锚喷支护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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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v发布时间:2014-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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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料分类:水利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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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施工准备
5.1在进行锚喷前,根据设计要求和现场地质条件,配制锚杆注浆的水泥砂浆配合比和喷射混凝土的配合比。锚杆注浆的水泥砂浆配合比应在以下规定的范围内通过试验确定。水泥:砂,1:1—1:2;(重量比);水泥:水,1:0.45。将经过试验确定后的砂浆配合比,上报监理中心,经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作为锚杆施工砂浆配合比的依据。锚杆灌注砂浆材料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5.1.1水泥:喷砼用水泥应采用新鲜的不低于P032.5的普通硅酸盐水泥,锚杆注浆水泥采用不低于P042.5的普通硅酸盐水泥。
5.1.2砂:采用最大粒径小于2.5mm的中细砂。
5.1.3外加剂:采用按生产性试验及室内实验确定的速凝剂和其它外加剂,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严禁使用对锚杆有腐蚀性的外加剂。
5.1.4水:必须满足现行《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DJ207—82)有关条款的规定,且不影响速凝效果。
5.2根据设计要求和现场所能提供的材料,对喷射混凝土进行配合比的试验。其试验结果上报监理中心,经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作为锚喷施工时混凝土配合比的依据。锚喷混凝土的材料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5.2.1水泥:优先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普通硅酸盐水泥,当有防腐或特殊技术要求时,可采用特种水泥,水泥标号不低于P032.5。
5.2.2骨料:细骨料应采用坚硬耐久的粗、中砂,细度模数宜大于2.5mm,粗骨料应用耐久的卵石或碎石,其中砂的含水率一般以5%—7%为宜,石子的含水率以2%—3%宜。喷射混凝土的骨料级配,应满足下表的规定,回弹的骨料不能重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