山洪暴发而给人类社会系统所带来的危害,包括溪河洪水泛滥、泥石流、山体滑坡等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基础设施毁坏,以及环境资源破坏等。
二、山洪灾害源子系统和承灾体系统
1、山洪灾害系统
山洪灾害系统是由孕育于山区环境的水沙流体作用于山区人类社会而形成的事体。按其在山洪灾害系统中的作用,前者称为山洪灾害源子系统,后者称为山洪承灾体子系统。如下图所示。
2、山洪灾害源子系统
山洪灾害的直接来源是山洪本身,即孕育于山区环境中的水沙流体。山洪灾害源的层次结构如下图。
3、山洪灾害承灾体系统
山洪承灾体就是山区的人类社会活动系统,具体包括居民点、农田、道路和桥梁等,见下图所示。
三、诱发山洪灾害的主要因素
山洪致灾过程是山洪破坏力与山区承灾体承灾能力这一对矛盾在一定时空范畴中相互作用的动态过程。
1、气象水文因素。山洪灾害的直接来源是山洪本身。破坏动力是山洪冲击力。
(1)暴雨因素。高强度暴雨是激发山洪发生的主要因素。
(2)冰川因素。我国西部高山地区通过冰川融水和冰湖溃决两种方式引发山洪。
2、地质地貌因素。山区地面承载条件是山洪致灾程度轻重的主要因素。山洪灾害易发地区的地形往往是高山的坡陡、深谷和山谷出口的山脚小坪川,其地质大部分是疏松的坡土或堆土,或者为紫色砂页岩、泥质岩、红砂岩、板页岩发育而成的抗蚀性较弱的碎石,遇水易软化、易崩解,一遇到较强的地表径流冲击时,从而形成山洪泥石流灾害。
3、人类活动因素。人类违反自然规律的活动,导致山洪灾害加剧。山丘地区过度开发土地,或者陡坡开荒,或修公路、铁路、建房、开矿等工程建设对山体造成破坏,改变地形、地貌,破坏天然植被,乱砍滥伐森林,失去水源涵养作用,均易发生山洪。
四、暴雨山洪产流和致灾过程
山洪形成经过产流、产沙、汇流和输沙过程。伴随产生冲毁、淹埋等灾害。
1、坡面产流剥蚀过程。山区暴雨径流一般认为它来自坡面上的超渗雨。据实地观测,发当生小时降雨超50毫米,10分钟即产生坡面漫流。在25度的斜坡面,漫流速达1m/s,坡面漫流剥削地表土壤,造成水土流失。若1小时降雨超100毫米,陡坡土壤连同树木柴草形成滑坡及泥石流。
2、山坡槽沟汇流和冲击摧毁过程。洪水在山区汇流过程可分为山坡沟槽流和山溪流。其汇流速度主要受坡度、水量大小、糙率等影响。暴雨山洪从坡面汇流到坡沟流槽,一开始就流速很快,流速达10~17m/s,削剥冲洗力很强,洪水冲洗着树木、泥土和巨石形成泥石流,奔流席卷而下,咆哮雷鸣,流致山脚。
3、溪流输沙过程。一般可以将山区小流域产沙量的形成分为山坡和河道两个阶段,前者对应于表面径流区域,后者对应于溪道水流区域。山区溪沟汇集山洪,如巨龙奔腾,流速达8~10m/s,将山体所有冲洗泥石及被摧毁的树木房屋向山脚平川推移。
4、山脚平原和河道两岸沙压过程。山洪将泥石推至平川,从高速度奔流减成缓流,粗石堆砌在山脚河滩,泥土则淹埋两岸农田,微小粘粒则可送到数十里以外,淤积乡村或城镇。
五、山洪灾害形成迅猛异常
从山洪暴雨开始至雨峰一般为1~3小时,形成洪峰为3~4小时,至山崩滑坡摧毁房屋、道路、压死人、淹死人形成灾害约4~5小时。
湖南省绥宁县宝顶山的山洪致灾过程。2001年6月18日湖南省绥宁县宝顶山发生暴雨山洪,据该暴雨中心区茶路电站记录,18日20时至19日8时12个小时降雨量为250mm,具体记录如下:
19日
1:50~2:50 141mm
2:50~7:15 108mm
7:15~7:55 1.9mm
最大1小时雨量141mm,频率为100年一遇,最大3小时降雨249mm。
这次山洪从开始降雨至宝顶村被冲淹,历时仅5小时,死30多人,全村三分之二农田被沙石淹盖。
六、山洪灾害对社会安定影响的严重性
山洪灾害突发性强、危害性大,极难防御,是我国防灾减灾的重点和难点。凡遭受过山洪灾害的地方,人员死伤惨重,房屋倒塌,公路冲毁,农田沙压,人民群众起居不安,环境长期难以恢复。
一是人员伤亡严重。
近几年,因水灾死亡人员极大部分是由山洪灾害引起的。
山洪发生时,溪河水位暴涨,水流速度很快居住在河岸或低洼地带的村民,如避让不及,就会被湍急的河水卷走,很难自救,极易发生人员伤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