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道分部工程施工工法、作业指导书16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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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v发布时间:2014-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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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料分类:水利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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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植被清理
表层杂物、杂草、树根、表层腐植土、泥炭土、洞穴、沟、槽等清除工作采用人工配合推土机铲推成堆;表层是耕地或松土,清除表面后,先平整,再压实。将堤基清除的弃土、杂物、废渣等挖掘机装车运至指定的弃碴场堆放或堆至河道开挖面随后随河道开挖一并运至弃土场。部分大树根拟采用挖掘机深挖取出,所留坑塘在堤防填筑前根据碾压实验方案进行回填碾压填平处理。
2.表土清挖
堤基清理范围:迎水坡为设计基面边线外30~50cm,背水坡为设计基面边线外30~50cm。
表土清挖根据堤围地形情况,分阶段分层进行。划分层次以后,挖掘机进行表土浅挖,浅挖标准为现状标高以下20~30cm,推土机集料,挖掘机装车,自卸汽车运土到弃渣场堆放。在清挖过程中修筑截水沟,设置必要的排水设施。为达到压实度要求,在清除表层浮土后拟采用压路机将清理痕迹碾压至平整。
高低结合处先用推土机沿堤轴线推成台阶状,交接宽度不小于50cm,地表先进行压实及基础处理,测量出地面标高,断面尺寸。
原地面横坡度不陡于1:5时,清除植被;横坡度陡于1:5时,原地面挖成台阶,台阶宽度不小于1m;每级台阶高度不大于30cm。
基面清理平整后,报监理验收。基面验收后抓紧施工;若不能立即施工时,做好基面保护,复工前再检验,必要时须重新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