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是具有较大危险性的压力容器,属于国家规定的特种设备的一种,其生产制造、安装维护、检验测试都有严格的规范要求。本文将结合作者的实际工作经历,以WNS8-1.25-YQ型燃油锅炉为例,从法规文件、图纸会审、报装告知、施工工序、检测项目等方面对锅炉安装的工艺及技术要求进行分析阐述和总结交流。

  一、 必须执行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
  锅炉安装必须执行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主要有以下几个:
  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3.6.1版)
  2、《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3、《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定》(2003.9.1版)
  4、《工业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3-98)
  5、锅炉出厂的随机技术资料和文件
  6、设计说明和安装施工图纸
  以上1~3项都是国家颁发的法律法规,严格明确了特种设备的划分方式和范围标准;严格强调了设计、制造、安装单位都必须按照规定依法取得相应的许可证;严格规定了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必须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维护等情况书面向直辖市或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并在收到告知书后才能进行施工;严格强调了从事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护的法律责任。以上4~6项是指导施工的规范、标准,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

  二、 图纸会审的关注重点和关键事项
  1、设计资质的核查。施工蓝图上必须盖有椭圆型的压力管道设计资格印章,如果有分汽缸的制作图,则分汽缸的图纸还必须盖有椭圆型的压力容器或压力管道设计资格印章。
  2、设计说明的查阅。设计施工图纸的说明应当清晰明了,应当明确设计压力、最大工作压力、材质及规格,同时明确压力试验、严密性试验的方法和试验压力,以及无损探伤的检测方式和数量等。
  3、设备选配的核实。即审查锅炉主体的选型和布置、辅机配置的合理性,以及系统流程、自动化流程与现场实际的适合性等。
  (1)、锅炉系统简介
  锅炉基本分为整装炉和组装炉两大类。整装炉也就是常称的快装锅炉,以燃油、燃气为主;组装炉也就是常称的散装锅炉,以燃煤为主,随着环保和安全意识的提升,现在也有大量的燃油、燃气散装锅炉在生产、生活中得到广泛应用。现以WNS8-1.25-YQ型燃油锅炉为例,简述其系统分类和主要辅机配置。
  该锅炉主要包括以下几大系统:
  供水系统,供油系统,送汽系统,排汽系统,排污系统,排烟系统,加药系统,自动控制系统,静电及防雷接地系统,伴热系统等。
  主要辅机配置为:
  供水系统:自来水供给——过滤器——软水处理装置——软水储缸——除氧装置——软水供水装置;
  供油系统:储油罐——日用油箱——油泵组——事故油箱——燃烧机;
  送汽系统:分汽缸——送汽管阀;
  排汽系统:放空阀——安全阀;
  排污系统:快速排污阀——冷却池——排污池:
  排烟系统:防爆门——风门——烟囱;
  加药系统:储药箱——加药装置——取样装置;
  自动控制系统:PLC电控柜——仪表柜——现场启动柜——液位(压力)开关;
  静电及防雷接地系统:油罐防静电接地——油管防静电跨接——烟囱防雷接地;
  伴热系统:伴热蒸汽管道——减压阀组——温控阀组。
  (2)、锅炉房的设置
  锅炉房的位置确定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具体布置时尤其必须注意以下三点:
  a、锅炉房严禁设在人员密集的场所(如公共浴室、教室、电影厅、商店、展览厅、报告厅、餐厅、候诊室等),严禁设在重要部门的上面、下面、贴邻、主要通道的两旁;
  b、锅炉房不得与甲、乙类及使用可燃液体的丙类火灾危险建筑相连,在受条件限制而与其他生产厂房想连时,应该用防火墙进行隔离;
  c、设在多层或高层建筑内的半地下或底层的燃油锅炉房,其单台蒸汽锅炉的额定蒸发量不得超过10t/h,压力不超过1.6MPa;设在多层或高层建筑内的地下或楼层中间技术夹层或顶层时,其单台锅炉的额定蒸发量不得超过2t/h,压力不超过1.6MPa,锅炉房总蒸发量不得超过6t/h,即2t/h的锅炉不得超过3台。
  (3)、锅炉主体的布置
  a、炉前宜有不小于3米的活动空间;
  b、炉后宜有不小于1.5米的活动空间;
  c、左右两侧应该留有足够的通道和便于检修的空间。
  (4)、锅炉烟囱的设置
  每个锅炉房只能设置一条烟囱,烟囱的管径和高度应根据锅炉房内的装机容量来确定。
  (5)、自控系统的流程
  自动控制系统应该符合现场的生产、生活需要。通常必备的自动控制系统宜包括液位控制、压力控制以及温度控制等。
 
