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办公厅关于黄河流域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办水电函〔2022〕746号

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青海、甘肃、宁夏、内蒙古、陕西、山西、河南、山东省(自治区)水利厅:

  2021年12月底,水利部、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联合部署启动黄河流域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以来,沿黄各省区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扎实推进清理整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也存在不足。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

  1.工作部署情况。甘肃、陕西、山西、青海等省召开全省工作推进会,甘肃、陕西、山西、青海、内蒙古等省区以省级部门联合文件或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印发通知或实施方案,部署清理整改工作。山东以省水利厅名义印发通知,组织相关市县开展清理整改前期工作。

  2.部门协调机制建立情况。甘肃、陕西、山西、内蒙古等省区成立了省级清理整改领导小组,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问题,推进工作落实。

  3.问题核查及平台信息填报情况。甘肃、陕西、山西、内蒙古、山东、青海、宁夏、河南等省区均已完成现场问题核查,并根据问题核查情况做好平台电站信息填报工作。

  4.综合评估工作进展。甘肃、陕西、山西、内蒙古、山东、青海等省区均已落实工作经费,并确定省级综合评估报告编制单位,有序推进综合评估、平台信息完善等工作。宁夏仅有中宁县泉眼山1座渠道水电站,也按照工作部署开展了相关工作。截至目前,河南、青海、山东等省还没有建立省级部门协调机制,工作推进难度较大。河南省尚未印发省级实施方案。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沿黄省区要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任务清单,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责任,细化分解任务,落实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没有建立部门协调机制的要抓紧建立,没有印发省级实施方案的要抓紧印发,没有落实专项工作经费的要抓紧协调落实。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确保今年年底前完成问题核查和综合评估阶段工作任务。

  水利部办公厅

  202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