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设计说明内容不完整 

  《设计深度规定》对暖通空调设计说明应包括的内容作了明确规定。设计说明应有室内外设计参数;热源、冷源情况;热媒、冷媒参数;供暖热负荷及耗热量指标,系统总阻力;散热器型号;空调冷、热负荷;系统形式和控制方法;消声、隔振、防火、防腐、保温;风管、管道材料选择、安装要求;系统试压要求等。然而,有些工程的设计说明内容很不完整。 
 
2 平面图深度不够,有些应该绘制的内容遗漏 
  《设计深度规定》对暖通空调平面图要表示的内容作了详尽的规定。然而,相当多的工程设计未完全按规定绘制,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供暖平面图,有些未标注水平干管管径及定位尺寸;有的立管未编号;有的虽标注了立管号,但却将立管漏画;有的二层至顶层合画一张平面图,散热器数量亦分层进行了标注,但却未注明相应层次;有的仅画有首层供暖平面,而未画二层至顶层供暖平面。通风空调平面图,有些未注明各种设备编号及定位尺寸;有的未说明冷冻水管道管径及定位尺寸。还有的公共建筑设计,将厨房部分的供暖、通风、空调等内容留给厨房设备生产厂家去做,这是很不合适的。 
 
3 系统图深度不够 
  《设计深度规定》对暖通空调系统图绘制有明确要求。但有些工程设计未按规定执行。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供暖系统图,有的立管无编号,而以建筑轴线号代替;有的管道号注了坡度、坡向,但未注明管道起始端或终末端标高;有的管道变化处(转向处)标高漏注;有的甚至未画供暖系统图或立管图。空调通风设计,有些工程未画空调冷冻水系统图和风系统图(如果平面图完全交代清楚,可以不画系统图,但对于一些较为复杂的通风空调设计,单*平面图是难以表达清楚的)。 
 
4 锅炉房设计过于简化 
  《设计深度规定》对锅炉房施工图设计作了详尽的规定。然而,有的锅炉房设计,仅画了一个平面图,无任何剖面图和系统图,许多应该交代的内容未交代,距设计深度要求相差甚远。 
 
5 计算书内容不全甚至全部空白 
  《设计深度规定》对暖通空调设计计算书应包括的内容作了详细的规定。然而,相当一部分工程设计没有暖通空调设计计算书。有些供暖空调设计虽有计算书,但内容残缺不全。有的供暖设计,仅有耗热量计算,而无水力平衡计算和散热器选择计算;有的高层建筑集中空调和防排烟设计,仅有夏季冷负荷计算,而无空调风系统及水系统水力计算,无制冷空调设备选择计算,无防排烟计算。有的空调设计,不管房间大小、朝向、层次、所处位置(中间或端头)均按同一指标来估算夏季空调冷负荷与冬季空调热负荷,并以此来配置空调设备,这是不妥当的。 
 
 
6 暖通空调设备未编号列表表示,图画繁杂不清 
  《制图标准》规定,供暖、通风空调的设备、部件、零件宜编号列表表示,其型号、性能应在表内填写齐全、清楚,图样中只注明其编号。然而,有的暖通空调设计未按此规定执行,而是将各种设备、部件的名称、型号甚至性能均写在图面上,图面上文字繁杂,既费功夫,又注写不全、不清。 
 
7 平面图、剖面图、系统图不一致 
  暖通空调设计中,平、剖面图与系统图中相应部分的设备、尺寸等内容应完全一致,否则将给施工安装、使用管理带来麻烦。但有的供暖设计,散热器数量、平面图与系统图不一致;供、回水干管管径,平面图与系统图不一致;管道连接,平面图与系统图不一致。有的空调通风设计,风管尺寸,平面图与系统图不一致;设备、部件位置尺寸,平面图与剖面图不一致;设备编号、数量,图纸与设备表不一致;还有的空调设计选用的空调制冷设备型号,平面图、系统图与设备表注写不一,让人无所适从。 
 
8 设计图纸与计算书不一致 
暖通空调设计,所有设备、管道、部件的选择均是通过计算确定的,从某种意义上讲,设计图纸即是计算书的体现,所以设计图纸与计算书应完全一致。但有的供暖设计,散热器数量、立干管管径等设计图纸与计算书不一致,甚至差别相当大,计算书没有的,图纸上出现了,计算书小的,图纸上放大了,计算书大的,图纸上缩小了。计算完毕,绘制图纸时发现不合理之处,允许调整,但应有调整计算书或调整说明,使设计图纸与计算书最后统一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