  三、报装告知的程序和提交的资料
  先下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TSZ002-2003),然后按照告知书的说明及要求填写内容(一式二份),并盖上施工单位的公章及建设单位的公章,连同以下文件资料一起送达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特种设备科去办理告知手续。
  告知书被批复后,应该及时领回告知书原件、作业证原件和图纸,并将告知书复印件一份送市质监局锅检所备案,以便随时接受监督检查。
  办理告知手续时应向市质监局锅特科提交以下文件资料:
  1、安装单位的安装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上必须加盖与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相一致的红色公章;
  2、特种作业人员(焊工、电工、无损探伤工等)的作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加盖施工单位红色公章,作业人员的操作项目应能够满足施工要求并有聘用记录;
  3、提供施工方案3份,施工方案要加盖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的红色公章;
  4、提供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复印件和设计许可明细表,同样也必须加盖与资质证单位名称相一致的红色公章;
  5、提供盖有设计单位“设计资格证印章”的施工图纸一套。设计施工图
  纸的说明应当清晰明了,应当明确设计压力、最大工作压力、材质及规格,同时明确压力试验、严密性试验的方法和试验压力,以及无损探伤的检测方式和数量等;
  6、提供锅炉生产厂家随机附送的锅炉出厂技术资料和文件,如有关图纸、技术数据、参数表等。

  四、施工工序简述
  本工程锅炉安装的施工工序为:
  施工方案编制——安全、技术交底——机具、材料备置——锅炉基础放线——锅炉设备清点、验收——锅炉、设备、烟囱安装就位及校正——受压元件试压、调校——计量仪表、安全阀送检与调校——各系统管道及阀门等安装——无损探伤检测——锅炉本体单独水压试验(通知锅检所监督)——锅炉出口至分汽缸蒸汽管段水压试验(通知锅检所监督)——其他系统管道水压试验——各系统管道冲洗、吹扫——各系统管道除锈、刷漆、保温——各配套辅机调校、试运行——烘炉、煮炉准备——烘炉、煮炉(通知锅检所监督)——严密性试验(通知锅检所监督)——安全阀最终调校(通知锅检所监督)——带负荷试运行(通知锅检所监督)——锅炉验收——领取验收报告转交业主办理使用许可证——施工资料整理、移交——办理竣工验收。

