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加强市政工程建设管理机械施工应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

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拟从工期管理、工程管理和工地管理等方面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全面提升重庆市市政工程建设管理水平。

工期管理方面,通知要求从深化项目前期工作、择优选择技术措施、优化施工组织方式、强化建设与运营有序衔接四个方面推进相关工作。

工程管理方面,将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大人员投入力度,提升项目管理水平,强化部门协同联动。

工地管理方面,通知就强化场地内文明施工管理提出了一系列严格要求。

通知明确指出,施工现场应严格执行《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标准(试行)》,并根据城市品质提升要求搭设合规的活动板房、围挡、脚手架,保持干净整洁;施工场地应合理设置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堆放区,保持材料、机具分类有序堆码,做好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并及时清运。

环保施工方面,通知要求土方开挖、材料切割、机具拆除等易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应采取湿法作业,裸露地面和临时堆放的土方等应及时用防尘网等进行覆盖;强化工程车辆管理,严格执行“四不离场”和“两不进入”要求,即车辆手续不全不离场、密闭不严不离场、车身不洁不离场、号牌不清不离场,无准运许可证的车辆不许进入施工工地、号牌脏污不清的车辆不许进入施工工地;对机械施工和爆破作业应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夜间施工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作业。

此外,施工现场应规范设置工地围挡,并根据施工进度,动态调整、合理设置工地围挡,涉及占路的应尽量减少围挡范围,做到未施工的不围,已完成施工的围挡应及时拆除,压缩施工占路时间,快围快退快施工,让路于民。

通知还要求,施工现场切实做好交通疏导,确需跨越道路或占路施工时,在取得有关部门批准后,应制定合理的交通导改方案,并严格按照经审批方案实施;占用行车道路时,临时通行道路原则上“占一还一”,并依法采取交通安全防护措施,安排专人配合交管部门做好交通疏解工作;涉及行人通行的应合理设置人行通道或临时便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导向标识和夜间照明等。