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地方的供热部门直接干预室内供暖系统的设计,包括同程或异程、单管或双管等室内供暖系统的具体制式,指定设备产品,或者提出很低的竖向压力分区的界限(例如30 m)等,应该如何对待?

热源和室外供热管网与室内供暖系统有密切的关系。供暖效果是由室内供暖系统设计、室外供暖系统设计、热源设计、室内外供暖系统施工及调试、材料和设备品质、特别是供暖系统的运行共同决定的。建筑设计单位应加强与供热部门的配合与沟通。但是,室内供暖系统的设计,还是应该严格执行有关的国家标准,国家行业标准和经正式发布的地方标准。

  首先,设计前期就应该在开发建设单位主持下,明确和厘清与提供热源的供热部门之间的设计责任界限,明确责任界限结合部位一次水的静压、供回水压差、供回水温度参数和供热运行周期及运行制度(连续还是间歇供暖),并明确这些参数的准确含义。明确这些参数,对于换热系统和二次水系统的合理设计是十分必要的。

  其次,应该在设计责任界限结合部位配置齐全用于分清责任的各种装置和仪表,包括热量计量装置、供水和回水压力表、供水和回水温度计、调节阀和过滤器等,并明确热量计量装置、调节阀和过滤器等阻力较大构件的特性参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