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月16日,广东省水利厅在广州市组织召开《广东省地下水保护与利用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评审会。参加会议的有特邀专家9名,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省建设厅、国土资源厅、农业厅、环保局和广东省水文局的领导及代表共33人。

  与会领导、专家和代表在听取了广东省水文局对《规划》编制工作情况的汇报后,经过认真讨论,一致认为:《规划》编制依据充分,指导思想正确,原则合适,资料翔实,采用的技术路线正确,水平年和规划范围合适,内容全面,制定的地下水保护与利用方案合理,采取的措施可行,成果符合工作大纲要求,较好地完成了规划任务,达到了预期目标。《规划》重点对雷州半岛、珠江三角洲平原、潮汕平原和粤北岩溶山区进行了较详细的分析研究,提出了合适的保护和利用方案,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可上报。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地下水资源利用、保护与管理工作,省水利厅根据水利部的统一部署和有关要求,于2007年10月正式布置开展《广东省地下水保护与利用规划》工作,广东省水文局受委托承担《规划》编制工作。《规划》是广东省水利部门开展的一次规模比较大的地下水方面工作,收集的资料多,牵涉的部门广。《规划》的实施,将为广东省地下水保护、利用与管理工作提供基础和依据,对保障广东省饮水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促进区域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实现地下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