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作为世界上13个最贫水的国家之一,水资源短缺已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个瓶颈,海水淡化是解决我国水资源危机的重要途径。近年来,由于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沿海城市海水淡化项目的科研与开发,我国海水利用技术基本成熟,并出现一批海水淡化关键技术研发中心和装备制造基地。据统计,目前我国已建和即将建成的工程累计海水淡化能力约为每日60万吨,其中天津约为每日20万吨。

 

全国政协委员柴宝成调研提出,由于海水淡化在我国是新生事物,有许多方面制约了海水淡化产业的发展。一是我国对发展海水淡化重视程度有待提高,缺乏水危机意识,未能将其与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紧密结合起来;二是政府引导和政策扶持缺乏力度,虽有科研经费和贴息贷款,但杯水车薪,解决不了海水淡化科研、装备制造、生产企业的实际困难,影响了海水淡化产业发展的速度和规模;三是海水淡化成本高于自来水,许多用水单位想用用不起,致使承建单位的淡化水难以走向市场。由于以上因素的限制,我国海水淡化产业未能充分调动社会各个方面的力量来支持和参与,至今海水淡化产业的发展远远落后于世界发达国家。

为此,柴宝成委员建议:要把海水淡化列入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内容。国家要高度重视海水淡化产业发展,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把我国海水淡化产业列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内容之一,将其纳入“十二五”总体规划之中,并制定相应产业政策,积极引导和推动海水淡化产业的发展速度与规模。同时,要加大扶持力度。鼓励我国海水淡化装置制造企业自主创新,给予一定的项目启动经费,对于他们产、学、研结合的科研成果给予重奖,激发活力,突破一批核心技术、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如对海水淡化生产企业购置设备和技术改造给予贴息贷款,并适当降低营业税;对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设备的海水淡化工程给予税收方面的优惠,从而降低海水淡化水的生产成本;对海水淡化企业生产的淡水,参照自来水生产给予补贴,并让经检验合格的淡化水直接进入城市自来水管网;对使用淡化水的生产企业,由公共财政返还一定的所得税;对海水淡化生产厂、海水淡化技术开发及专业设备生产的企业,给予一定期限的免征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柴宝成提出,要加大科研经费投入,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提高海水淡化技术支撑能力和创新能力。同时,加大在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设备研究的资金投入,以改善我国海水淡化设备自主研发能力较差、设备较小的现状。政府面向重点领域,制定一批推动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标准。构建起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桥梁,从而提高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技术的执行力和国际竞争力,推动我国海水淡化产业健康、快速、有序地发展,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更高水平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