  五、安装过程的受检项目及所需资料
  (一) 、所需资料文件
  锅炉安装过程中,施工单位提请通知锅检所进行现场检测时需要提交以下资料文件:
  锅炉安装告知书;施工单位资质证、设计单位资质证;施工图纸;锅炉出厂全套技术资料和锅炉和本体图纸;分汽缸出厂技术资料和本体图纸;管道单线图;设计变更通知;材料及设备合格证、质保书;阀门安装前试验记录;管道焊接检查记录;无损探伤报告及底片;水压试验记录;压力管道普查登记表;压力管道耐压试验记录;锅炉安装质量证明书等。
  其中锅炉安装质量证明书牵涉内容比较多,因此着重分解阐述。质量证明书是记录锅炉安装的全过程质量情况和技术数据的文本文件,锅炉安装各个阶段的情况都能够在其中得到体现。其填写的内容由以下几大块组成:
  1、由安装施工单位自查自验并填写的有:锅炉受压部件焊缝质量检验记录;锅炉本体安装找正检验记录;锅炉安全附件阀门安装检验记录;锅炉范围管道附件系统水压试验检查记录;锅炉煮炉情况检查记录;严密性试验及安全阀门调整记录等。
  2、由安装施工单位和使用单位共同检查检验并填写的有:锅炉基础质量检验记录;辅机试运行记录等。
  3、由安装施工单位、使用单位、锅检所共同检查检验并填写的有:锅炉本体水压试验记录;锅炉48小时带负荷试运行记录等。
  (二)、受检项目及注意事项
  锅炉在安装、报验过程中应该接受锅检所监督检查的项目主要有:水压试验、严密性试验、带负荷48小时试运行。
  1、锅炉本体及炉房内管道水压试验检查项目、要求:
  锅炉本体及锅炉房内管道水压试验时必须提前告知锅检所到现场进行监督检测。
  (1)、对应检查压元件的工作压力与锅炉额定工作压力是否匹配;
  (2)、对应检查安装过程所使用的材料规格是否与设计相符合,其中值得特别注意的是安装所用的阀门必须有“AZ”标志;
  (3)、对应检查无损探伤的报告和底片是与否现场实际相一致;
  (4)、打开锅炉前、后档板,检查本体内管道等情况,特别是受压后有无变形、渗漏等;
  (5)、检查压力表、安全阀的有效调校情况及标志等;
  (6)、锅炉本体单独试压。强度试验的试验压力以锅炉本体铭牌上标示的试验压力为准。
  在工作中需要注意,锅炉本体水压试验的过程和结果必须填写在《锅炉安装质量证明书》的“锅炉本体水压试验检查记录表”中,并有施工单位、使用单位、监督检查单位(锅检所)代表的亲笔签名;记录管道试验情况(省统表),同时填写管道耐压试验记录并送监督检查单位(锅检所)现场人员签名认可。
  2、烘炉、煮炉、严密性试验及带负荷试运行
  烘炉、煮炉、严密性试验及带负荷试运行时必须提前告知锅检所到现场进行监督检测,并通知锅炉生产厂家到现场配合调试。
  2.1、烘炉的准备
  a、各配套系统单机试运行合格;
  b、锅炉厂家调试人员到场,并对锅炉本体的供油、供水、水位仪表、自动程序连接调试完毕;
  c、操作人员到位,操作人员(司炉)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操作人员已经受到锅炉厂家调试人员的现场交底;
  d、锅炉内外及管道全部清理完毕,锅炉房内已全面清扫干净;
  e、锅炉进水至正常水位。
  2.2、烘炉的进行
  a、检查各项准备工作是否已经就绪;
  b、打开锅炉调节阀,在厂家调试人员的指导下点火;
  c、点火后,用文火进行烘陪并保持火势均匀,逐渐、缓慢地升温,升温每天不宜大于50℃,后期烟温不应大于160℃;
  d、烘炉的时间应符合技术文件要求及标准,一般整装锅炉宜为2~4天;
  e、作好观察记录,测定和绘制实际温升曲线图。
  2.3、煮炉的进行
  a、按照规范34页第9.2.1~9.2.8条执行;
  b、将煮炉情况填写在锅炉安装质量证明书中。
  2.4、严密性试验
  a、按照规范35页第9.3.1~9.3.4条执行;
  b、整装锅炉的严密性试验一般由厂家进行,安装单位予以配合。
  2.5、锅炉试运行
  锅炉带负荷试运行是全面检验锅炉设计、制造、安装水平的重要步骤,也是考核燃料选择、操作技能的必要环节,因此必须充分准备、合理安排、严格监视、有序进行。
  a、在锅炉生产厂家和安装单位对各系统装置调试完毕后提请通知锅检所进行现场检测:
  b、检测的内容如下:
  b.1:锅炉48小时试运行记录表中的各个项目及装置情况。检验结果应填写在《锅炉安装质量证明书》中,并有施工单位、建设单位、锅检所、生产厂家四方的共同签名;
  b.2:试运行时间。整装锅炉一般为4~24小时;
  b.3:带负荷连续试运行期间,锅炉使用单位负责全面运行操作工作,安装单位负责处理安装的缺陷和必要的检查及修理;
  b.4:带负荷试运行检测合格后,安装单位应及时到锅检所领取锅炉检测报告书并提交给使用单位办理锅炉运行使用证。
 
  六、交工验收
  1、锅炉带负荷试运行检验合格后,及时办理工程总体验收手续;
  2、锅炉的技术资料应在试运行30天内移交给使用单位存档;
  3、工程验收包括中间验收和总体验收。整装锅炉的工程验收应具备以下资料。
  4、工程未经总体验收严禁投入使用。
 
  七、检测费用
  锅检所对所以牵涉到锅炉的压力管道、压力容器、锅炉本体等进行的检测检验,都要收取相关的检验检测费用,检测机关在未收到费用之前一般会拒绝出具检测报告。而文件规定:检查检测费用由安装单位承担,因此,我们在进行投标报价时一定要十分注意,千万不可遗漏。同时,锅炉的计量仪表、安全阀门等必须送质监站进行检测,因此,投标报价时还应当计算计量仪表、安全阀门的检验测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